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家个人会计师事务所于近期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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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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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4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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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7日,全国第一家个人会计师事务所在存续了9年之后,因合并事宜而宣布注销。

      当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财政委”)发布公告称,深圳马洪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编号:47470008,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马洪)因合并解散而终止,并于2013年11月5日报送了终止备案材料。深圳财政委已于2013年11月7日注销了该所执业证书。自2013年11月7日起,该所不得继续执业。

      个人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由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个人独立开业,并承担无限责任的一种事务所组织形式。深圳市在1995年执行的《深圳市注册会计师条例》中就已经规定允许设立个人会计师事务所,但一直未审批个人事务所。直到2004年,深圳正式批准了9家,最终有马洪、邹招保、刘兰清、张道光、李表正、郭玉杰、王新华、刘惠群共8人领取了执业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

      马洪是深圳试点个人会计师事务所中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深圳马洪会计师事务所于2004年7月5日经深圳市财政局批准,获得中国第一张个人独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于2004年7月9日拿到深圳市工商局颁发的中国第一张个人独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个人会计师事务所是把个人的信誉和事务所的品牌完全结合在一起的,任何一个人不敢拿自己的信誉开玩笑,所以个人会计师事务所比其他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关心事务所的品牌,更关心事务所的执业质量。马洪曾表示,“个人事务所的声誉与设立者个人的名誉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个人会计师事务所更加注重事务所的名声和品牌,更加注重执业质量,一旦事务所出现问题,那么设立人要永远背着这个污点,何谈延续呢?”

      记者了解到,此次马洪会计师事务所注销登记,确是程序使然。马洪此前向《财会信报》记者介绍,个人事务所欲与其他事务所合并,比较麻烦,须首先注销个人事务所。此次因合并而注销个人会计师事务所,事关马洪会计师事务所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并。

      2013年6月6日,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合伙协议的签字仪式上,本报记者见到了前来观礼的马洪。在今年10月初,马洪就两所合并事宜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彼时正在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预计年底前定有结果。

      马洪向记者介绍,截至2013年10月,深圳还有3家个人会计师事务所:深圳马洪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张道光会计师事务所、深圳邹招保会计师事务所。他认为,个人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他地方没有推广开,有监管压力大的考虑;也有法律法规配套措施不健全的因素。他说,“现在就只剩下两家个人会计师事务所了。”言语中不胜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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