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238(2014)02-0078-07 DOI:10.3969/J.ISSN.2095-7238.2014.02.016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原则后,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了依法执政的新理念。此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指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党的十七大报告则在论述:“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主题时,强调“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依法执政不仅关系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而且还会对中国的政治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目前,学术界正越来越关注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围绕该问题,相当数量的论文在各类学术期刊和报纸先后发表,此外,还有一批学术专著出版,如熊辉《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出版),杨绍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出版),崔英楠《德国政党依法执政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出版)等。目前,学界重点围绕着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思想渊源、科学内涵、依法执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推进路径等方面展开了研究。为了推进对该问题的深入研究,笔者将主要成果进行了梳理并述评。 一、关于依法执政的思想渊源 “依法执政”的提出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执政“新理念”的创立,将在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中发挥重大作用。大多数研究者通过研究《董必武法学文集》提出,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思想源于董必武的法治思想。如有研究者就通过援引该书所载董必武批评党内一些人法治观念淡薄的几句话,“‘在我们党内,恰恰有这样一些同志,他们认为:天下是他打下来的,国家是他创造的,国家法律是管别人的,对他没有关系,他可以逍遥法外,不遵守法律。’”“‘国民党在全中国范围内因为它的党员不遵守它领导的政府所颁布的法令而遭到国人的痛恶,这是我们应当拿来鉴戒的。’”[1]明确指出,“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意义重大的‘依法执政’,我们可以在董必武的法治(制)思想中找到源头。”[1] 二、关于依法执政的概念 (一)依法执政的概念 依法执政是政党政治运行良好的体现,同时也是法治政治的应有之义。由于政党制度及政治体制的不同,虽然发达国家对依法执政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模式有着一定的差异,但是,都认为:依法执政主要是指执政党要依法取得并且要依法行使国家权力。 在十六大正式提出依法执政之前,国内的研究文献中极少提到依法执政,十六大以后,随着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大的召开,依法执政问题才逐渐成为研究者关注的热点。依据依法执政的客体即“政”所涉及的范围,可以将研究者对依法执政概念的界定分为两种观点: 1.“党政一体说”,该说认为,依法执政内在地包含着两个方面内容,即执政党不仅要依法执掌国家权力,而且还要依法管理党内事务。如有研究者认为,“依法执政,即依法施政,是指坚持依法治国的精神,依法执掌政权和依法执管党和国家的政务和事务。”[2]有研究者进一步指出,“依法执政,指的是执政党依据宪法与法律取得和行使执政权,并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依法执政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它包含民主与法治,权利与义务等丰富的制度意蕴,融汇法律至上、权力制衡、权利保护等诸多价值目标,涵盖执政党内部活动和外部活动的全部政党生活,贯穿执政党执政行为甚至自我管理的全过程。”[3]同时,也有研究者从宪法角度指出,“依法执政的含义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执政党在国家政治体制的内部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而不是将自己置于政治体制的外部行使其领导权力。第二是指执政党的政治活动的法治化,也就是执政党的所有活动,包括意见表达、资源配置和政治录用等都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使执政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活动。”[4] 2.“单一政务说”,该说认为依法执政主要指的是执政党取得和运用国家权力要依法而为。有研究者认为,“所谓依法执政是指执政党依照宪法和法律确定的国家政权运作方式来掌握国家政权的执政方式。”[5]也有研究者认为,“依法执政是指特定的个人或者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拥有和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和结果。”[6]而有的研究者则明确指出,“依法执政作为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是仅就政党的执政行为和活动而言;其指的是,一个政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入国家政权体系并主导国家权力的运作过程,且依照法律进行对全体社会公众产生约束性的影响的有关国家政务管理活动。”[7] (二)与依法执政相关的术语之探讨 1.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 从形式上看,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是两个较为相近的术语。在中国,依法执政已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依法行政也早已成为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要求。科学认识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对于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重大的意义。 (1)二者的区别。研究者主要从它们所针对的主体要求和客体范围两方面展开了研讨。有研究者认为,“‘依法执政也是执政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而依法行政则是政府活动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式。’‘依法执政是对一个国家的执政党提出的要求,而依法行政则是对一个国家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8]也有研究者认为,“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仅一字之别,又有一个相同的‘政’字,但含义相去甚远。前者的‘政’为政权之‘政’;后者的‘政’则为政务之‘政’。”[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