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本质研究的视界转换

作 者:

作者简介:
陶伯华,1947年生,现为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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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美的本质的探讨,在学术界已沉寂多年。沉寂并不证明这是一个应该清除的“伪问题”,而是意味着攻坚的难度与思考的深入。解决老问题需用新思路,王干才同志提出矛盾思维是实现主客体真、善、美全面统一的重要途径,就是寻找新的突破口的可贵尝试。文中许多观点,深为笔者赞同。但在对美的本质把握上,作者却同时提出了三个定义①。这三个美的定义,实际上涉及到了美学界长期对峙的认识论、价值论、生命本体论三种视界,也预示着第四种新视界──实践本体论美学开拓的可能。为此,笔者认为很有必要围绕美的本质研究的不同视界及视界转换的经验教训,作进一步的辩析与探讨。

      

       美的本质研究的认识论视界

       王干才同志运用矛盾思维方式,从主客观的统一来考察美的本质。他认为“美所体现的主客体关系是全面的,既包括了真与善两个方面,又超越于二者之上”,“美所体现的又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理想和现实的统一”。对美的本质所下的这第一个定义,复述了以李泽厚同志为代表的客观社会学派的观点:

       《美是那些包含了现实生活发展的本质、规律和理想的具体形象(包括社会形象、自然形象和艺术形象)。”②

       “美的本质是真与善、规律性与目的性的统一,是现实对实践的肯定。”③

       李泽厚的美学思想以后有很大的变化与发展,但是对美的本质,他说还是1962年《美学三题议》中的看法,“没有大变化”。那么,产生于50、60年代美学大讨论中的这个美的定义,是放置在何种研究视野之内的呢?翻开李泽厚的《美学论集》,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当时的思路与视角:

       “我们强调美具有不依存于人类主观意识、情趣而独立存在的客观性质。美感和美的观念只是这一客观存在的反映、模写。美是第一性的,基元的,客观的;美感是第二性的,派生的,主观的。承认或否认美的不依于人类主观意识条件的客观性是唯物主义与主观唯心主义的分水岭。”④

       显然,这是一种围绕客观存在与主观意识(不是客体与主体)基本关系的哲学认识论的视角。李泽厚正是用这种唯物论的反映论,来驳斥吕荧的“美决定于心”的主观论与朱光潜的“美是心与物的统一”的主客统一论;同时又用“美是客观社会性的存在”,来与蔡仪的“美是典型”的客观自然论划清界限,取得了论战中的理论优势。

       美的本质研究的这种哲学认识论视界,有悠久的传统。古希腊的“美在和谐”说与新柏拉图主义、理性主义的“美即完善”说,都在认识论美学的视界内。他们都把美看作是可以用认知方式来把握的对象的某种属性,例如形象的和谐性、事物本质所规定的内在目的性,等等。李泽厚站在唯物论的反映论、实践论的立场上,认为美这种客观社会性的存在,应该包括形象性、规律性、目的性三大属性,应该是这三大属性在实践中达到的辩证统一。而完整体现这三大属性统一的对象,就是“人化自然”。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自然人化的过程,正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正是“真”主体化、“善”对象化的过程。“自然的人化包含外在自然和内在自然。前者使客体世界成为美的现实;后者使主体心理获得审美情感。前者就是美的本质,后者就是美感的本质。”⑤

       李泽厚的“美在人化自然”,确实充分体现了他的“美的本质是真与善、规律性与目的性的统一”的定义,它比只讲形象性的“和谐说”,只讲规律性的“典型说”要全面得多。不仅如此,他还在对象属性中强调“对人有利有益有用,具有了社会功利的性质,这是美的内容”。⑥然而就象美学史上已有的那几百个美的定义一样,这个相当全面的美的定义一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去,仍然漏洞百出。正如蔡仪所反诘的:“物质生产劳动的成果,也还是有各色各样很不相同的。从象牙雕刻、锦缎绣花以至一堆扫帚、许多陶罐,难道一律都是美的吗?还有美术馆中展览的作品和山货店里陈列的杂物,难道就没有美与不美的区别吗?”⑦

       大量反例的存在,证明“人化”并不等于“美化”,从“真与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中并不能提示美的独特本质之所在。认识论美学只是在对象属性中寻找美的本质的尝试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促使人们把研究的视角转向价值论美学。

      

      

       美的本质研究的价值论视界

       把对美的本质研究的视角从认识论转向价值论、从对象属性的分析转向价值关系的把握,在西方美学史上,古希腊的苏格拉底、英国的经验主义都曾起过很大的作用。

       苏格拉底认为美不是事物的一种绝对属性,而是主体对现实的一种价值态度。美是一种效用,它与人相关,具有相对性。

       英国经验主义的集大成者休谟,明确驳斥美是对象属性的看法。休谟将美的本质归结于与效用联系的快感,表现出明显的主观唯心主义倾向。

       在当代,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上,用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论研究美的本质,建构起比较系统的价值论美学体系的代表人物,要数前苏联的列·斯托洛维奇。他在《审美价值的本质》一书中指出,把审美关系归结为认识关系,归结为对现实的反映和认识,就会推出审美已经存在于物质的基础本身,存在于人类社会产生之前的自然界这样的错误结论。“人的审美关系历来是价值关系,没有价值论的态度,要认识它原则上是不可能的。审美关系的客体本身具有价值性。审美价值和反映它们的范畴,首先是美,不能不归入美学的对象。”⑧同时,斯托洛维奇也看到,价值说态度对研究具有价值本质的审美现象和艺术现象是必要的,但还不够。对审美范围所取的价值说态度本身不能揭示这个范围的特征。因为不仅审美关系是价值关系,道德关系、功利实践关系也都是价值关系。价值本身可能不仅是审美的,而且是功利的、道德的、政治的、宗教的。因此,在揭示美的本质不在认识论范围,而在价值论范围之后,还必须划清审美价值与其它各种非审美价值的界限。他认为,与功利价值相比,审美价值的效用带有社会性和精神性;与道德价值相比,两者虽都有精神效用,但审美价值超出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范围,具有广泛与形象性;与宗教价值相比,两者虽都有综合性,但宗教价值表现人的自我异化,审美价值则体现人在世界上的自我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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