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城市街道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联系居民群众的桥梁机纽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都要靠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尤其是小城市发展较快。据有关资料介绍,截止1995年底全国有县级小城市373个,占全国大、中、小城市总数640个的58.28%。并且,我国《规划法》“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规定了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以发展小城市为主要方向。因此,如何加强小城市街道党的建设,促进城市两个文明建设乃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跨世纪的课题。 一、当前小城市街道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991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在武汉、沙市、黄石、荆门、老河口5个大、中、小城市搞试点,探索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街道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并以省委、省政府〔1992〕8号文件《关于加强城市街道组织建设的意见》在全省推广。各城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认真贯彻实施,城市街道党组织建设有了较大加强,街道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为促进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作出了积极努力。但是,通过对鄂西北几座小城市调查了解,目前,街道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第一,抓街道党建工作的氛围不够强烈。少数地方对街道党的建设以及街道党建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象抓农村党建、企业党建那样列入党委的议事日程,持之以恒坚持抓。往往是任务来时,想起了街道,紧抓一阵,完成任务以后即“马放南山”,对加强街道党建工作缺乏长期的战略眼光。 第二,机构设置还没理顺。一般小城市对街道实行的是一级政府、二级管理,由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负责抓街道的行政工作,搞好街道两个文明建设,同时,还要为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搞好服务,承担城市区域性管理职能。而街道办事处党委还是沿袭乡镇党委的设置。作为基层党委,既不是市委的派出机构,也不具有地方党委的性质,故只能对本街道党的工作实行领导,对于区域性的工作就没有保证监督的职能和手段。但在实际工作中,街道党委对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起着核心领导作用,这就存在街道办事处职能工作范围比街道党委的职能范围要宽,或者党委的实际工作要超出作为基层党委的职责范围,使工作有“名不正、言不顺”之感。这种没理顺的机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对街道党建工作以及整个街道工作产生了束缚作用。 第三,街道干部素质与城市发展需要不相适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快,对城市管理者——街道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而不少街道干部的综合素质与其要承担的工作有相当大的差距,这在居委会党支部干部中尤为突出。有的干部对自己肩负的任务认识不足,工作方法仍沿袭过去农村生产队的那一套,缺乏驾驭辖区两个文明建设全局的能力;有的干部年龄偏大,缺乏长远奋斗目标,开拓进取精神不强,处于守摊子状况;有的干部文化偏低,理论素质较差,很难做到预见性、系统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四,党员教育管理形式单调,效果不佳。街道党员队伍主要由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和进城务工经商党员三部分组成。目前,有的街道居委会党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上处于松散型状态,重在职党员教育管理,轻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对务工经商党员的教育管理有的还没有纳入工作范围,使部分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在教育内容上,有的缺乏针对性和层次性,开展活动只是读读报纸,念念文件,形式单调,缺乏生机,不利于党员素质的提高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第五,发展壮大街道集体经济的步子迈得不大。这在原来老街道居委会中占有一定比例。原来一些老居委会党支部注重在精神文明建设上下功夫,但在经费上有等、靠、要的思想。他们的中心意识不强,对发展街道集体经济的路数不清,干劲不大,没有做好党的建设与经济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这篇文章,街道经济长期得不到发展,这些街道党组织由于无钱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而缺乏凝聚力和号召力,直接影响了搞好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目的的实现。 二、加强小城市街道党建工作的主要措施 鉴于城市的发展对街道党组织所赋予的时代要求,针对当前小城市街道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认为加强小城市街道党建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小城市街道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街道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要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必须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和党员在促进城市繁荣、保持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同时,要充分认识到,街道党委在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处于核心领导地位,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对本街道工作实行全面负责。居委会党支部是居民区各种组织和各种工作的领导核心,要充分发挥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机构设置上,可借鉴武汉市委的做法,将小城市的街道党委改为市委的派出机关(称为市委××街道工委),与街道办事处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相适应、相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