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是一种文化的表达,它代表着文化的最高追求。中国传统美学的文化精神,要而言之,就是一种“和”的精神,它广泛地体现在中华民族文化的各个领域,它不仅是一种宇宙论和人生论,而且也是人的各种审美关系的基本表达形式,并最终体现了传统中国社会的审美理想,成为中国传统美学的主体性格特征。 一、和之为本体论的构成 周来祥先生曾指出:“和是一个大概念,是传统文化的根本精神,它几乎涵盖一切,贯串一切。和也是一种古代人的心理结构和思维模式,他们以此来规范一切,陶铸一切。庄子思想由它陶铸而成,儒家思想由它陶铸而成,古代传统文化也由它陶铸而成。”(《论中国古典美学》第159页)不仅如此,我们认为和也是中国美学的根本精神,中国美学几乎所有的问题皆与此有关,皆根源于此,皆可据此得到解释。中国传统美学就由它陶铸而成,无论是美的逻辑范畴还是审美实践,无论是审美的价值指向还是审美理想。 (一)和之为审美理想。中国美学传统的功用不在于增加积极的知识,而在于提高心灵的境界——达到超乎现世的境界,并获得超道德的价值。专就一个人来说,他所可能达到的最高成就是成为“圣人”,而圣人的最高成就就是个人与宇宙的和谐与统一,也即庄子所说的“与天地并生,与万物为一”;也即孟子所说的“万物皆备于我”。这即是最高意义的和。但问题在于,人如何才能达到这种同一,这种“和”,是不是必须离开社会,甚至必须否定“生”呢?这就有出世的美学和入世的美学。一般认为,出世的美学是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美学,而入世的美学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美学。从入世的美学观点看,出世的美学是太理想化,无实用意义的,甚至是消极的;而从出世的美学观点看,入世的美学又太现实主义了,太肤浅了,甚至是庸俗的。但这实质上是和的两个不同方面,两种不同的追求方式或途径。事实上,传统中国美学即出世又入世,即理想又现实,即感性又理性,即个体又社会,一句话就是它们相互之间的整合、统一,即“和”。这种审美现想,不仅规范和引导着中国美学的理论思考与审美实践,而且也成为审美的基本动力源泉。中国美学的任务,就是把这对立的入世与出世、理想与现实、感性与理性、个体与社会统一起来,成为一个合命题——和的命题。这个命题就是中国美学的根本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就是中国美学的基本目的和理想,而达到这个境界,实现这个理想的人就是“内圣外王”的人,对此的追求即构成审美的重要动力源泉。正如台湾学者陈文团所说:“和的任务是要解决所有的冲突。事实上,中国人的和谐并不只是一种原理或方法,而中国人所说的包含人类一切行动、目的以及手段的道。”(《辩证唯物论中的合与中国哲学的合》) (二)和之为世界观。世界观是人类最根本的观念,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哲学,有着不同的世界观,这种不同的世界观会在它相应的美学里得到不同的反映和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美学的宇宙观是一种统一、和合的宇宙观,在这种宇宙观的支配下,人与世界从未被分离开来被看成是独立的两个实体,人的精神与肉体、思想与行为、感性与理性等从未被看成是互相隔绝,不可通约的,相反却是互相变易转换、和合生成的。表面看,它们可能是互相矛盾,互相对立,甚至以这种矛盾、对立为主要的显现形式,但实质上它们都根源于最高的“道”——和,并且以此为动力,经此为最终的目的,而且它的运动过程始终是围绕“和”来进行的,因而“和”就成为这种宇宙观的主要特征。最能代表中国人的世界观的《周易》就表达了这样的思想,《周易·系辞上》说:“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周易·系辞下》说:“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生化。”“生”、“易”、“化”的实质是“和”,而不是其它。尽管乾与坤、阴与阳、上与下、左与右、高与低等等都是二元对应的,但在中国审美文化传统中,这种对立和矛盾只是相对的、暂时的,它们都变易、生化至“和”为最终的结局,因此系辞下中又说“一阴一阳之为道”。“和”用哲学的术语表达就是“道”,用数学的术语表达就是“一”。中国宇宙论的创始人老子指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盅气以为和。”(《老子》第42章)又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其致之。”(《老子》第39章)在此,老子特别强调的就是这种整体的、统一的、和谐的宇宙观。这种思想,被宋代的邵雍作了最为精辟的和详尽的阐述,他最终的结论是:“合之斯为一,衍之斯为万。”(《皇极经世·观物外篇》)不论怎样,和乃是根本,乃是本体,它起最终的支配作用,在影响和制约着人们对所在世界的看法。 (三)和之为人生论。宇宙论的确立,意味着人在宇宙中地位的肯定,人在宇宙中地位的肯定,势必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论。根据“和”的宇宙论,人与自然并不是互相对立的,并没有把人放在宇宙自然的对立面,自然也并不是被当作征服和改造的对象,而是让人和自然和睦相处。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在此,人与自然是同一的、共存的,根本谈不到对立和抗争。汉代的董仲舒则说得更明确:“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春秋繁露·立元神》)这是人在宇宙中地位的肯定与确立,也即人与自然关系的肯定与确立。以此为根据,中国主要的两大美学派别道家美学和儒家美学都阐述了自己的思想。道家美学的代表人庄子指出:“吾在天地之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此其比万物也,不似毫末之在于马体乎?”(《庄子·秋水》)他强调的正是人与自然和谐与统一,人只有顺应自然才能求得最大的人生快乐和审美快乐,而且“与万物为一,与天地并生”乃是最高的人生境界和审美境界。与之不同,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美学则强调人与社会伦理的和谐与统一。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通过“礼”,“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很明显,道家美学偏重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而儒家美学则偏重于人与社会伦理的和谐统一,但不论是道家还是儒家,它们都以和为一致的追求目的,它们的共同倾向在于,一个人不仅在理论上,而且要在行动上完成这种和,完成这种统一,就是最高的美,就可成为“圣人”。圣人的最高人格境界就是“内圣外王”。美学的任务就是使人如何获得这种人格。因此,中国美学的人生论,实质上讲的就是这种内圣外王之道。内,是讲自我的修养功夫;外,是讲自我的实际功用。如果通过一定的方法,获得了这种人格,既使你不是真正的天子,人们同样象对王一样尊重你、爱戴你。对于道家来说,达到这样境界最好是顺乎自然,“无为而无不为”;相反,对于儒家来说则应该象王阳明提示的那样去“修身养性、明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