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民主的工具效用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的选举动员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建华,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南京 210023

原文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苏维埃选举强调民主的阶级性。它通过有无选举权的划分,进行阶级鉴定;通过配合选举的查田运动,来纯洁阶级队伍。强化阶级选举的目的是完成革命的社会动员,在此,组织利益高于一切,个体即便出身贫苦阶级,一旦不遵从组织的要求,就成为阶级异己分子,成为整肃的对象。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当个体政治身份的获得意味着基本权益的让渡时,这种选举式动员的工具效用必然是有限的。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4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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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级民主是个体通过阶级身份的认证来享有民主权利。苏维埃选举强调民主的阶级性,是阶级民主的实现形式。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有三次选举运动。1931年,为成立中华苏维埃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地有了第一次全面的民主选举。因缺少选举经验,次年9月,又进行了一次小规模的改选运动。1933年8月始,为召开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在总结前两次选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地进行了全面的,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选举运动。就现有研究成果而言,更多的是对民主选举积极作用的肯定。既缺少对文献资料的深入分析,也没有揭示民主选举的真实情况。深入研究这一时期根据地的选举,可以更好地理解阶级民主的工具效用,理解中国式民主的内生逻辑。

       一、阶级视域下的民主选举

       在马克思主义阶级视域下,“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有产者与无产者即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①。从维护无产者的阶级利益出发,苏维埃选举是“给一个阶级以民主,给他一阶级以压迫”的武器。把有产者的政权推翻,建立起无产者的政权,把那些靠剥削为生的地主、富农、资本家赶出革命政权②,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必然逻辑。1931年11月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选举细则》规定,居住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领土内的“一切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人民,如雇佣劳动者、农民、独立劳动者、城市贫民及他们的家属”,凡年满16岁者,不论男女、宗教、民族的区别,均享有苏维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③。

       在革命道路上,只有无产阶级才是真正革命的阶级。“中间等级,即小工业家、小商人、手工业者、农民在同资产阶级作斗争,都是为了维护他们这种中间等级的生存,以免于灭亡。所以,他们不是革命的,而是保守的”④,都将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而日趋没落和灭亡。基于此,无产阶级与中间等级在选举中的权重是不同的,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八号,在乡苏维埃,贫农、中农、独立劳动者,每50人得选举正式代表1人,工人、苦力、雇农,每13人得选举正式代表1人,不足所规定的人数者,也可以选举正式代表1人。在直属于县的苏维埃,城市贫民和管辖范围内的贫农、中农及独立劳动者,每80人得选举正式代表1人,工人、苦力、雇农,每20人得选正式代表1人,不足所规定的人数者,也可以选举正式代表1人⑤。

       中央苏区的民主选举强调明确的阶级路线,以促成阶级分化,建立真正工农政权的苏维埃。为此,苏维埃选举委员会突出工人、雇农与苦力的主体地位。在选举动员中,强调工人阶级要发挥“最高限度”的领导作用。各级工会要动员每个会员参加选举的宣传鼓动和组织工作,特别是发挥雇农工会中支部的核心作用,通过支部来领导贫农团,并吸引中农群众围绕在贫农团的周围,共同讨论选举工作⑥。同时,在配合选举的查田运动与各种战争动员中,突出雇农及农村中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使他们成为查田运动与一切社会动员的先锋⑦。可以说,纯洁阶级队伍是苏维埃选举的锐利武器。

       为加强工人阶级对苏维埃机关的领导,1933年8月,《苏维埃暂行选举法》强调提高工人代表的比例。以上才溪为例,1932年选举结果是53个代表中,工人13人,占代表总数的24.5%。及至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改选,上才溪75个代表中,工人35人,占代表总数的46.5%。总结1933年的苏维埃选举,各级选举委员会都不同程度提高了工人代表的比例。以江西为例,兴国全县的代表总数为9009人,其中工人2509人,占代表总数的42.4%;即便比较落后的西江县,2370个代表中,也有工人710人,占代表总数的近30%⑧。

       苏维埃选举不同于宪政视域下的和平选举,它是阶级革命的延续。在中共领导人看来,工农民主专政下的阶级斗争,并不局限于暴力的武装斗争,还表现为苏维埃选举、查田运动等其他形式⑨。检讨1932年苏区选举运动,中央执行委员会认为,各级政府还没有认识到改选在粉碎敌人进攻,巩固苏维埃政权中的重要作用,实则是官僚主义在选举中的“最露骨”的表现⑩。官僚主义是豪绅、地主、资产阶级反动统治遗传下来的余毒,是革命者在政治上已经动摇的表现(11),是敌对势力与阶级异己分子滋生的温床。只有积极深入地开展阶级斗争,发动群众来审查、批评苏维埃的工作,才能选举最好的积极分子来领导和执行革命的紧急任务,才能真正改造各级苏维埃政权(12)。

       检举革命队伍中的变节者是把选举动员引向深入的重要手段。1932年12月1日,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会发布第二号训令,要求各级工农检查部成立检举委员会,并由同级工农监察部的部长任主席,检查苏维埃机关和地方武装中的阶级异己分子及贪污腐化动摇消极分子。同时,也只有在斗争中,才能选出积极肯干,勇于斗争,能为党与群众利益而奋斗的干部为苏维埃代表(13)。1933年9月18日,《红色中华》刊出“检举运动专号”,检举出一大批腐化分子及阶级异己分子,主要包括:放弃阶级斗争的检察部长,破坏扩大红军的乡主席,退却逃跑的乡主席,维持封建诚意的乡主席以及百事不管的乡主席等(14)。阶级检举带来的是选举争议与家庭纠纷,被剥夺选举权的群众纷纷到选举委员会来争论,富农家中的媳妇纷纷找政府,要求离婚,不愿做富农老婆(15)。阶级视域下,这既是选举成功的表现,也是巩固苏维埃政权的必要手段。

       从扩大工人代表比例到强化工人阶级对选举动员的领导,从强调被剥削阶级的选举权到揭发隐藏剥削阶级遗毒的官僚主义,革命政党通过纯洁阶级队伍,累积选举动员的合法性资源。根据地选举是阶级斗争的一部分,选民权利的审查就是阶级成分的甄别,拥有了选举权也就获得了革命阶级的政治身份。在革命队伍里,凡不积极参加选举的,都是隐藏在革命队伍里的官僚腐化分子与阶级异己分子,是阶级斗争的对象。同时,基于无产阶级先进性的理论预设,根据地政权中的一切问题,都是阶级不纯的表现,选举就是要纯洁革命政权中的阶级成分。只有把农村中阶级斗争的火焰掀起到最高程度,才能广泛的发动农民群众,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参加革命斗争,参加苏维埃各方面的建设(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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