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社会实践中具有正面欣赏价值的事物、现象和形象;丑,则是在社会实践中使人厌恶、反感、憎恨的事物、现象和形象。无论是美还是丑,它们都是具体可感而不是抽象的,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而不是单一的。在美与丑中,人们往往注意发现美,却很少去研究和发掘丑。其实,正如雨果所说:“美只有一种典型,丑却千变万化。”下面不揣浅陋,试说诸项。 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先后相随。”这里的恶是丑的意思。他认为:美和丑是相比较而存在的,是对立统一的。《淮南子,说山训》中写道:“嫫母有所美,西施有所丑。”这说的是美丑并存,美丑二重组合。葛洪在《抱朴子·博喻》中说:“贵珠出于贱蚌,美玉出于丑璞……能言莫不褒尧,而尧政不必皆得也;举世莫不贬桀,而桀事不必尽失也。故一条之枯,不损繁林之蓊蔼;蒿麦冬生,无解毕发之肃杀;西施有所恶不能减其美,美多也;嫫母有所善而不能救其丑者,丑笃也。”这里既谈到了美丑并存,又讲了美丑的规定性“美多与丑笃”即客观性。雨果在《克伦威尔·序》中说:“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优美,粗俗在崇高的背后,恶与善并存,黑暗与光明相共。”这几段引文,不约而同地道出了美与丑的既是相依相傍、相辅相承,又是相对相别、相并相融、有着各自的质的规定的关系。美的这种客观的质的规定性,是不能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但是,却有的人竟把美与丑的相对性变成美与丑的等同性、重合性,于是掉进了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泥潭里。如庄子说“故为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便是。这段话的意思是:小草杆和大木头,最丑的人和最美的人,以及一切稀奇古怪、千形万状的事情,都是一样的。清代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也说:怪石是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自庄子之后,“以丑为美”、“越丑越美”的怪论比较盛行。就连现代作家贾平凹在《丑石》中也还这样强调:“丑得不能再丑的丑石”,“是以丑为美的”,“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此种观点,早已有之。雨果说:“一位伟大的艺术家或作家,取得了这个丑或那个丑,能当时使它变形,……只要用魔杖触一下,丑便化成美了——这是点金术,这是仙法!”这又是一种“化丑为美”的观点。我认为,不论是以丑为美,还是化丑为美”(只指变形说),都是不科学的。尽管葛洪说过“贵珠出于贱蚌,美玉出于丑璞”,但贱蚌不等同于贵珠,丑璞也不等于美玉。两者之间是有质的区别的。同样美也不等同于丑,更不能说“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而是丑到极处,为极丑,是无与伦比的丑。至于雨果说化丑为美,其实丑的形是变不了的。化,只能在丑形的基础上化进审美者的审美思想价值,即审美化,而决不是化去了丑形。丑形是客观存在的,是无法改变的。美与丑是双重组合的,是可以转化的,但美与丑又不是等同的。 美与丑的转化,实际上是个创作主体的审美化的问题。这个问题还要追溯到中国美学鼻祖——老子那里。老子在《老子·第一章》中提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这里的“妙”与“徼”都属于道的范畴,属于审美理想的内容。庄子在《北游》中也说:“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故万物一也,是其所美者为神奇,其所恶者为臭腐。臭腐复化与神奇,神奇复化与臭腐。故曰:通天下一气耳。”这里“复化”的观点与雨果的“点化”观点相同,不甚科学,但这里提出的“气”的问题,在美学史上确是一个重大突破,冲决了孔子的“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樊篱,拓宽了美的新天地。这个“气”就是生命之力,青春之力,宇宙运转之力,事物前进之力,审美主体的自由之力和升腾之力。众所周知,在自然界、社会界有许多事物、现象,形象就其天然的、客体的本身是有缺欠的,不美的,但因它们对社会有益。对人类有利,又可以通过一定的条件由单一的形象丑,转化为形象丑加内容美的丑美结合。这样既可冲淡了单一的丑,又可升华了内容的美。在这方面发现最早的是庄子。他在《人间世》和《德充符》两篇中写了一大批残缺、畸形、外貌丑陋的人,如支离疏、兀者王骀、兀者申徒嘉、兀者叔山无趾、哀骀它等等。这些人,有的是驼背,有的是又腿弯曲,有的是被砍掉了脚,有的脖子上长着盆瓮那样大的瘤子,有的缺嘴唇,有的相貌奇丑,都是一些奇形怪状、极其丑陋的人。可却受到当时人们的喜爱和尊敬。庄子以此告诉人们:人的外形整齐、匀称、美观并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人的内在修养、精神、品德。这就是所谓的、“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这种“重德轻形”的美学观点,无疑扩大了人们的审美视野。于是许多人从生活中去发现那些外形丑陋,而内在具有健康,向上,有益于社会,有利于人民的人、物、事。就连诗圣杜甫也常常使用“丑”和老丑的字句,韩愈也“往往以丑为美”(刘熙载语)。清人傅山干脆提出宁丑毋媚的口号。一时间,丑比美更为时髦。有写丑的,有画丑的、有颂丑的,也有论丑的,他们都是“以丑为美”派。这中间有的人明白“以丑为美”或“化丑为美”的真谛,但也有人并不甚了解这其中审美化的道理。郑板桥在《板桥·题画》中说:“朱元章论石,曰瘦,曰绉,曰漏,曰透,可谓尽石之妙矣。东坡又曰:石文而丑。一丑字则石之千态万状,皆从此出。彼元章但知好之为好,而不知陋劣之中有至好也。东坡胸次,其造化之炉冶乎!燮画此石,丑石也,丑而雄,丑而秀。”最后他一句点破:“一块元气结而石成。”这“元气”是宇宙运化的生命力。是审美主体的审美理想,而不是审美客体丑人或丑石或丑物本身的形变;是审美客体丑加上审美主体美的双重组合,而不是审美客体的丑就是美,越丑越美,或点丑为美。庄子的“美丑为一”,刘熙载的“以丑为美”,贾平凹的“丑极美极”,雨果的“点丑为美”,等等,都没说清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审美化作用。须知,美是离不开具体的可感的形象的。人们在审美活动中,首先接触到的是审美对象的外在形式,然后再逐步深入到审美对象的内容。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不言而喻,体态的美丽,亲密的交往,融洽的旨趣等,曾是引起异性间相爱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