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审计署共承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5件、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7件,均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内容主要包括:社保基金、科技资金和粮食补贴资金的审计,深化教育、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严控“三公”经费长效管理机制等。 上述建议、提案涉及审计工作方方面面,既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又是审计工作重点和急需加强的方面,对审计工作发展具有重要借鉴和指导意义。审计署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确保办理工作在抓落实中规范提升。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精心部署安排。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署办公厅加强办前分析,逐件研究代表建议,确定署内牵头办理部门,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办理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各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及时向署内部门传达全国人大建议交办会精神,落实分办意见、复文格式、协调督办等方面要求。署内各承办单位在审计工作繁重的情况下,及时研究,认真办理,严格审查办理结果,保证了各项建议的办理质量。 二是健全完善机制,规范办理程序。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实行分管署领导负总责,各承办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员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制,办公厅对建议办理进行归口管理,统一负责建议接受、分办、督办、协调等工作,实现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同时,进一步完善《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意见》,优化办理流程,保证议案建议规范有序办理。强化督办机制,完善办理工作台账,实行专人负责,及时掌握进展动态,通报办理情况,确保各环节顺畅衔接。 三是密切沟通联系,提升办理工作水平。为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办理质量,注意加强与建议代表的联系沟通。2013年办理的议案建议,均采取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深入了解代表的意图,征求代表意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要求,在向代表寄送复文时一并寄去了《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加强对复文质量的跟踪了解。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委的协商,努力使各项答复更加全面、准确、切合实际,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和相关政策的完善。 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在办理建议中,对代表反映的问题尽最大可能研究解决,同时注重在搞好结合上下工夫,通过研究办理建议答复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部门工作,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在办理《关于多部门联手完善预算制度落实审计整改》的提案过程中,为更好地解决提案中反映的问题,采取了继续深化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有关被审计单位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等措施。对《关于建立严控“三公”经费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承办司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不断深化“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努力当好公共财政“卫士”,加大了对“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力度,持续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