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治理的目标是实现国家良治 如今,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面临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构建和谐社会等多项艰巨任务。在这一过程中,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实现国家良治是抓住机遇、应对挑战的关键所在。 根据刘家义审计长在《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一文中的论述,所谓国家治理,是指通过配置和运行国家权力,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控制和提供服务,其目标是实现国家良治。而良治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效的国家安全体系,对外维护主权和对内维持政局稳定;二是有效的权力运行和制约机制,防止权力被滥用;三是有效的法律规则和社会秩序,实现公平正义;四是有效的民生权益保障机制,促进摆脱贫困和增进福利;五是有效的经济社会发展机制,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 二、腐败是实现国家良治目标的重大威胁 从国家治理定义可以看出,国家治理的核心是权力配置和运行问题,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权力被滥用或被异化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也就是要特别注意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什么是腐败?腐败就是组织或个人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而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的行为。无论是对国家、社会还是个人来讲,腐败的危害都是十分巨大的,它影响政府的公信力、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平正义、侵害人民利益,是国家治理实现良治目标最严重的威胁之一。 (一)腐败影响政府公信力,不利于推进政府改革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通过自己的行为得到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可的能力,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的反映,关系政府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一个政府得不到民众的信任,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必然受到影响,长此以往,还将对国家的长治久安产生威胁。腐败行为的发生就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极大损害,如薄熙来案、刘志军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让群众惊叹的同时也引发了群众对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质疑。 腐败的存在也会降低政府行政效率。机构设置合理、制度建设科学、人员素质良好是政府高效运转的基本条件。腐败分子在选人用人上往往任人唯亲、买官卖官,导致部分不作为或不能作为的人充斥到行政队伍中,而这些人又以如此方式开展工作,形成恶性循环;又或者腐败分子形成利益集团,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往往阻碍政府改革的推进。 (二)腐败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和特征,同时也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它的不断完善将使我国经济更具竞争力。市场经济是一种资源配置行为,其目标是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具体来说就是合理和效率。而腐败行为的发生,使资源配置不合理、不科学,扰乱市场秩序,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比如,在国家建设项目和土地出让过程中,规定要实行招投标机制,就是为了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让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但在招投标过程中往往会发生腐败行为,致使最应该中标的人或组织落选,而通过行贿手段的人或组织得到项目和土地,容易导致建设项目的不达标或者国有资产的流失,就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经济健康发展。 (三)腐败损害社会公平正义,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的一项全国抽样调查数据,目前大多数人认为,权力、职业和行业是导致当前中国社会不公平现象的主要因素,大约61.5%的被调查者选择“因权力造成的不公平”作为当前中国社会最主要的三种不公平现象之首。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最基本的特征之一,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能够做到坚持公民的权力平等和司法公正,是制度、系统、大型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公平正义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制度为准、以法律为准、以规则为准,任何人不能凌驾于其之上。只有在这种环境中,公民才能对社会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才能有机会靠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中国梦。腐败行为则以个人意愿代替法律制度、将个人意志凌驾于规则之上,让其他人不能得到其应得的利益,无法行使其应有的权力,是严重损害公平正义的行为。 (四)腐败侵害人民利益,不利于保民生政策目标实现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党历来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重中之重,党工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理念。如今,我国国力显著增强,但民众收入增长却赶不上国家财富增长,形成了国富民弱的情况,如何解决这一状况,也是党中央、国务院特别关注的。腐败行为的发生,使国家的强民惠民政策不能有效落到实处,极大地损害了人民利益,有悖于我党的执政理念。例如,在征地拆迁中,存在强拆和补偿不到位的情况,让农民失去赖以生存土地的同时也让他们看不到未来生活的希望,严重损害了被拆迁农民的利益,引起了社会的不稳定。 三、国家审计有责任有能力在反腐倡廉中发挥重要作用 从国家治理的角度而言,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内生的一个具有预防、揭示、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既然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国家治理的目标就应该是国家审计的目标。腐败对经济社会有着巨大的危害,是对国家治理实现良治目标的重大威胁之一,因此,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国家审计就应该发挥其在反腐倡廉领域的重要作用。 对于国家审计的反腐倡廉作用,曾有这样一种观点,认为在我国当前审计体制之下,审计独立性不高,同时相比于纪检、监察、公检法等机关,审计手段有限,审计在反腐领域的作用不明显,为了加强国家预防惩治腐败的力度和效果,建议将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合并,组成类似香港廉政公署的专门反腐机构。针对上述观点,有一部分是正确的,但却没有全面认识审计的反腐作用,作为国家依法用权力制约权力的制度安排,国家审计有责任,同时也有能力在反腐倡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