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的文学创作论与庄子美学

作 者:
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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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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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从比较研究的视角,考察公安派的文学创作论与庄子美学思想的异同:公安派一方面接受了庄子纯任自然等重要美学观念的深刻影响,另一方面则否定了其“去欲”和神秘主义的倾向,深化和发展了庄子美学,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第一次系统地表现出新兴市民的识见和审美情趣,把中国古代浪漫主义的创作论推向了高峰。无论是接受还是否定,都与公安派所处晚明社会对个性解放的强烈追求等因素有着密切关系。

       在中国古代美学儒道对立而又互补的总体格局中,可以说凡是反儒的必以道家为依托,而道家美学又主要以庄子为代表。由于庄子美学所强调的重心是“人与外界对象的超功利的无为关系即审美关系”,其对后世的影响“则更多在创作规律方面”①。因此,公安派作为晚明激烈否定儒家正统文艺教条、追求文学解放的浪漫主义流派,其文学创作论自然会受到庄子美学的深刻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自然真率

       公安派文学创作论的核心是“独抒性灵”。所谓“独抒性灵”,是指主体在创作中应当顺任“性灵”之自然,让识见、情感、趣味、个性、气质等等无拘无束地一一流泄于笔端,绝不应有半点的掩饰、歪曲和蹈袭。这种思想源于他们对自然的崇尚。袁宏道说:“圣人之于生也,无安排,无取必,无侥倖,任天而行,修身以俟,顺生之自然,而不与造化者忤”②。“老庄之因,即是自然,谓因其自然,非强作也。外道则以无因而生自然,如乌黑鹭白,棘曲松直,皆无因而自尔”③。不难看出,袁宏道对自然所抱的是一种顺从与合一的态度。表现在创作上则是要求作家“各依其性”,“信腕直寄”,让胸臆间“性灵”自然流出,随物赋形,不作任何的改变和伪饰。这和伯修所说“自家本色”,“天趣横生”,以及小修“当从灵液中流出”的基本意思是一样的。在他们看来,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出与七子派效颦作伪迥然相异的具有“自然之韵”的佳作。

       公安派上述顺任自然的创作思想显然与庄子美学有着密切的关系。庄子美学思想的核心是“莫之为而常自然”④。他说:“夫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万物之本也……静而圣,动而王,无为也而尊,素朴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⑤。庄子认为,美的本质就在于道,在于自然无为,倘若为了外在的功利而人为地改变自然之性,也就彻底毁灭了美。公安派所主张的创作要“顺生之自然”,“各任其性”,自由地表现胸中襟怀,反对矫情伪饰,其精神实质与庄子美学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甚至公安派阐述创作思想的不少语汇都直接或间接地取自《庄子》,如“乌黑鹭白”就源于《天运》“夫鹄不日浴而白,乌不日黔而黑”。庄子纯任自然的美学观念正是公安派“顺生之自然”的创作理论的重要思想源头。

       衡量创作是否顺其自然,其标准就在于作品是否符合主体的“性灵”之真,如果符合了就为“自然”,否则就是不“自然”,而不自然则丧失了艺术所赖以存在的审美价值。因此,他们特别强调“真”。袁宏道认为“大抵物真则贵”⑥,“要以审单家书之笔,发以真切不浮之意”⑦,做到“无一字不真”。他们对七子派的强颜悲欢、无病呻吟之作特别反感。公安派的重要成员雷思霈说:“真者,精诚之至。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强笑者不欢,强合者不亲”⑧。这种强调“真”的创作主张与庄子说的“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⑨很相似,并不难看出,这段文字显然是受《渔父》中“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的影响。

       由上可见,公安派自然直率的创作理论确与庄子美学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对于这点,公安派自己也是承认的。袁宏道说:“仆碌碌凡才耳,嗜杨之髓,而窃佛之肤,腐庄之唇,而凿儒之目”⑩。袁中道曾撰文称其兄伯修“遍阅养生家言”(以庄子为主),中郎亦云小修“喜读老子、庄周、列御寇诸家言”。且诸兄弟并非泛泛而读,而是专门而精深的研究。中郎在《答李元善》中说:“小修著《导庄》,弟著《广庄》,各七篇。导者导其流,似疏非疏也;广者推广其意,自为一庄,如《左氏》之《春秋》、《易经》之《太玄》也”。后代学者如任访秋先生也清楚地指出了这点,他说:“中郎的思想,儒、道、释三家的成份都有,而尤其以后二家为最多”(11)。就中郎的一般思想源头而论,这种说法是确切的;但从美学思想的角度看,则不完全合适:一是道家美学实际上以庄子为代表,老子主要是哲学;二是“释”对于公安派来讲主要为禅宗,而在美学和艺术上,一般认为禅即庄。因此,上述“以后二家为最多”说成“以庄子为最多”,差为近之。

       然而公安派对庄子美学并非盲目接受,而在汲取时又有所否定、有所创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庄子认为人的真性情完全受之于天,与求知和社会实践没有任何关系。他说:“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公安派虽然有时也流露出某种类似的倾向,但对它的否定则无疑居于主导地位。如袁宏道就认为自己“愤发裂眦”的情感是为邸报所载的“时事”黑暗所激起的(12),而小修的“性灵”也离不开“泛舟西陵、走马塞上”诸社会活动。这表明公安派没有把“性灵”与实践、求知对立起来,从而有力地显示出对庄子真性情受之于天的思想的大胆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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