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农村私塾及其整顿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修申,阜阳师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 阜阳 236037

原文出处:
中共党史研究

内容提要:

20世纪60年代初期,曾被当作封建残余而解散的农村私塾在一些省份勃兴,呈数量多、发展迅速之势。私塾勃兴的首要原因是公办小学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农民需要,其发展得到了地方政府、农民和基层干部的欢迎与支持。为了规范私塾办学,1963年初教育部要求各地从教师、教材、教师收入、招生等方面整顿私塾。但是在阶级斗争日益扩大化的背景之下,这样的整顿实际上是对私塾的再次打压和对私人办学的抑制,导致大部分私塾被解散。60年代初期私塾的兴起与整顿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家权力向农村渗透的制度性困境。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4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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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32;G629.29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13)-11-0044-10

       新中国成立前后,私塾在中国城乡仍然存在,在很多农村地区依旧是当地儿童接受文化教育的主要场所。1949年,湖北省江陵县有公立小学28所,学生5360人,而私塾却有1470所,占全县初等学校总数的98.13%,私塾学生人数15876人,占全县小学生人数的74.76%①。安徽省颍上县共有公立小学4所,27个班,学生1072名,而私塾却有“500所,约10000个学生”②。1951年初上海还有私塾693所③。针对私塾存在的状况,1950年4月,教育部下发指示,认为私塾“是封建时代教育的残留物”,要求“各地教育行政机关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解决儿童就学问题的程度,来管制和改造当地的私塾,最后使它们不可能存在”④。根据教育部的指示,各级政府积极改造私塾。1951年春,湖北安陆县的私塾由原来的261所减少到68所,学生由原来的3780人减少到1610人,1951年秋全县私塾全部改为村小⑤。到1951年底,农村私塾除部分停办或被合并外,绝大多数转为民办小学,纳入了国家正规教育,私塾改造政策取得了很大的成效。随着1952年下半年国家接办私立、民办中小学政策的实施,到年底,残余的私塾绝大部分也被政府接办,改造为公办小学。如到1952年下半年,湖北省的绝大多数私塾转为公办小学⑥。

       因此,到1952年底,私塾这一传统教育形式虽然还有少数残余,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但是中央教育部制定的使私塾“不可能存在”的政策目标基本实现。不过到20世纪60年代初,私塾在农村又重新开办,并一度勃兴。针对私塾办学中暴露出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对之进行了整顿。关于60年代初的私塾及其整顿研究,学术界相关成果甚少⑦,本文拟就此问题作初步的梳理和分析。

       一、私塾勃兴与农村干部群众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态度

       经历了1958年至1960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狂潮之后,中国国民经济遭受了严重困难。1960年底中共中央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压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遏制国民经济的过热发展。1961年国家预算内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安排167亿元,比1960年减少了103亿元。⑧从配合国民经济调整的需要出发,1961年全国文化教育事业的投入也大幅度减少,招生人数大量削减。1961年文化教育基本建设投资为4.62亿元,相当于1960年8亿元投资的58%,其中,“专、县以下的公立小学投资,应该由地方自筹资金中适当解决”;1961年普通中学计划招生335万人,比1960年减少99万人。⑨1961年5月,时任国家主席的刘少奇也表示,由于“当前粮食紧张,所以工业也好,学校也好,都没有办法多办”⑩。1961年11月,湖北省教育厅就此指出:“根据国家经济状况,今后三、五年内国家办的中、小学在数量上有所控制。”(11)

       1962年4月21日至5月中旬,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教育会议,研究在1961年教育事业初步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教育事业和精简学校教职工的问题。会议提出全日制中小学要适当压缩规模,各地应注意调整学校布局,便利学生就近上学。(12)也就是说,今后中小学需减少招生数量,这就意味着一部分学龄儿童无法入学。为了缓解公立学校招生规模缩减与广大适龄儿童要求入学的矛盾,会议提出中小学以公办为主,民办为辅,允许私人开办(13)。

       在允许民间办学的政策下,私塾趁机重新开设,湖北、四川、贵州、安徽、湖南、广东等省一些地区都有新的私塾出现。1961年11月,湖北省教育厅在一份报告中指出,本省不少农村“大量兴办私塾”(14)。1962年以来,四川省部分农村“开办了一些‘私塾’。特别是在小学少、学龄儿童入学率低的边远地区发展的更快”(15)。贵州省兴仁县老鹰窝村寨地处山区,交通闭塞,离附近的公立小学和民办小学都相当远,为解决儿童上学问题,该村群众经过商议,办起了私塾(16)。1962年4月12日,下放到贵州德江县任教的教育部干部史慧中,致信教育部反映,德江县农村“私馆(即私塾——引者注)突然勃兴”,“学生读‘民书’,不读‘官书’”(17)。1962年秋季,湖北省“孝感县农村群众办私塾已蔚然成风。花园区一个多月办起了四十七所。小河区的四十三所民办小学当中,私塾就有三十三所”(18)。湖北省江陵县在20世纪60年代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乡村私塾也一度复活(19)。1963年通山全县新办私塾102所(20)。

       从上文所引材料中对私塾开办用“勃兴”、“蔚然成风”等词语来描绘可知,一些农村地区新开办的私塾具有数量较多、发展迅速的特点。实际上,60年代初期私塾的“勃兴”与当时中国国民经济处于严重困难的特殊形势有关,也与农村公办小学数量不足、不能完全容纳适龄儿童入学有关,还与基层干部和民众的支持分不开。1962年江西省教育厅分析:“当前由于我国连续三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影响,国家财政经济遇到了很大困难,不可能拿出更多的经费来发展教育事业。”(21)国家非但拿不出更多经费办学,并且还对教育经费和办学规模进行了较大的压缩。

       1963年初,教育部在一份处理私塾问题的文件中分析:“由于目前农村小学在数量、质量两方面都还不能完全适应农民群众子女学习文化的要求,因而在一部分地区出现了一些‘私塾’。”(22)所谓数量方面不能满足需要,即农村公办小学数量不能完全容纳农村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还有一部分儿童无学可上,这就自然给私人办学和私塾的复活留下了一定的空间。1962年,四川宜宾地区“学龄儿童入学率只占到53%左右,大约还有40万学龄儿童没有入学”(23)。现有公办和民办小学因限于学额不能满足需要,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山区,学校更加缺少。四川犍为县“罗城公社太阳大队两个村小共有学生76人,校外还有90多个学龄儿童未入学,该队第三、五、十生产队入学儿童仅占学龄儿童的31.6%。这种情况在边远深丘地区尤为突出。清溪镇十所私塾中,有七所都是因为当地无学校才办起来的”(24)。所谓质量不能满足需要,即农村公办小学的一些教学内容不符合农民和农村的实际需要,上课时间、管理方法和农民的习惯和期望有一定的冲突和差距。教育部对农村公办小学的这些不足也有所认识:“农民对公办小学上课时间少(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一般只有四五个小时),教师对学生要求不严,学生学的东西少,不会写毛笔字和应用文,不会珠算等情况,很有意见。这是当前农村公办小学教育工作中的一个突出的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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