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征收对象的税种。 (一)利用计算机技术,根据分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检查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缴纳情况。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2种,如果是从价计征,则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如果是房屋出租的,则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审计第一步是通过利用计算机采集的房产税数据,筛选汇总出缴纳房产税时税率为12%的企业,也就是有房屋出租的企业;第二步是通过采集的印花税数据,筛选汇总出税目为财产租赁合同的企业;第三步是将房产税中筛选出的企业和印花税中筛选出的企业相比对,查看因房屋出租缴纳房产税的企业是否有缴纳印花税;第四步是比对出没有缴纳印花税的疑点企业,然后利用地税系统,确认疑点企业是否漏征印花税。通过审计,查出13家企业房屋出租一直没有缴纳印花税。 (二)根据数据存在的关联性,检查房地产企业建设施工合同印花税缴纳情况。房地产企业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必须在住建局备案,那么可以从住建局获得相关信息,查看其是否缴纳印花税。审计第一步是筛选汇总出印花税税目为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企业,查看企业名单里是否有房地产企业,如果没有,则可以判定房地产企业存在漏征印花税的疑点;审计第二步从地税系统中筛选出登记注册的房地产企业,并查看这些企业在住建局是否有登记备案的建设施工合同;审计第三步是查看有备案的房地产企业,其在地税系统中的纳税信息,验证其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没有缴纳印花税的情况。通过审计,发现6家房地产企业在住建局有备案的建设施工合同72633万元,没有缴纳相应的建设施工合同印花税。 (三)税务内部数据与走访外围企业相结合,检查投保人保险合同印花税缴纳情况。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应该缴纳的保险合同印花税金额应该是一致的。审计第一步是筛选汇总出印花税税目为财产保险合同的企业,可以发现财产保险合同税目中2家保险公司缴纳了27079元的印花税,而投保人只有缴纳492元,缴纳的印花税金额并不一致。审计第二步是走访保险公司,通过调查了解,税务部门没有委托保险公司代扣代缴投保人应缴纳的印花税。通过审计,发现投保人漏征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265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