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的审计方法

作 者:

作者简介:
史爱珍,审计署太原特派办

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4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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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空饷”的表现形式

      从形成原因上看,“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四种形式。

      一是编制内人员因多种原因长期不在岗形成“吃空饷”。主要包括长期旷工、长期外借其他单位、在外进修学习期满长期不归、长期病休、长期事假等人员,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

      二是特殊群体信息更新不及时形成“吃空饷”。主要包括失踪、死亡、违纪、判刑人员等特殊群体,因人员信息未及时更新,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

      三是不办理调离、离退休手续形成“吃空饷”。主要是单位调出人员不主动办理调离手续,在原单位和现单位领取双份工资,或跨单位、跨系统借用后双重或多重领取工资:到龄不办理退休,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

      四是虚报人头骗取财政资金形成“吃空饷”。一些地方在进行财政资金分配时,为了体现均等性,按照在职人员人数分配公用经费,有的按照在校学生人数给予财政资金补助。一些单位伺机多报人数,骗取财政资金,形成“吃空饷”。

      从表现形式上看,又可以分为:一是“旷工饷”,主要表现为无正当理由,长期旷工。二是“病假饷”,主要表现为长期病事假或超假期不归。三是“多头饷”,主要表现为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四是“犯罪违纪饷”,主要表现为一些受党政纪处理的人员未相应降低工资,或是受到司法处理的人员仍领取工资。五是“冒名饷”,主要表现为一些本不属于财政供养的人员,冒用他人名义领取工资。六是“死人饷”,主要表现为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仍领工资或多领遗属补助等。

      “吃空饷”的审计难点

      近年来,很多地方暴露出数以千计人员“吃空饷”问题,审计检查发现的难度较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财政供养人员的动态信息难以准确把握。具体到一个县而言,一般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数均在三百个以上,财政供养人员更是数以万计,“吃空饷”的人员毕竟是少数,在如此庞大的财政供养人员中准确找出少数人的信息,无异于大海捞针。

      二是“吃空饷”行为隐蔽性极强。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对于职工工资均采取财政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打入个人银行卡内,从单位现有财务数据中很难看出端倪。一些单位个别人员长期“吃空饷”,在单位只有少数人知情;一些单位个别人员与单位领导有口头或私下协议,有的可能以长期请假、长期病休、长期在外学习等理由搪塞。

      三是部分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缺失,人员考勤记录缺少制度规范。审计“吃空饷”的关键是人员在岗问题,一些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缺失,缺少考勤登记,加之一些单位受业务特点的影响,员工不必坐班,只要完成职责即可,这些都会导致审计无据可依。

      “吃空饷”的审计方法

      (一)利用财务资料,查找“蛛丝马迹”

      重点审计现金、银行账、费用支出明细账,从中查找:一是财政发放的员工工资是否全部转入个人工资卡,有无转移至其他卡内或直接扣发情况,查证是否存在将一部分长期离岗人员工资克扣贪污问题。二是单位自行发放奖金补助的人员是否与编制部门掌握的在岗人员和编制内人员一致,对长期不领取奖励补助的人员进行重点核实,确认是否为长期不在岗人员。三是关注单位扣发个人的饭费、补助以及缴纳的各种捐款等情况,从中查找一些人员是否存在长期离岗问题。四是结合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文件,在一些按人头数计算的经费中,确认单位人员编制数与实际人员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虚报人头数、骗取财政经费的问题。

      (二)借用人事资料、考勤记录,锁定“重点目标”

      审计人员可调阅人事任免文件、人事档案、请销假记录和人员考勤表,从中查找长期离岗人员信息。一是关注长期请事假病假、人身重大事故、严重疾病人员,了解其工资执行标准及实际发放情况。二是关注长期在外学习或学习期满长期不归人员,了解这部分人员的实际去向和工资发放、领取情况。三是关注长期外借其他单位人员,应与借用单位联系,了解借用人员工资补贴发放情况,查找是否存在领取双份工资情况。四是关注接近退休年龄的人员,应了解单位相关用人制度,查阅人事任免文件,查找是否存在不到退休年龄长期不上班或已到退休年龄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等问题。五是关注判刑违纪人员,查阅单位人事任免文件或收发文件,结合文件下达或执行日期,结合判刑人员或违纪人员的工资发放记录,查找是否存在违规领取工资问题。

      (三)搭建人员分析数据库,实施立体分析,查找“异常对象”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运用,各部门都将人员信息实施统一管理并列入计算机数据库。审计可将财政部门的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库、机构编制部门的人员信息库、用人单位的人事数据库、业务数据库以及民政部门的丧葬信息等数据统一收集,搭建人员分析数据库,通过数据的分析对比,找出“异常对象”。一是参加工作时年龄小于18岁的人员。通过对人员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工龄等数据的分析,找出工作时实际年龄不足18岁的人员。二是专业技术部门职称长期处于初级的人员。通过对学历、职称和工龄等数据的分析,找出专业技术部门工作、自身学历高、工龄长但职称长期处于初级水平的人员。三是长期不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单位的业务数据(如学校课代表、课题研究组等)与人员身份、职称和专业技术证书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查找一些长期不从事业务的人员。如学校教师,其人员身份是专业技术人员,但从代课表等相关数据分析发现其长期不代课等。四是按照当地政策可以享受内退政策的人员。对人员数据进行分析,关注年龄在50岁以上、考勤记录缺失的人员,重点落实其是否正常工作,结合工资领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五是关注70岁以上人员。与民政部门相关数据关联,查找死亡人员信息,与领取工资记录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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