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语言能力水平是可比的  

——Can do理念对汉语能力标准的意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壮,首都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学院教授,博士,主要研究语言能力标准、语言习得、语言教学法、语言测试;阎彤,首都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学院讲师,硕士,主要研究语言能力标准;邱宁,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考试处处长,硕士,主要研究语言测试(北京 100089)。

原文出处:
语言文字应用

内容提要:

本文从制订“汉语能力标准”立论。语言能力是人类普遍具有的能力,而人的语言能力水平是可比的,尽管人们的语言不同,两个人的语言能力不一定完全相同,个体的听、说、读、写技能也不一定平衡。人的语言行为所表现出的语言能力,是can do即“能做某事”的能力,是完成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需要完成的语言任务的能力。语言能力标准又称语言能力量表,是对语言使用者和学习者的语言能力水平的系统描述。语言能力标准主要描述“能做某事”即完成语言任务的语言能力,而不是只描述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语言能力标准是跨语言的,互相之间是可比的。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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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以来,教育部和国家语委主持研制“汉语能力测试”(HNC),重点任务之一是制订“汉语能力标准(讨论稿)”(http://www.hnc.org.cn/2011-07-27)。语言能力标准又称语言能力量表,是对语言使用者和学习者的语言能力水平的系统描述。语言能力标准的核心概念是语言能力,因此,什么是人的语言能力是制订汉语能力标准的核心问题。我们提出人的语言能力是can do即“能做某事”的能力,论述人的语言能力水平是可比的,探讨can do理念对汉语能力标准的意义。

      一 人的语言能力是can do即“能做某事”的能力

      众所周知,乔姆斯基和韩礼德分别代表着20世纪中期以后的两大语言学派。1965年,乔姆斯基提出了语言能力。1971年,韩礼德提出了语言是“能做”什么(can do)。

      (一)乔姆斯基以来对语言能力的认识

      1.乔姆斯基提出语言能力

      乔姆斯基最早提出了语言能力(Competence),与语言行为(Performance)区分开(1965:3~62;1981:17~152;1986:1~50)。以往,语言学无法解释人能够生成从未听过的和从未说过的句子的现象,也很难解答“语言是什么”。乔姆斯基研究语言深层结构中最本质的内容(linguistic universals/language competence),认为儿童可能学会任何语言,人类的语言就存在着普遍性。他提出,人的语言能力是生成语言过程中的能力,能识别、理解句子,能推导出语言规则,能生成合乎规则的句子,原因在于语言使用者具有某种语言的内在知识;语言能力是潜在的,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场合表现为不同的语言行为,在语言行为中才能被观察到,语言行为只是语言能力的表现;语言学的研究对象是语言能力①,只描写语言行为并不能揭示语言的本质。

      索绪尔的主要贡献之一是区分了语言(Langue)和言语(Parole)。乔姆斯基进行了类似区分,但competence与langue有区别。关于语言的创造性,至少可以上溯到洪堡特(Robins,2004:159),但只有到了乔姆斯基,才明确提出了人可以用有限的语言知识生成无限的句子。乔姆斯基的competence显得抽象,而当代心理学也认为:人的语言能力属于心理品质,其外化的行为可以被观察、评价(Gerrig & Zimbardo,2009:226~228,256~257)。

      2.对语言能力的认识的几次重大发展

      乔姆斯基并未关注某种语言的具体运用。随后,海姆斯提出掌握语言运用规则同样是语言能力,包括四个因素(1967:8~28;1972:269~293):语法的正确性;语言的可行性;语言的得体性;语言应用。海姆斯讨论的是交际能力(Communicative Competence),而不是乔姆斯基的competence。

      语言教学的核心是培养学习者在现实生活中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能力,对语言能力的讨论引起了国际应用语言学界的高度重视。1980年《应用语言学》杂志(Applied Linguistics)创刊,第一篇就发表了Canale和Swain提出的交际能力模型,包括四个方面(1980:1~47):语法能力;社会语言能力;话语能力;策略能力。90年代,Bachman研究语言测试,借鉴了C-S模型,并结合美国的语言能力标准进行了实证研究,提出了交际语言能力模型(1990:84~109):交际语言能力是把语言知识与语言使用的场景特征相结合,创造并解释意义的能力;由语言能力、策略能力、心理生理机制组成。Bachman又和Palmer提出了“语言能力成分:测试及分析核对表”,有五大类16项参数(2010:76~78)。

      90年代以来,制订语言能力标准成为国际发展趋势,其中影响最大的《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学习、教学、测评》(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learning,teaching,assessment,缩写CEFR。简称《框架》)的核心内容即阐述交际语言能力。《框架》提出:“语言系统是高度复杂的。庞大、多元的发达社会的语言从未被任何人完全掌握”,“还没有任何一种语言被完整、详尽地描述过”,“也没有任何一种语言学描述模式被普遍认可”(2003:108~109);“尽管目前可以运用的理论与研究尚有不足,但描述语言能力必须以语言能力理论为基础,必须在理论基础上进行分类描述”(2003:21)。《框架》提出交际语言能力“包括语言能力、社会语言能力、语用能力。每个组成部分又由知识、技能、应变构成”(2003:13)。《框架》对以上组成部分定义为:“语言能力包括词汇、语音、句法方面的知识与技能,以及语言系统的其他内容;独立于语言变异所产生的社会语言学价值和所实现的语用功能”;“社会语言能力指对语言使用中社会文化条件的把握;出于对社会规约的敏感性,影响着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之间的语言交际”;“语用能力指运用语言资源及互动交流中的语境和语篇产生功能”(2003:13)。《框架》还阐述了运用交际策略完成语言任务:“策略是为完成自定的或面临的交际任务而选择的有组织、有计划、目标明确的行动步骤”(2003:10);“语言任务既不是已成模式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这就需要在语言交际和语言学习中在一定程度上运用策略”(2003:15);“交际策略是根据明确的交际目的,为符合交际情境的需要和成功地完成交际任务,综合自己的资源并以最全面、最经济的方式采取的步骤”(20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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