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在问责制的建设中发挥出积极作用。 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是实现良好治理的一个关键因素和内在要求。当今的联合国承载着维护世界和平、推动人类发展和保障人权三大使命,其职责和任务重大。为推进联合国问责制建设,2009年以来联大通过了关于加强联合国系统问责机制的多项决议,联合国秘书长也就如何加强和完善联合国的问责体系向联大进行了数次专题报告。因此,加强问责体系建设不仅是各会员国的要求,更是联合国通过良治来有效履行使命的需要。 联合国问责体系架构与联合国审计实践 问责包括按照任务规定达到既定目标和成果,并根据有关条例、细则、标准和奖惩制度,来公允而准确地报告执行成果、资金管理情况以及所有各方面业绩。联合国问责是指对联合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基于可用资源及外部制约因素,对其应交付的具体成果承担义务和责任进行追究。现行的联合国问责架构包括六个部分:一是《联合国宪章》,规定了联合国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整个问责体系的基础,也是其他构成部分的总源;二是联合国管理层与会员国之间的契约或协定,在形式上表现为战略框架、方案预算与维和预算等,它是问责制的核心;三是交付成果与业绩,即联合国必须实际兑现的成果;四是内部制度和控制,也就是为了实现任务和目标,所必须遵守的条例、规则和政策,以及各种流程和程序;五是道德标准,亦即确立的联合国人员言行举止标准的机制、政策、原则和价值;六是监督,主要指审计监督。 从近六年的联合国审计实践看,审计通过揭示系统性风险、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提出改进建议,有效地推进了联合国问责制的建设,得到了联合国大会和管理层的一致认可。首先,持续关注联合国的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揭示了维和行动预算执行率不高、预算假设不合理、预算方法不科学导致预算被高估上亿美元的问题,促使管理层着手预算体制改革,以实现最少资源投入换取最大成果的目标,促进财务资源节约,提高财务资源使用效果,从而高效履行会员国赋予的使命和职责。其次,始终关注人力资源管理,重点反映了联合国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范围不全面、一般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完成不及时、人员招聘过程不公开不透明等一系列问题,促使管理层积极行动,制定了整改措施,完善了招聘流程,推动问责制落到实处。最后,加大对重大项目和改革的审计力度,对联合国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实施以及维和行动全球后勤支助战略部署进行了过程跟踪,从目标战略定位到项目管理实施全方位审计,不仅揭示了重大项目和改革中的风险,促使管理层及时采取措施防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而且也从操作层面促进问责制在项目中的实施,深化问责效果。 审计在我国行政问责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我国,行政问责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但是在实践操作中仍存在问责主体单一,主要来源于政府系统内部,而且问责机制缺乏常态化,以风暴式为主,尚未建立长效机制。联系我国问责体系建设实际情况,结合联合国审计实践,笔者认为,国家审计是问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有着重要作用。 从问责体系的本义看,审计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裁判的作用。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业绩成果和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问责,前提是要有真实客观的业绩和效果评价。在经济人的假设前提下,管理层有掩盖违约、夸大业绩的动机,而国家审计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能够通过专业的检查程序,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履约和业绩成果进行客观公正地鉴证和评估,从而为问责提供真实依据,促进公共契约的履行和诚信文化的建设。 从审计的内容看,审计不仅检查财务合规性,而且还要开展绩效审计,就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资源使用的绩效以及一般管理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以防止管理不善和腐败,从而改进内部控制和管理程序,完善规则和制度建设,同时也为完善问责体系提供了参考,发挥着参谋的作用。 从审计的工作机理看,审计不仅需要揭示问题,更要厘清问题的责任主体和责任界限,为问责的有效实行服务,发挥着督导的作用。问责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明确是否需要问责,以及界定清楚向谁问责、如何问责,即分清职责权限,找到问题原因所在。而审计的功效不仅是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独立客观的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真正原因以及形成机理,明确责任主体,从而避免管理层互相推诿,有效落实受托责任。 审计推动我国问责体系建设的着力点 从我国问责体系的发展现状看,为推进问责体系建设,审计今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继续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突出问责制的显性作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对腐败案件的有力揭露和查处,是落实问责制的一个最直接的着力点,而由于国家审计所具有的独立性、监督常态化以及紧盯经济活动的特性,使得审计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揭露大案要案线索,从而强化问责效果。 二是进一步深化作为推进现行问责制重要载体的经济责任审计。要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权力行使情况的审计监督,特别是加大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关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落实和绩效状况,为官员的监督考核和问责提供重要依据,促进各级政府不断提高公信力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