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查阅法 该方法是指审计人员在现场直接查看被巡查单位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资料。一是通过调阅建设计划、施工合同等相关文件和财务账目,收集整理被巡查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贯彻执行法规制度的情况。二是通过对施工现场勘查,询问监理单位、现场施工员,检查质量技术文件等,从发现的第一手材料中分析查找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基本建设审计巡查的最基本方法。 二、统计表法 该方法是根据审计巡查的内容确定若干个量指标,设计成审计巡查统计表,让被审计单位据实填写。审计巡查统计表的内容要具备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施工、监理、质检方的有关情况以及工程进展情况等方面的内容。通过统计表中的有关数据和内容,总结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汇总发现的问题,进而得出巡查结论。 三、重点巡查法 该方法主要是运用于选择巡查单位和被巡查的建设项目或者是在普遍巡查的基础上,有重点的选取典型项目进行巡查。就基本建设审计巡查而言,不可能在较短的巡查期内对整个建设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详尽的检查,而是要从中选取最具代表性的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四、函询法 该方法是根据审计巡查的需要,审计人员将本部门正式的函件邮寄给相关单位和人员查问或证实某些问题,根据对方的回答来获取有关资料。在函询件中,有必要让被函询的单位和个人就函询内容作出审计承诺,确保函询的真实性与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