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审美活动的主体性特征

作 者:

作者简介:
马玉昆 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音乐教育系

原文出处:
学习与探索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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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美活动是人类一种独特的主体感受活动,它是在人类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生产实践活动把人从动物中提升出来,产生了自我意识,建立了主客体关系,发展出了审美意识,于是人类便开始了审美活动,并在这种活动中表现了强烈的主体性,即主体人的主动性、能动性和自由自觉的特性。本文试就审美活动的主体性特征做一些初步分析,以就教于方家。

      

       一

       审美活动是以审美意识为前提的,而审美意识则是人类自我意识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列宁说:“本能的人,即野蛮人没有把自己同自然界区分开来。自觉的人则区分开来了”①。没有把自己同自然界区分开来的野蛮人即原始人类,他们的意识是混沌的,是受“互渗律”支配的,因而没有明确的自我意识,不能“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②。所谓互渗,按著名法国人类学家列维·布留尔的解释就是表现为一种“集体表象”,在这种情况下思维是混沌的、模糊的、整体的、不能用概念(或范畴)来进行区分的;因而没有明确的个人意识即自我意识。“不论是个人的自我,还是社会集体,还是周围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世界,在这些集体表象中都不是‘确定的’”③。互渗是一种神秘的“感觉和体验”,人与人(群体)、人与物、人与神(图腾、自然力等)时时处处都在进行着“神秘的互渗”。“互渗的实质恰恰在于任何东西的两重性都被抹煞,在于主体违反着矛盾律,既是他自己,同时又是与他互渗的那个存在物。”④“同一个人既是他自己,同时又是其他什么人;这个人在这个地方,同时又在另一个地方,他既是个体的东西,同时又是集体的东西(当个体与集体同一时),如此等等”。⑤当人类的意识受互渗律支配而没有明确的自我意识时,是不可能发展出真正的审美意识的。我们发现的许多史前期的所谓“艺术作品”,曾经引起了人们很大的争议,许多人认为这是与满足物质欲求无关的审美意义上的艺术作品。其实,这些史前期的所谓“艺术作品”,是带有强烈的特定功利目的的巫术文化,它们至多只能被看作是艺术的雏型。例如,世界上先后发现的阿尔塔米拉洞穴岩画、拉·穆梯洞穴岩画、科格纳克洞穴岩画、拉斯科洞穴岩画和其他一些洞穴岩画,它们的主题都是动物,而且大多是生活在冰河期晚期的大型食草类动物,如野牛、马、山羊、鹿、长毛象等等。这正好说明,生产活动在人类意识的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巫术意识起源于对自然的恐惧和征服。因为处于石器时代的原始人类,他们主要从事狩猎和游牧活动,因而他们频繁接触的动物才在他们的意识中留下了强烈的印象和记忆,从而把它们外化为某种原始文化符号。这些外化于岩画中的洋溢着原始生命力和神秘意义的文化符号,具有着特定的神秘互渗体验的巫术意义,即体现着原始人相信靠某种神秘的意识和这种意识的外化可以使本原的生命力获得恢复、保持和扩张。譬如,阿尔塔米拉岩洞里描绘的那头受伤的野牛,它受了重伤而四足卧地,无法再站立起来。可是它低头怒目,仍然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无穷的威力。原始人在神秘的互渗意识支配下,把野牛既看成野牛,又看成他自己;他既觉得野牛与他同在,是他无穷的生命力的象征,又觉得野牛能满足他某种生活欲求,等等。可见,原始巫术文化是与人们的生产活动、与人们物质欲求的功利目的紧密相关的。正如鲁迅在《二心集·艺术论译本序》中所说:“普列汉诺夫所究明,是社会人之看事物和现象最初是从功利观点的,到后来才移到审美的观点去。”由于石器时代原始人类的生活直接与狩猎和游牧相关,所以这时的岩画则主要表现动物的主题。而后来发展起来的装饰艺术所以表现了从对动物的描绘到对植物的审美的过渡,则恰恰是人类从狩猎生活发展到农业生活的表征。上述说明,原始人类这种浸透着功利目的的巫术文化,显然还不能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审美文化,但它本身已蕴含了审美文化的萌芽。因为当人类的审美意识刚刚发生的时候,它必然伴生着巫术意识和极幼稚的科学意识。列宁曾让人们注意“科学思维的萌芽同宗教、神话之类的幻想的一种联系”⑥;列维·斯特劳斯则说:“艺术存在于科学知识和神话思想或巫术思想的半途之中。”⑦人类许多远古时代的原始文化符号之所以酷似我们今天的艺术作品,就是因为它们“在宗教的神圣性消散之后,形象却仍然保存了下来。”如果我们一定要把它们说成艺术作品,那也是“被我们现在所追认的‘艺术作品’”。总之:“史前艺术既是艺术,又是宗教或巫术,又有一定的科学成分。”⑧

       可见,当我们人类祖先的意识还受着原始的、神秘的互渗律支配因而还没有树立起明确的自我意识即主体意识时,是不会产生美感意识的。而只有当人类通过长期的实践活动把自己从动物中提升出来,成为改造自然和发展自身的主体的时候,才能改变他“自身的自然”,发展出属人的审美感官和审美意识。正如马克思所说:“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的控制。”⑨这里所说的“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就是指人类最初单纯为满足物质欲求而使生命能够沿续下来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生产实践活动。随着生产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尤其是生产工具的不断改进),人类在改变自然界的同时,也使“自身的自然”即各种感觉能力和思维能力不断发展,把各种“沉睡着的潜力”即具有先天基础而又待后天不断唤醒的能力发挥出来,于是便发展出了审美感官和以此为基础的审美意识。“所以社会的人的感觉不同于非社会的人的感觉。只是由于人的本质的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主体的、人的感性的丰富性,如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总之,那些能成为人的享受的感觉,即确证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才一部分发展起来,一部分产生出来。因为,不仅五官感觉,而且所谓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⑩可见,没有人化的自然界,即没有人的生产实践活动,就不会有人的本质的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那么人作为主体的感性的(即审美的)丰富性,如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也就不会发展起来、产生出来,从而人的审美意识也就不会发展起来。只有在生产实践活动即人化自然的活动中,人的主体地位才确立起来,人的自我意识才发展起来,从而才使人的本质力量获得对象化。所以,人的主体地位的确立和人的主体性的充分发挥是人的审美感官(感觉)和审美意识生成的前提,也即是人的审美活动的前提。因此,从人的审美感官和审美意识的生成来看,即从审美发生学的意义来看,人的审美活动表现了强烈的主体性特征。

      

       二

       人成为审美主体,与其审美对象构成主客体关系,于是审美活动就现实地发生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把人类掌握世界的方式大致分为四种,即科学理论的、艺术的、宗教的和实践—精神的。其中“艺术的”即指审美的。人们的审美活动,又可以说成是一种感受活动,因为感受性是美感活动的最基本的特点。马克思在为《新亚美利加百科全书》所写的“美学”词条中,把审美活动与认知活动和伦理道德活动作了比较,突出了“感受”是审美活动的最基本特点。他说:“美学这门科学和感受的关系正如逻辑学和理智、伦理学和意志的关系一样。逻辑学确定思想的法则;伦理学确定意志的法则;美学则确定感受的法则。真是思想的最终目的;善是行为的最终目的;美则是感受的最终目的。”(11)这里马克思特别强调了感受在审美活动中的重要意义。所谓“美是感受的最终目的”,就是说审美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要使审美主体达到一种特殊的心理感受即审美愉快。作为一个“美学”词条,马克思把审美活动与认知活动、伦理活动即把美与真和善并列提出来,这实际上已经昭示了它们三者是有区别的,只是没有展开进行具体论述而已。实际上,三者确实有着重要的区别;而从它们的区别来看,也能显示出审美活动的强烈的主体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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