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茶馆业的衰落  

——1950年代初期小商业和公共生活的变迁

作 者:
王笛 

作者简介:
王笛,华东师范大学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紫江讲座教授,美国得克萨斯A & M大学历史系教授,上海 200062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从晚清到民国,茶馆都是成都最重要的公共空间,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设施。1949年共产革命的胜利,不仅是中国政治体制的改变,也造成经济和社会结构的根本变化。本文通过考察1950年代成都茶馆的衰落过程,来分析新生政权对待茶馆这类公共空间的态度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变迁。我们可以看到,政府怎样加强对小商业的控制,其政策怎样导致茶馆业走向衰落,但人们在1950年代仍然能进行茶馆生活。不过对共产党来说,休闲茶馆的存在,与建设现代工业城市有着难以调和的矛盾。由于政府对茶馆这种公共空间的密切介入,市民利用这种空间的机会日益缩小。因此,茶馆的逐步衰落,与公共生活的缩小是同步发生的。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4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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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主要讨论1950年代城市小商业和公共生活的变迁。由于种种因素的限制,对1950年代的中国小商业和社会文化生活的研究不多。在《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第15卷中,社会学家M.怀特(Martin King Whyte)撰写了“人民共和国的城市生活”一章,分别对1949-1956年和1957-1976年的城市生活进行了整体性的描述。但当时他没有可能去利用档案,其使用的资料主要是大陆到香港人士的采访记录,一些个人经历的叙述,以及一些报纸报道和文学作品,因此对这一课题难以进行具体深入的讨论①。跨入21世纪以后,西方关于这个时期的研究逐步增多,主要集中发表在《中国季刊》(China Quarterly)上,题目包括私有经济政策的制定、“三反”“五反”、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的高潮等,但对社会生活的研究仍然缺乏②。

      在中国大陆,近年关于1950年代的研究也日益受到重视,如《中国当代史研究》第1~3辑是国内关于1950年代研究的最新成果,其中不少篇目都是1950年代社会和文化的文章③。到目前为止,对1950年代最系统和全面研究的是杨奎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深入讨论了土改运动、镇反运动、“三反”“五反”运动、干部任用政策、工资制度、对资产阶级政策等,该书主要是从全国的角度讨论问题,不过也有两章研究上海镇反和“五反”运动。金观涛主编的十卷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81)》,共600万字,其中第二卷《向社会主义过渡——中国经济与社会的转型(1953-1955)》,也主要是讨论政治运动、经济建设等重大问题④。这两部著作对小商业的命运、日常生活、公共空间都没有涉及。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对除北京、上海外的各城市1950年代社会和文化的研究非常少,有的几乎是空白。最好的例子便是2002年出版的大型成都近代通史《变革与发展:中国内陆城市成都现代化研究》,该书近百万字,但对1949年至1976年这段时期的历史,就完全跳过了。该书分上下两编,上编“传统与变革”,从古代到民国结束;但下编就直接到改革开放了⑤。为什么跳过这段时期,资料的缺乏、基础研究的薄弱等应该是主要原因。

      从晚清到民国,茶馆都是成都最重要的公共空间,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设施。1949年共产革命的胜利,不仅建立了完全不同的政治体制,也造成经济和社会结构的根本变化。根据成都市档案馆所藏工商行政登记档案、市工商局和市文化局等档案,以及报刊资料和人们对1950年代的回忆,通过考察1950年代成都茶馆的衰落过程,可以分析新生政权对待茶馆这类公共空间的态度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变迁。我们可看到,新政府的新政策不仅决定了茶馆的命运,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我们还可看到,政府如何加强对小商业的控制,其政策怎样导致茶馆业走向衰落。虽然城市居民在1950年代仍然能进行茶馆生活,但对共产党政府的政治理念和宏大目标来说,休闲茶馆的存在与建设现代工业城市有着难以调和的矛盾。由于政府对茶馆这种公共空间的密切介入,市民利用这种空间的机会日益缩小。因此,茶馆的逐步衰落,是与人们传统公共生活的消失和日常生活的政治化同步进行的。

      一 加强对小商业的控制和茶馆业的衰落

      作为经济政策的一部分,新政府甫经成立,便采取了对小商业进行控制的政策。首先是要求进行商业登记,各商铺都必须签署营业保证书。在成都市档案馆目前仍然可以见到各个茶馆的《工商业户申请营业保证书》,如达观茶楼的保证书是1951年2月签署的:“兹保证苏××在三桥北街二四号开设达观茶楼,经营茶社业务。在经营期中恪守政府法令,经营正当工商业,填报申请登记文件均属实在。倘有违反或不实之处,保证人愿负一切责任。谨填具保证书,敬请查核。此呈,成都市人民政府工商局。申请者:苏××,住址:三桥正街十八号。”每个茶馆还必须有两家保证人,如达观茶楼的保证人一家是茗园茶社经理严××,资本额4 603 349元,住西御街72号;另一个保证人是炯明玻璃商号的经理人黄××,资本1000万元,住址为三桥正街十六号。另外保证书上还有公安局第二分局陕西街派出所的证明:“查确系在本管区居住”⑥。

      市政府颁布了关于茶馆的各种规章,包括控制茶馆的价格,取缔小商小贩进出茶馆,处罚茶馆茶客的“不法”行为,取缔在人行道摆设茶桌,管理茶馆工人、女招待,控制茶馆民间艺人演出等活动,禁止在茶馆买卖黄金和赌博,令改掉赌博及闲坐茶馆等“陋习”,处罚卫生条件差的茶馆,实施卫生检查活动。政府的工商、公安、税务、卫生、文化等部门,控制茶馆开设、选址、租房等⑦。所有这些措施与民国时期都极其相同,但共产党政府在具体实施和效率上,比民国时期严厉和有效得多。

      1950年代中期,针对不少小商业亏本的情况,地方政府在推行公私合营的同时,实行“盈亏合计”的政策,即各个商号要争取收支平衡。虽然由于资料的缺乏,对这种政策的具体实施并不清楚,但据档案中一些茶社盈亏合计的申请书,我们可以了解一些信息。如金利茶社的申请称:“(一)我要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二)我号收支平衡,最近每月均有盈余。(三)我号债权债务已由企业负责人自行了结。”又据清安茶社申请合计盈亏称:“我号自从今年一月宣布公私合营后,经过一系列的学习和工作,认识个体的管理制度和经营作风,不加彻底改变不能搞好业务,不能为祖国建设社会主义积累资金。同时我号收支已趋平衡,部分债务概由企业负责人独自解决,特申请准予合计盈亏。”因此我们可以知道,这是一种收支平衡的措施,任何商号欠有的债务,由其经理人自行解决。根据1956年6月《成都工商联合会旅栈茶社业同业委员会报告》称:“茶社组枕流等四户申请自七月份起列入盈亏合计户。”茶社组会员“自公私合营批准后,无不兴高采烈,欢欣鼓舞,争取在党和政府及各级组织领导下进入盈亏合计,使企业藉得进一步的改造”。西城区的得胜、大西北、枕流、笛楼、锦春、大安等茶社,都要求列入合计盈亏户,“以便更好地为社会服务”⑧。尽管采取这些措施,由于国家控制和大的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茶馆的生存仍十分困难,走向衰落的命运是很难扭转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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