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视角的城乡二元结构评价探讨

作 者:

作者简介:
郑有贵,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北京 100009

原文出处:
当代中国史研究

内容提要:

从城乡二元结构视角,可以解释中国工业体系的快速建立、向全球制造业第一大国的跃升、新型工业化缘于农村的约束凸显等工业化进程中的三个问题。城乡二元结构为前两个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和物质基础。要从国家工业化乃至整个现代化和农民发展两个方面,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来评判城乡分割的体制及其所形成的二元结构,不能因为城乡发展长期的严重失衡而对其予以否定,也不能因为它对国家工业化乃至整个现代化有着重要贡献而忽略其缺陷。中国工业化受益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阶段已经过去,并转换成为受制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阶段。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4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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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13)06-0047-07

      中国为什么可以在20世纪50年代初至70年代末的较短时期内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为什么作为后工业化的农业大国到21世纪初能够发展成为全球制造业第一大国,为什么21世纪初新型工业化乃至整个国家现代化的发展缘于农村的约束凸显而连续制定十个中央一号文件以实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对于中国工业化历史进程中的这三个问题,以往经济学的解释较为困难或不充分,甚至在经济学看来有的问题还是“悖论”。鉴此,本文尝试从城乡二元结构这一社会结构视角进行探讨,力求作出符合历史逻辑的解释。

      一、城乡二元结构成就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的快速建立

      中国工业化的发展,受到多方面条件的约束。第一,中国作为后工业化国家,启动国家工业化战略较晚。直到新中国成立前,中国仍处于农业社会,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就全国范围来说,工业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在抗日战争以前,现代性的工业占10%左右,农业和手工业占90%左右。[1]1953年起,中国开始实施以156项工业建设项目为核心的“一五”计划,才正式启动国家工业化战略。第二,工业化起步时的经济水平较低。1950年,中国人均GDP不及西欧水平的1/12。[2]据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社会委员会统计,1949年中国人均国民收入27美元,不足整个亚洲平均44美元的2/3,不足印度57美元的1/2。[3]工业化先行国在工业化起步时的人均GNP为200美元~300美元,可见中国在工业化起步时的经济水平也与工业化先行国存在较大差距。第三,中国没有也不可能像一些国家那样通过实行殖民政策来获取国外资源完成原始积累,只能靠自己的努力。不仅如此,新中国在成立后的头30年还遭受了西方国家的封锁。第四,中国工业化面临更多资金需求的压力。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战略,所需资金较多,中共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从一开始就对此有着清晰的认识。1951年12月,毛泽东指出:“首先重要并能带动轻工业和农业向前发展的是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为了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就要付出很多的资金。”[4]

      就是在如此低的生产力水平和不利的国际经济环境下,从20世纪50年代初实施国家工业化战略起,到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1978年,全国工业增加值达到1607亿元,工业增加值比1952年增长了15.9倍,每年增长11.5%①;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工业已居第一,占44.1%,比农业占28.2%的份额高出15.9个百分点;[5]在工业总产值中,轻、重工业之比由1952年的64.5:35.5转变为1978年的43.1:56.9。[6]

      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由于中国生产力水平较低,因而西方某些政治家断言中国没有一个政府能解决人民的吃饭问题。[7]就是这样一个后工业化国家,却在较短时期内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原因是什么?一个共识是,中国发挥了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实现了有限资源向工业的倾斜性配置。其中,将农业部门剩余大规模转移到工业部门(这被称之为农业养育工业)是重要措施之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农业部门的剩余主要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和农业税等方式向工业部门转移。据专家测算,改革开放前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呈扩大趋势,严瑞珍等测算1955-1978年扩大了44.9%[8],叶善蓬在剔除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和从等价交换的角度测算,1952-1977年扩大了20%左右[9];通过“剪刀差”向工业提供的积累,李微测算1953-1978年为3375.6亿元[10],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业投入》总课题组认同有关部门测算的1954-1978年国家通过对农业不等价交换方式取得的资金达5100亿元[11],张象枢等测算1952-1986年该值为5823.74亿元,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推算1953-1978年该值为6000亿元~8000亿元[12]。尽管不同学者和研究机构对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数量的推算存在差异,但对农业部门的剩余大规模转移至工业部门这一事实的认识是一致的。

      现有研究将在当时农业剩余水平较低的状态下,农民还能以较低的价格向工业提供原料和向城镇居民提供农副产品,顺利实现农业部门剩余大规模向工业部门转移,归功于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农业生产集体化尤其是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的组织制度。毋庸置疑,这些制度起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作用。然而,农业剩余如此大规模向工业部门转移,以及农民温饱问题还未解决的情况下保障了工业化的原料和城镇居民的农副产品的供给,居然没有引起社会的大震荡,农村社会还呈现出“超稳定”的现象。对此,又作何解释?笔者认为,这需要从当时的社会结构——城乡二元结构视角进行分析。

      在当时,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农产品统派购、户籍管理和就业等制度的实施,使城乡分割,这是国家力量的使然。这种城乡二元结构是农业剩余在较低水平情况下仍然能够顺利实现大规模向工业部门转移的社会基础。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对于相对封闭的农村社会而言,实行单一的集体所有制及相应的民主管理和按劳分配政策,使农村社会呈现平等和公平态势,在全国人口中占绝大多数的农民群体内部收入差距较小,处于比较平均状态,1978年农村的基尼系数仅0.2124[13],加之政社合一体制对农村社会的细化管控,使得农村社会呈现出“超稳定”态势,这是最为关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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