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0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975(2013)05-0005-07 1930年代是中国自由主义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一方面国民党在国难危机下,对新闻舆论的控制却未丝毫放松,而有更加严密的趋势。在此背景下,思想界开始积极地讨论“舆论”如何形成,谁能代表舆论的问题。另一方面,以胡适为首的自由主义群体也在这一时期,开始阐发中国自由主义的内涵,开始把五四精神与自由主义相联系,随之引发了一场有关“自由”的激烈争论。本文讨论1930年代舆论界的自由论述(Liberty Discourse),以揭示这一时期自由主义的基本特点。 一、1930年代的“思想统制” 国民党上台以来,对新闻舆论的控制更加严密了。胡政之曾对国民党统一后新闻舆论的处境评价道,“要讲言论压迫,从我二十年来的经验看来,真是一个时代比一个时代进步”。他说,民初四五年,记者很少受人注意,而且自有其保全之术,而不易涉险。民国十五年《大公报》复刊,因刊登战败消息而惹怒吴佩孚,然而通过租界庇护和私人联谊,亦平安无事。谁知“民国十七年,革命军统一北方,党部成立,言论便渐渐不如军阀时代自由,因为当人们都从此道出来,一切玩笔杆,掉枪花的做法,他们全知道,甚至各处的收发的新闻电报检查之外,还任意加以修改,这比从前的做法,进步何止百倍?”[1]在他看来,国民党从事党务者大多以前从事新闻工作,因而对出版业驾轻就熟,是造成舆论失势的主要原因。 确实,国民党自上台以来,通过一系列的法令,对新闻舆论进行控制。据不完全统计,从1928年到1935年,国民党通过的有关出版发行的法律就有以下这些:
资料来源:《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文化(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第68—91页。祖澄:《新闻界请覆议修正出版法汇辑》,《报学季刊》,第一卷四期,1935年8月。 以上法规不仅规定了对出版物的种种审查程序,而且规定了国民党党政系统的哪些机关可以对出版物进行管理和制裁,也规定了对出版物进行诸如警告、扣押、禁止发行、罚款、停邮等处罚的方式。张君劢曾痛诉了在国民党统治之下,办报之艰难,“我们的痛苦可以约略地说出来:(一)印刷不自由;(二)发行不自由;(三)递寄不自由;(四)贩卖不自由。”[2]刊物上市的各个环节都受到限制。而张氏就深受其害,1935年他办的《再生》遭到北平当局的查禁,刊物当众被烧毁: 公安局第三科及政训科特务股,近以叠次经手所办反动案,所抄得之反动书籍不下数万册。……遂于昨日上午九时,会同饬警搬出,在该局消防场焚毁。……两科事先通知省市党部,派员参加。除省党部未到外,市党部派代表胡先暄,并该局许秘书,及训政科,第三科全部职员,一起在场监视。……此次所焚者,共有各种书籍一万五千余册。计(一)《资本论大纲》一百九十册;(二)《中国大革命史》及《杜林论》九百四十二册;(三)《马克思经济学说》三册;(四)《资本论概要》四册;(五)《自然辩证法》十册;(六)《追击与反攻》三十四册;(七)《通俗剩余价值论》六十六册;(八)《社会斗争通史》五册;(九)《铁甲列车》六十一册;(十)《战斗的唯物论》八十册;(十一)《转变后的鲁迅》十二册;(十二)《施达林的政治生活》二十九册;(十三)《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十七册;(十四)《呜呼不成国家》一百六十一册;(十五)《新时代民治主义》七百二十八册;(十六)《中国古代社会》七百册;(十七)《再生》三千一百二十册;(十八)《动力》九十七册;(十九)《徽音》一百十二册;(二十)侦缉队解送王佐卿反动书五百六十册;(二十一)公安局自办藩友葵案反动书七百八十册;(二十二)外二区解送苏祺紘案反动书一千三百五十册;(二十三)杂书如性史春宫淫秽小说三千三百五十册。[2] 所烧许多是“再生社”的出版物。《再生》的遭遇并非特例,北方舆论执牛耳者的《大公报》也在1935年遭到“停邮”处分。该报4月3日的社论因有质疑宋哲元为首的平津当局的嫌疑,而受到平津卫戍司令部停止邮递的处分,直到该年12月方才解除。[3]平津当局乃根据上述《出版法》第21条,“战时或遇有变乱及其他特殊必要时,得禁止或限制出版品关于军事或外交事项之刊登”,作出处罚。当时,新闻报刊主要因为两个原因而遭到处罚,其一涉及军事或外交秘密或妨碍了党国大计;其二,宣传了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4]《大公报》显然属于前者,而《再生》杂志属于后者。两家报刊遭遇新闻检查同在1935年,并非偶然。这一年日本策动“华北自治”,宋哲元为首的平津当局正处于危机边缘,因而对新闻舆论颇为敏感,稍有动静,即施以镇压。 1935年7月新出版法由立法院公布。在国民党宣布走向宪政之际,新出版法却对舆论界的新闻控制更加严格了。故其一经公布就引起舆论界的轩然大波,国内新闻团体,上海日报公会、南京新闻学会、北平市新闻记者公会、天津市报馆业同业公会、粤省报界公会等纷纷通电反对,“新出版法限制极严,窒碍甚多,不合常轨,不治舆情,势难默认。”遂发起请愿,7月29日新闻学会代表陈铭德、赵敏恒、朱虚白等向中执委常委叶楚伧请愿,7月31日平津沪汉各埠报社驻京记者二十余人,向中央政治会议要求修正出版法,8月12日,江苏各县新闻界联合代表四十余人向中央请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