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近日印发了《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意见》进一步明确审计干部学法用法的工作目标——要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依法治国总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推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意见》强调,要重点学好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治理念和基本法律知识。二是党规党纪和保密法规。三是审计法律法规。四是与审计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财经法律法规。五是机关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健全审计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完善审计干部自学法律制度,加强法律师资教材建设,不断创新审计干部学法形式。一是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逐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二是要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严格规范审计行为。要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严格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三是要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通过审计,揭示相关法律法规不执行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揭露和查处违法乱纪行为,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促进政府部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要着力揭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制度办法不衔接、不配套以及不适应、不利于甚至阻碍科学发展等问题,揭示各项法规制度在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法规制度完善;积极提出加强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上升为法律法规,促进深化改革、完善法治。 《意见》强调,各级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审计干部学法用法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对学法用法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扬或表彰;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