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44;K2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378(2013)04-0063-07 中唐以来,伴随着土地制度的变革,不少人可以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成为土地和财产的主人。到了两宋,由于“不抑兼并”国策的推行,民户贫富分化也呈加速之势。随着自身力量的增长,豪民以其不同于普通百姓的财、权、势优势①,逐渐成为影响基层社会的特殊群体。基层社会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等诸多事务,都在其参与下定格或发生变化。当然,无论豪民的财、权、势如何与众不同,从根本上决定其影响力与性质的,则是其与政府或合作或斗争的关系。 一、地方豪民的特征及在基层社会的影响力 宋代地方豪民的主体是形势户,即品官之家的官户和富裕的吏户。但其整体背景相当复杂,有的不属形势户,也算豪民。宋代地方豪民主要包括,地主、地主兼商人、官宦、胥吏、讼师、一些经黥配之后的恶吏等。在宋代的文献中有称豪右、豪强、豪民、大姓和豪家的。豪民与普通百姓的区别,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豪民有政治背景,常以此在基层社会作威作福;二是豪民有经济实力,可以借此在基层社会施加影响;三是豪民有武力做威慑,他们豢养爪牙,用武力欺压良善。 (一)豪民的政治特征 宋代的地方豪民,相当一部分是官户或者富有的吏户,即使其本身并不为官,也常与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时甚至与皇族和后族有联系,故其在政治上有依靠。豪民的政治背景,是他们区别于普通百姓,并可以在基层社会实施影响力的有力凭借。 1.本身的政治影响力。豪民以钱捐买官位,步入政治舞台。景德年间,陈留县大豪卢澄,“常[尝]入粟得曹州助教,殖货射利,侵牟细民,颇结贵要,以是益横”[1]6657。南宋顺昌豪民官氏次子,用掠夺来的财富,“纳粟得官”“任鄱阳西尉”[2]409。捐买官位,不仅提高了豪民的社会地位,也为豪民带来了经济财富。 还有一些豪民的政治影响力,来自于家族,如品官之家的官户或富裕的吏户。他们因家族的政治影响力,而豪横无忌。北宋时,浦城县“多世族,以请托胁持为常,令不能制”[3]10419。陈尧咨知长安府时,“长安多仕族子弟,恃荫纵横,二千石鲜能治之者”[4]134。睦州遂安县“有恃荫暴横闾巷间”者[5]202。对于有着超过自身政治权力的豪民,地方官对其只能姑息纵容。 豪民中的另一部分人是寄居地方的官员,他们凭借上下联通的政治影响,暴横于基层社会。治平年间,寄居郓州的王逵“干挠州县,本路之人比之盗贼。但干有利,无不为者”[1]3860。不仅如此,王逵居乡还“持吏短长,求请贿谢如所欲”[3]10622。寄居者的政治影响力,令地方官对其“为害乡曲”[1]4045、持吏短长姑息迁就。政和年间,提举洪州玉隆万寿宫曾孝蕴居池州,“干扰州县,侵夺民田”[1]3927。开禧年间,宫观官项安世“阴险凶残”,居家“武断一乡”[1]4063。 2.与各级地方官员的关系网。不少豪民通过其家族和乡里官员,同地方官员建立联系。政治关系即政治背景。南宋时,新贑县豪民曾千龄,先利用知县韩元卿的贪欲,与之结识。后又“以孤遗侄女与元卿之子结婚”。自此通家出入,请求关节,武断乡曲,“官府不问,法令不加”[6]606-607。盘综错节的关系网,使豪民往往能得到地方官的庇护,“其上世有恩于我,我今居官,终不成以法相绳,遂宽释讼者遣之。斯人益肆其暴虐,邑民皆无所告诉”[7]2736。 凭借政治关系网,豪民的气焰更加嚣张。南宋中后期,有豪民“把持士人数辈,控胁本州官吏,形势之家侵害闾里”[6]603。东阳豪民蒋元广“在州则交结黥吏俞鉴等,以通腹心之谋,县吏望风惮之,罔不惟命。一方善良,吞声饮气,谁敢与之抗衡”[2]424。新贑县豪民曾千龄豪横乡里,“两乡几都之人,凡有膏腴之田地,富厚之财货”“必多牵引”“拥高赀,据大第,歌童舞女,美衣鲜食,以匹夫而享公侯之奉”[6]606-607。 3.中央大员的靠山。还有一些豪民与中央官员有联系。与中央大员的交情,成为其肆虐基层的政治凭借。雍熙年间,秦州豪民李益“厚赂朝中权贵为庇护,故累年不败”。及秦州推官冯伉“屡表其事,又为邸吏所匿不得达”。后来因为其它的事,皇帝亲自下诏捕之,但“诏书未至,京师权贵已报益”[3]8949。真宗时曹州豪民赵谏,“多与士大夫郊游”[3]9871。在被捕系狱后,“搜其家,得朝士内职中贵所与书尺甚众,计赃巨万”[1]6584。豪民与官员的勾结,于辇毂之下完成。 对于此类豪民,地方官员往往不敢招惹。大中祥符年间,权知开封府刘综就说,“贵要交结富民,为之请求,或托为亲属,奏授试秩,缘此谒见官司,颇紊公政”[3]9433。通天的政治背景,对于地方小官来说,是惧怕的。更有不少地方官直接攀附豪民门下。神宗时,郑膺寄居秀州华亭县,因其为吕惠卿的舅舅之故,一路监司“如王庭老之辈皆卑下之,而招弄权势,不复可数,至夺盐亭户百姓之地以为田”[8]6586。 (二)豪民的经济特征 除了在政治上有依靠,豪民在经济上也有实力,是大地主、大地主兼商人,是非贫弱者。强大财力,成为豪民豪横乡里的凭借。真宗时,抚州豪民李甲、饶英,“恃财武断乡曲,县莫能制”[3]10076。王益为临江军判官,“军多诸豪大姓之家,以财力自肆,而二千石亦有所挟为不法”[9]599。南宋东阳豪民蒋元广,“骤致富强,称雄一方”[2]423。雄厚的经济实力,令地方官不敢小觑。就连地方政权也因此为“豪户控持”[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