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1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13)05-0131-16 1949年5月27日,中共正式接管了中国最大的经济和金融中心上海,申城数以十万计的大小私营厂店开始了同新生政权的接触和共处。新政权建立之初私营工厂遇到哪些新问题,新政权是怎样帮助私企解决这些困难的,成效如何?这些问题是本文要着力阐释的。 时至今日,涉及中共建政初期私营工商业的研究成果已不少见。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政府高层文献档案的大量开放,对于新政权对私营工商业政策的研究逐渐深入。但是,多数论著的着眼点仍在揭示中央层面工商业政策的逐层运作及其实效,对私营工商界状况的说明只在配合解释政府的行为和政策。①最近几年来,随着基层档案的大量开放,学界逐渐开始出现工厂企业个案的研究解剖,例如对上海百货公司、裕大华纺织公司、苏纶纱厂、福源钱庄、民生公司等的研究。②然而,目前这些个案研究仍重在描述政府的工商业政策和对资改造策略在各厂的具体推行情况,着眼于私营工商业自身情况的研究仍很薄弱。目前所见比较成功的研究案例是蓝克利、董晓萍关于北京成文厚商号的研究。③该文以北京百年老店成文厚为个案,注意商人理念与基层政府决策的微观比较,从商铺经营的视角考察北京商业活动所受到的政府决策的影响,颇具新意。当然,此一研究反过来似又过多着墨于基层政府施策对商铺经营的限制作用,未能充分关注政府高层政策的变动以及中共和“民族资本家”④之间的复杂关系。 可以肯定,无论政权交替与否,只要政府需要工厂继续生产,只要工厂继续存在,工厂的产销经营必定会按照其固有的经济运行规律行事,政府和企业主也必定会有利益契合点。毫无疑问,共产党新政权的建立会对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但是,仍旧需要工厂继续存在和生产下去的新政府,与具体的私营企业主之间到底存在着怎么样的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可否克服或解决,以及实际上哪些问题和矛盾可以解决,哪些无法解决,原因何在? 上海当年的毛纺业是一个很特殊的行业。无论在工厂规模、机器数量、职工人数等方面,均居全国之首。私营毛纺厂多达110家,拥有职工8,500人,纺织机器数量占上海毛纺业的近80%。⑤其中著名商人、“民族资本家”刘鸿生创办于1929年的章华毛绒纺织公司历史最久、规模最大,堪称同业中的翘楚。本文尝试以刘鸿生章华毛纺公司为个案,着重考察私营工商业在中共建政初期的生存环境与生存条件下具体遇到了哪些问题,新政府是如何帮助企业主解决的,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起到了帮助的作用。 一 毛源和主顾:新政权建立伊始的企业困境 (一)“飞箭”号难抵沪:海外毛条的进口从受限到断绝 1950年春夏之交,刘鸿生正在焦急地等着一批海外毛条安全运抵上海。这批毛条是上海解放前夕,章华公司委托中国纺织工程公司向海外订购的,总计有32包。它们最早在1949年5月间由香港启运。受到当时国共内战的影响,上海情形非常混乱。为保障安全,船只退回了香港。8月初沪港间航运开通,这批货物改由“怡生”货轮装运。但是,当“怡生”轮即将到沪时却逢败退台湾的蒋介石政权对大陆沿海的武装封锁。当时的情形是“匪宣布封锁我各海口,在海上设兵舰巡弋袭击,在长山、舟山诸岛设海上据点掠夺商船物资,阻扰航行,企图扼死我海上交通线。敌对我封锁重点在津沪线,特别对沪更为严重”。⑥“怡生”轮不得不再次折回香港。1950年1月,这批毛条第三次装由“飞箭”号货轮启运,中途仍受到封锁和伏击,后转经青岛,通过陆路才运抵上海。三艘货轮历时近一年的辗转跋涉,中外船员冒着船毁人亡的危险,才最终将刘鸿生订购的这批毛条运到上海。⑦ 这批数额并不很大的进口毛条在刘鸿生看来却意义非凡,因为章华厂此刻最缺的就是羊毛原料。早在1947年2月,国民政府限于外汇紧张,颁布《经济紧急措施方案》⑧,规定实施输入限额分配办法。限额数量每季公布一次,逐季减少。⑨毛纺织工业能够分配到的数额仅能维持各毛纺织厂设备开工率的14.73%,尚不足全国各厂需要量的十分之一。⑩章华厂因为依赖刘鸿生担任国民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11)署长的便利,数次获得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的“救济毛”。(12)工厂存底较丰,较之中小毛纺厂情形要好很多。(13)即便如此,在上海解放前夕,章华仍面临原料不足的威胁。1948年5月,“第一厂所需羊毛原料,舶来品羊毛配额仅及十分之二三,黑市采购亦不易”。(14)刘鸿生为摆脱对羊毛原料进口的依赖,曾亲自主持研究试验人造丝。后因章华总经理程年彭的反对,才未继续。(15) 1949年上海解放后不久,就在国民党军舰游弋海岸封锁港口的时候,中共当局也下令禁止输入海外毛条。1949年3月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要实现中国的工业化,必须进行对外贸易的统制。(16)秉持这一精神,华东区司令部在进驻上海数天后就公布了《华东区国外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将进口货品分为准许进口、特许进口及禁止进口三类。(17)按照这一办法,羊毛属于“准许进口类”(18)。但政府法令虽允许进口,实际上却禁止输入毛条以用于生产毛纺制品,很大程度上是政府在财力有限、经济紧张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临时性措施。因为在新政府看来,毛纺制品成本高,非一般民众所能服用,属消费性货物。后经上海毛纺同业向政府力陈毛纺品经久耐穿,远较棉制品上算,不能算作奢侈品,政府负责人才勉强接受了这种观点,但仍以国产羊毛丰富,属于国内可替代物,严令毛纺业改用国产毛条。(19)刘鸿生这时曾将上述情况告诉远在美国的八子刘念信,称:“至今后之工商业趋势,着重于自力更生,外货除生产必须之器材外,消费性货物绝对不准入口,羊毛亦在禁止输入之列。”(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