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玉篇》看新版《汉语大字典》疑难义项的成因

作 者:

作者简介:
邓福禄,武汉大学文学院。

原文出处:
长江学术

内容提要:

新版《汉语大字典》虽然做了很多修订工作,但遗留不少旧版中的缺陷。就释义来说,字典编者在利用故训确立义项时常常出项错误。这些错误是:误把文意训释当词义训释,训释语删节不当,拆骈为单,形近讹误。本文主要通过《玉篇》系列字书(包括《原本玉篇残卷》、《篆隶万象名义》和《宋本玉篇》)的义训传承关系来考索新版《汉语大字典》一些疑难义项的来源。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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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语大字典》(简称《大字典》)第二版在不久前出版了。据书前的《修订说明》,主要修订工作是:(1)对硬伤性、体例性错误进行了修订。(2)依据古今典籍和重要工具书适当增收了字头,由原版的54678个,增加到60370个。(3)原版新旧字形混用,修订本字头统一采用新字形。(4)适当吸收了近二十年的研究成果,“如纠正个别不正确的读音、义项;删改、更换不恰当的用例;对生僻字、音未详字、义未详字和音义未详字的内容进行适当充实完善,修订或增补音项、义项、例证等。(5)强化实用功能,如将原版的补遗字排入正文、增加音序检字等。这些修订工作都是必要的,但还远远不够:已有的大量有关《大字典》的研究成果还没有完全被吸收,原版中不少缺陷仍然遗留到新版中,所以对《大字典》的研究还任重道远。

      笔者在翻检《大字典》时,发现其中有很多义项虽然依据古注作有释义,但由于没有弄清古注的来源,加之绝大多数没有文献用例佐证,所以仍然很费解。例如《广部》“序”字义项(8):“长幼。《玉篇·广部》:‘序,长幼也’。”“序”为什么有长幼义,此义从何而来?并不清楚。类似这种来历不明而又难以理解的义项,我们姑且叫做疑难义项。其实,这些疑难义项大部分经过考索是能得到合理解释的。本文主要通过《玉篇》系列字书(包括《原本玉篇残卷》、《篆隶万象名义》和《宋本玉篇》)的义训传承关系来考索一些疑难义项的来源。

      我们知道,南朝梁、陈间顾野王编纂的《玉篇》是我国现存的第一部楷书字典。此书问世不久便被萧恺和其他人共同删改过。在唐代,又经孙强修订增字;到宋代宋真宗祥符六年(公元1013年),再由陈彭年等重修。屡经增修删改,早非顾氏《玉篇》原貌。现存通行的是陈彭年修订的本子,叫《大广益会玉篇》,亦名《宋本玉篇》。《宋本玉篇》通行后,顾氏原本《玉篇》早已亡佚。清末黎庶昌、罗振玉等在日本发现了《玉篇零卷》,这些零卷,注解详备,引证丰富,还有顾野王的按语,可以反映顾氏《玉篇》的原貌。虽然所存内容不过原书的十之一二,但价值甚高。《篆隶万象名义》是原本《玉篇》的删节本,保留了原本《玉篇》大量义训①。《宋本玉篇》中的不少疑难义训可以通过与原本《玉篇零卷》和《万象名义》比较后得到合理解释,从而也就解决了《大字典》中的相关疑难问题。其疑难义项的成因主要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误把文意训释当词义训释

      语文辞书中的词义训释是解释词语的语言意义的,具有多义性和概括性;而文意训释是对词语的言语意义的训释,具有单一性和具体性,脱离了具体的语言环境就难以理解了。所以王宁先生说:“传统字书和现代辞书里都有一些词条释义照录那些随文释义的材料,实际上是分不清言语意义的解释和语言意义的解释造成的。”②《大字典》中有一些疑难义项就是这种原因所致。从《原本玉篇残卷》来看,原本《玉篇》引证十分丰富,每个字头下一般既引传注,也引原文用例,所以它的传注尽管是随文释义的,但结合着用例是很好理解的。可是到了宋本《玉篇》,大量的文献用例被删除了,只保留一些主要的传注,致使有些脱离了语境的传注变得难以理解了。例如:

      (一)【府】

      (10)本。《玉篇·广部》:“府,本也。”(2/941a③)

      按:“府”为何训本,费解。宋本《玉篇·广部》:“府,方禹切,本也,聚也,文书也,取也,藏货也。”此即《大字典》所本。考《原本玉篇残卷·广部》:“府,夫禹反……《国语》:‘为怨三官④。’贾逵曰:‘府,犹本也。’《风俗通》:‘府者,聚也。公卿牧守府,道德之所藏,赋贿之所聚也。’……《说文》:‘文书藏也。’《广雅》:‘府,取也’。”两相比较,“本也”即贾逵注语“犹本也”之节省。又考今本《国语》卷四《鲁语》上:“苦成氏有三亡:少德而多宠,位下而欲上政,无大功而欲大禄,皆怨府也(韦昭注:怨之所聚,故曰府)。其君骄而多私,胜敌而归,必立新家。立新家,不因民不能去旧;因民,非多怨民无所始。为怨三府(韦昭注:三,谓少德而多宠、位下而欲上政、无大功而欲大禄),可谓多矣。”韦昭训“府”为聚,乃“府”之引申义。《说文·广部》:“府,文书藏也。”段注:“文书所藏之处曰府。”引申为收藏义,又引申为聚集义。“为怨三府”的意思是“造成的怨恨聚集成三个方面”。同一“府”字,贾逵训为“犹本也”,意即“府”相当于“本”,对照所注原文,意思是“少德而多宠、位下而欲上政、无大功而欲大禄”是造成怨恨的三种根本原因。这是随文所作的注解,并非“府”这个词真有“本”义,故贾逵在“本”之前加“犹”字。段玉裁在《说文》“雠”下云:“凡汉人作注云犹者,皆义隔而通之。”由此看来,《大字典》中“本”这个义项当删。

      (二)【石】

      (13)厚。《玉篇·石部》:“石,又厚也。”(5/2585a)

      按:“石”训厚,无用例,不好理解。宋本《玉篇·石部》:“石,市亦切,山石也,又厚也,斛也。”考《原本玉篇残卷·石部》:“石,时亦反……《史记》:‘弃仇雔而得石交。’野王案石犹坚厚也。”两相比较,“厚”即“犹坚厚”之节省。又考今本《史记·苏秦列传》:“大王诚能听臣计,即归燕之十城。燕无故而得十城,必喜;秦王知以己之故而归燕之十城,亦必喜。此所谓弃仇雠而得石交者也。”“石交”即交谊坚固的朋友。野王谓“石犹坚厚也”,揭示了“石”的比喻义,但非概念义。宋本《玉篇》将“犹坚厚”径直删节为厚,不妥。

      二、训释语删节不当

      宋本《玉篇》节录原本《玉篇》时,有时把训释语中的关键字省掉,致使训释语不能准确解释被训释词,在无文献用例参照的情况下,这种训释是很难理解的。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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