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最近的博客中写到了合规审计的趋势。我提到内部审计应当以风险为中心,这意味着,我们作为审计人员所关注的问题应当随着占主导地位的风险和利益相关者的关注点转移。其中一个近年来监管者和媒体都十分重视的问题就是外部审计的质量。 《华尔街日报》的资深编辑Emily Chasan在她2013年9月13日的专栏博客中提到外部审计人员即将进入信息披露的新时代。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目前正在起草新的审计师身份条例,由此消除某些个人利用不具名的漏洞进行舞弊的机会。国际审计和确认准则委员会也在征求对一份加强审计报告标准建议的意见。 这份建议中一项更为重要的建议是上市公司雇佣的外部审计人员在报告中除了给出传统的“合格/不合格”的总体意见外,还包括特定的审计发现或“关键审计关注点”。因此,外部审计的报告可能将会类似内部审计出具的报告。 另一项建议是让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成员也参与到外部审计的过程中来,强化审计组长对业务的理解,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 我认为,内部审计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拥有审计方面的关键信息来源,有能力扮演重要的顾问角色,为审计委员会提供风险和控制框架方面的知识,用以评价外部审计人员的绩效。审计委员会可以将内部审计的评估结果作为自己对外部审计评价的重要数据参考。 当然,内部审计评估外部审计人员绩效的活动不得影响外部审计的独立性。我并不是建议我们面对外部审计人员强加给他们一份审计计划,或者像PCAOB那样检查他们的业务记录。我只是建议我们基于自己的观察和分析准备好对外部审计人员工作的评价。之后我们可以以报告或会议的方式将评价结果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从我的经验来看,许多审计委员会已经开始征询内部审计对外部审计人员的看法,我预计这种情况在未来会更加普遍。我认为相互对等的问责制度是合理的,也应当成为标准的操作。同为审计职业的从业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具备独一无二的素质,可以为董事会就外部审计的事项提供建议。 你对此有何意见?你的审计委员会是否会就外部审计的质量寻求你的意见?你是否认为这样做有价值?这样做有没有负面影响?我希望听取你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