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美学中的非理性主义思潮,以现代西方相应的哲学流派作为思想基础和理论依据,是后者在美学领域中的逻辑延伸和审美衍化。这种非理性主义美学思潮具有鲜明的反传统反理性倾向,对于西方现代主义的文艺理论和文学流派的基本思想和总体倾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本文拟简要地分析十九世纪后期以来现代西方美学中非理性主义思潮的形态演变和基本特征,以便推进对文艺美学中理性与非理性关系的深入认识。 一、形态演变和渊源回溯 现代西方美学中的非理性主义思潮,以一些重要的美学流派为代表,如唯意志论美学、直觉主义美学、表现主义美学、精神分析美学、存在主义美学、新托马斯主义美学、现象学美学和解释学美学,法兰克福学派美学的后期代表马尔库塞的“新感性”论也属于此列。唯意志论美学以德国的叔本华和尼采为代表。叔本华认为艺术通过“观审”(即神秘性直觉方式)来把握理念(意志的客体化);摆脱意志的纯粹主体在直观事物时自失于对象之中,达到主客体同一、物我两忘的境界,在审美直观中主体成为对象本身。叔本华的“观审”说确认审美活动的直觉性、非理性和非功利性。尼采认为艺术是对人生的肯定和对人生价值的提高,视艺术为超越人生痛苦和实现人生的价值与意义的手段,并把日神(阿波罗)精神和酒神(狄俄尼索斯)精神两种艺术冲动视为艺术拯救人生的内在动力机制。尼采把审美活动作为主体自我对事物对象的创造,突出了审美主体性。直觉主义美学以法国的柏格森为代表。柏格森认为,艺术直觉作为特殊的知觉方式直接感知独特事物并伴随着独特情感。艺术直觉无外在目的性,以自身为目的。艺术作为生命绵延的一种方式具有不可分割、不能分析的整体性,艺术的创造和欣赏必须依靠神秘的直觉。他还提出艺术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表现感情,不如说是为了使我们接受感情”,“艺术将感情暗示给我们”。这种艺术情感是个别化、新颖性的情感,是出现一次就永不重演的东西,带有美的性质。柏格森的艺术直觉概念,不但指对审美对象的直接领悟,而且具有取代理性认识直达事物本质的功能。表现主义美学以意大利的克罗齐为代表。克罗齐提出了艺术是抒情的表现的观点,并把艺术即直觉作为这一观点的前提,坚持把艺术的抒情表现同时看作心灵的纯粹直觉活动。克罗齐把情感与直觉直接相连,强调情感是直觉活动的基础和内容,情感给予直觉以连贯性和完善性:直觉则赋予情感以形式,情感必须通过直觉方式表现出来才能构成艺术。克罗齐把直觉与表现等同起来,论证了美和艺术的非理性和表现性。精神分析美学以奥地利的弗洛伊德和瑞士的荣格为代表。弗洛伊德把无意识理论和性本能理论作为美学和艺术的基础或出发点。他认为性本能构成了艺术活动中最重要的动力和它所要满足的基本欲求,把美的本质和艺术创造潜因归结为性力情结作用:提出文艺创作是被压抑的性本能的转移和升华,艺术的功能主要在于本能欲望的幻想性满足。荣格则强调美和艺术建立在集体无意识的原始意象(原型)之上,集体无意识的原始意象是艺术创作的根本因素,决定着艺术的本质。对于这种原始意象的审美接受则是一个直觉性的神秘参与过程。弗洛伊德把艺术创作的本质、动力和功能归结为无意识和性本能,虽有泛性主义倾向,但其文化目标在于通过揭示个体感性自我与社会理性规范之间的矛盾关系而求得两者的协调。存在主义美学以德国的海德格尔和法国的萨特为主要代表。海德格尔以独立的、不可重复的此在的历史性生存为基点确认艺术最终必然表现充满其种神秘直觉性的心理体验(如畏惧、厌烦、焦虑、绝望、死亡等),重视非理性的“领悟”,指出艺术的本质就是“存在者的真理自行设置入作品”,艺术作品寄寓着被创造的个体存在。萨特的美学思想的核心是自由和想象。他把艺术定义为“由一个自由来重新把握世界”,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对现实的否定中寻求自由,审美因自由而意识到自己的本质性主体地位,进而整体性地把握世界。由想象所建立起来的自在与自为相统一的世界(非现实的世界)就是美和艺术。 新托马斯主义美学以法国的马里旦和吉尔松为代表。马里旦提出以神学直觉主义为中心的艺术论,认为艺术作为创造性的心灵活动,有别于知性分析与理智活动,是一种由上帝给予启示的神秘直觉。最高的存在(即上帝)只有通过神秘直觉才能认识,诗是对最高存在的一种“创造性直觉”,它源于“精神的无意识”(不同于本能的无意识),以自由的直觉方式与纯粹的存在精神直接沟通。马里旦要求“艺术为神效劳”,使艺术隶属于神学目的。吉尔松认为 绘画艺术是通过形式手段赋予存在以形式,人们通过对绘画所创造的形式的直觉,可以具体领悟到上帝的存在。新托马斯主义美学竭力把直觉、无意识等现代新概念引向神学轨道,把符号的象征指向一种自身之外的存在即上帝,表现出唯灵主义。现象学美学以波兰的英伽登和法国的杜夫海纳为代表。这一美学流派以胡塞尔现象学的意向性理论为基础。胡塞尔现象学的意向性理论强调通过非理性的“本质直觉”方法获得纯意向性意识。英伽登引用意向性理论来解释审美和艺术活动,认为艺术活动在本质上是一种主观的意向性活动,艺术作品是一种以自由想象形式出现的纯意向性客体,要求充分揭示创作主体的意向性特点及艺术作品的内在结构:指出意向性特点把审美主客体联系起来,赋予内在统一性。英伽登关于欣赏主体“重建”活动的理论是以纯意向性意识为思想基础的。杜夫海纳把研究的重点由创作主体的意向性转向欣赏主体的审美经验,指出审美感知和审美对象相互作用,在情感“节点”上合成审美经验。审美经验中主客体统一的基础是“情感先验”,情感先验由于既先于主体又先于客体,所以同时规定着主体和客体,使审美感知和审美对象实现内在统一,而这种情感先验又源自胡塞尔现象学的先验自我理论。解释学美学以德国的加达默尔为代表。在加达默尔看来,“理解”活动作为人自身的基本存在方式,超越于科学认知方式而以非逻辑思维和领悟方式为其主导性特征。加达默尔重视对艺术作品文本的理解和解释,强调只有通过审美理解才能发现人类的生命内容和自由本性的真理性认识。他把鉴赏主体的审美理解规定为艺术作品存在方式的本质要素,突出鉴赏主体的审美理解活动的重要意义。他指出了审美理解的历史性特征(即理解的即时性、差异性和无限性)和认识性特征(即作为一种特殊认识以领悟形式表现出来,不同于概念性认识)。解释学美学的审美先见、视野融合、效果历史等观点与审美理解这种主观相对的特殊认识有内在关联。法兰克福学派的后期代表、美国的马尔库塞在美学上提出了新感性论。他以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为前提而提出人的本质是“爱欲”的观点,并由这一观点推出人的解放就是爱欲的解放的结论。他强调为了实现爱欲解放和个人的自由和幸福,必须进行本能革命。这种本能革命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审美和艺术。马尔库塞认为现代社会技术理性的全面统治导致人性异化,使人沦为丧失创造性和批判能力的“单向度的人”,只有在艺术的“审美之维”中才能消解“人的工具化”、非人化弊端,恢复人性和自由。他企图把审美和艺术问题包括在作为保证爱欲自由实现为条件的“非压抑性文明”方案中,提出了“爱欲—自由—审美—生活”的模式,并把艺术的否定性、肯定性双重社会功能与感性解放的自然人性要求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