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越界侵渔与民国北京政府的应对(1924-1927)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利民,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博士后

原文出处:
抗日战争研究

内容提要:

民国北京政府时期,日本对华侵渔活动加剧,引起了中国社会的广泛关注。北京政府及当时社会各界为抵制日人侵渔采取了诸多措施。除通过外交方式外,北京政府专门召开了护渔会议,制定应对政策。在这些应对之策中,海军护渔政策颇具亮点,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日本侵渔行为。在中央政府出台护渔政策的同时,江浙等地方政府亦采取了一些抵制日人侵渔的措施。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这些斗争对于抵制日人侵渔起了某些积极作用。但由于多种原因所致,日本侵渔现象并未遏制,反而加剧。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4 年 02 期

关 键 词:

字号:

      自清末以降,英、俄、日、法、德、葡、挪威等国都曾对中国沿海渔业有所觊觎,惟对华侵渔最猖獗的还是日本。民国时期,日本侵渔一度成为重大外交事件。民国北京政府及当时社会各界为反对日人侵渔进行了一系列斗争。在一定程度上,这些斗争对于抵制日人侵渔起了某些积极作用,并对中国领海观念发展和领海制度建设起了刺激作用。当然,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时期的抵制措施成效有限,无法阻挡日人侵渔步伐。

      有关日本侵渔问题,学界已有一定研究,但多是涉及外人侵渔活动状况及其危害,而对因此引起的社会反应及政府应对、中外渔业交涉等问题关注不足。日本侵渔问题产生后,中国人就给予关注。如邵羲的《论渤海湾渔业权》(《外交报》第283期,1910年7月31日)。真正对此进行深入研究的还是民国时期李士豪、屈若搴所著《中国渔业史》(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及李士豪著《中国海洋渔业现状及其建设》(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这两本著作均有相当篇幅涉及外人侵渔问题,并提供了相当丰富的资料。此后,中国学界长期未关注此问题。20世纪80年代开始有所改观。目前学界成果主要在水产志和渔业史方面。如,张锡纯主编:《山东省水产志资料长编》(山东省水产志编辑委员会1986年版)、《上海渔业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海渔业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青岛市水产局编:《青岛市水产志》(青岛出版社1994年版)等,以及张震东、杨金森编著《中国海洋渔业简史》(海洋出版社1983年版),丛子明、李挺主编《中国渔业史》(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版),福建省水产学会《福建渔业史》编委会编:《福建渔业史》(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年版),郭振民:《嵊泗文史资料:嵊泗渔业史话》(海洋出版社1995年版)等。刘利民的《不平等条约与中国近代领水主权问题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有专门章节考察近代列强对华侵渔尤其是日本对华侵渔状况。论文方面,如都樾、王卫平的《张謇与中国渔业近代化》(《中国农史》2009年第4期),考察了张謇创办近代新式渔轮以抵制外轮侵渔等活动;谢小琴的《民国早期日本对中国沿海侵渔及其影响——以1924年日船越界捕鱼案为中心》(《黑龙江史志》第15期,2010年8月8日),以个案的形式探讨了当时日本越界侵渔情况及其影响;陈冠任的《盟军总部与中日渔权争议(1945-1952)》(台北《国史馆馆刊》第27期,2011年3月),深入考察了战后国民政府与盟总围绕日本侵渔发生的交涉;刘利民的《论民国时期日本对华侵渔及其特点、影响》(《吉首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亦专题考察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侵渔问题。但上述成果多倾向于研究日人侵渔活动及危害,而对由此引起的社会反应及政府应对等探讨较少。本文拟对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如何应对日本侵渔问题进行考察。

      一、日本侵渔活动猖獗与民国北京政府的抗议

      在所有外人侵渔事件中,日本最猖獗、规模最大、时间最长。自1905年强租旅大开始,日本侵渔行为经历了半个多世纪,其渔轮频繁出没于中国沿海。当然,清末时期,日本对华侵渔范围还主要局限于黄、渤海区域,侵渔规模也有限,可以说是日本对华侵渔的开端。①日本控制朝鲜后,开始积极排斥中国在黄海的渔权,又直接对渤海湾一带侵渔,严重损害了中国的海权、渔权,遭到了清政府的反对。但当时清政府并未采取有力措施,多以外交抗议为主,故收效甚微,日本侵渔反而变本加厉。民国时期,日本的侵渔范围逐步扩大,猖獗程度更甚于清末,日轮侵渔案成为中日交涉的重要内容。不仅北京政府频频向日方提出抗议,中国社会各界也进行了一系列斗争。日本的严重侵渔行为引起了中国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某种程度上亦促使了国人领海渔权意识的觉醒,加速了中国的领海制度建设。②

      民国时期,日本渔轮对华侵渔程度加剧与其政府的政策密切相关。日本政府为了保护近海渔业,制定了一系列取缔汽船捕鱼规则。从1911年开始划定禁止汽船捕鱼区域,“即划定日本沿海之一定区域内,不准渔轮曳网捕鱼”,后又多次修改规则,扩大禁止区域,实际上等于将这些渔轮驱赶到远处捕鱼。1914年,规定“其捕鱼地点,不得在‘东经一百三十度以东朝鲜沿岸禁止区域以内’,无形中即以渤海、黄海为其渔轮捕鱼之唯一区域”。1917年又修改规则,“规定船数为七十只,新造船须在二百吨以上,速率十一浬,续航力二千浬以上”。1924年修改规则,“对内地及黄、渤、东各海以外之海面不适用七十只之限定,即该规则认出渔于中国南海之渔船不加以限定”。③正是在日本政府的渔业政策驱使下,日本渔轮到中国沿海侵渔日益猖獗。

      民国初年,日本对华侵渔仍多集中在中国北方水域。如1915年,山东蓬莱县渔民报告,日人数年一直在砣矶、黑山等岛捕鱼。1918年,又有人发现日渔轮在大沽口捕鱼售鱼。④到了20世纪20年代,日本侵渔的范围和规模都扩大了。日本渔轮逐渐深入到江浙、闽粤等沿海侵渔。如1922年12月,农商部收到广东琼崖王树人的电报,称:“日人勾结国贼何瑞年等以承垦西沙群岛名义,瞒呈省署立案,嗣后日船载来日人、台湾人二百余名从事渔盐,驱逐琼人。”⑤这一时期,自北至南,凡中国沿海重要渔场均可见日轮侵渔身影。“日本在我国沿海侵渔根据地,在北为大连、青岛,中部为上海,南为香港、台湾”。⑥

      旅大是日本对华侵渔的老根据地。自日俄战争后,旅大转租给日本,日本渔轮纷纷开入此租借地水域。此后,日本侵渔活动“日盛一日”。1906年就有400余艘渔船跑到这一带侵渔。1907年更多达500余艘,“渔人之从日本来者源源不绝”。⑦日本渔民不仅在旅大租借地内水域捕鱼,而且逐渐侵捕至界外,旅大成为了日本在中国东北沿海侵渔基地。民国时期,这一侵渔基地依然发挥重要作用。有人甚至认为,“大连在九一八以前,为日本在此方唯一的根据地,渔船制造业及渔获物贩卖市场均占北方渔业中重要地位”。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