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美学的本体论之误

作 者:

作者简介:
潘知常,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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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当代美学已经取得了空前的成就。这主要表现在它把实践原则引入认识论,为美学赋予以人类学本体论的基础,并且围绕着“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自然的人化”)这一基本的美学命题,在美学的诸多领域,做出了令人耳目一新的开拓。①然而,无可避讳,从八十年代中后期开始,中国当代美学却开始徘徊不前,这表现在美学基本理论研究方面不但鲜有建树,而且反而陷入了迷茫与困惑。②那么,原因何在呢?“困惑的结果总是产生于显而易见的开端(假设)。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应该特别小心对待这个‘显而易见的开端’,因为正是从这儿起,事情才走上了岐路。”③不难推测,中国美学之所以陷入困境,也正是产生于“这个‘显而易见的开端’”。我的讨论就从这里开始。④

      

       一

       中国当代美学的“显而易见的开端”,以及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实践”原则和“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自然的人化”)这一美学命题是一种理性主义。

       任何一次洞察都同时又是一次盲视。任何一次成功的“开端”也必然是有效性与有限性共存。就中国当代美学而言,它的理性主义以及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实践”原则和“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这一美学命题,同样也有其“盲点”和“有限性”。犹如它的“洞察”和“有限性”造成了它的贡献,它的“盲点”和“有限性”也造成了它的困境。遗憾的是,过去我们往往把它当成真理而不是当成视角,因此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这个问题。

       事实上,任何一种‘开端’都只是角度而并非真理。理性主义也不例外。富柯就曾经利用知识考古学的方法证实,理性在历史上根本就是历史的。理性不是自己的根据,而是历史地与权利联系在一起的。⑤因此,把理性主义从一种普遍原则还原为历史,明确它只是一种非常武断的、被权利弄出来的理论话语,对于美学的重建来说,意义重大。

       理性主义渊源于西方古希腊文化的理性传统,⑥其间经过中世纪的宗教主义的补充,以及近代社会的人文精神的阐释,最终形成一种“目的论”的思维方式和“人类中心论”的文化传统。这样,绝对肯定理性的全知全能、关注超验的绝对存在,并且刻意强调在对象身上所体现的人“类”的力量,就成为西方文化的必然选择。

       西方人由此发现了人类深刻地区别于动物和大自然的魅力所在。于是,就力图在一切事物身上打下人类的烙印。在一切对象的身上,都希望发现人的力量、人的伟大。整个西方开始在本体与现象的二元对立中运思,现象与本质、表层与深层、非真实与真实、能指与所指……的划分,意义的清晰性、价值的终极性、真理的永恒性以及“元叙事”、“元话语”、“堂皇叙事”和“百科全书式的话语世界”的追求,人为地构筑了一个规律井然的世界。一切现象都在逻辑之内,都是有原因的,找不到原因的就是违反逻辑的、偶然的。世界因此确立了一种虚假的稳定感。⑦

       而这种“目的论”的思维方式和“人类中心论”的文化传统,也必然升华为传统美学所赞叹的美。果然,经柏拉图肇始,又经鲍姆加登为美学划出独立的领地,再经康德完成整体结构的创造,加上席勒、黑格尔的全力修整,传统美学的一整套理性主义的“堂皇叙事”也几乎达到完美的程度。在其中,“人类中心”的存在意味着西方美学的全部魅力:只有当人站在环境和历史之外的时候,人才可能去客观审视它;也只有当人学会把自己当成主体,从客体中自我分离的时候,然后才能回过头来客观地审视对象。结果,既站在世界之中,又站在世界之外,使世界成为“审”的对象,换言之,审美者成为一个共同的自我,现实成为一个独立的非我,既然它期待着一个共同的自我,因此就必须回到其中,才能获得意义,于是现实必须被人的意志来诗(美)化。这就是西方意义上的审美活动的内在根据。⑧西方意义上的美就是这样被“审”出来的。而为我们所熟悉的“美”、“美感”、“审美关系”、“审美主体”、“审美客体”、“悲剧”、“崇高”、“优美”、“再现”、“表现”、“浪漫主义”、“现实主义”……也是这样虚构出来的。

       作为西方美学的接受者,中国当代美学自然也未能例外,“目的论”的思维方式和“人类中心论”的文化传统,同样构成了它的内在根据。

       就以“实践”原则为例。暂且不说它的“实践”、“本质力量”、“对象化”与西方理性主义美学的“认识”、“理念”、“感性显现”之类理论话语的相似,就是它的从“实践”原则出发去建构美学体系,便已经令人疑窦丛生了。我们知道,实践活动与审美活动是一对相互交叉的范畴,既相互联系,更相互区别。例如,实践作为人类的以制造和使用工具为前提的一种改造世界的活动,是物质性的活动,它与审美活动密切相关──准确地说是审美活动的基础,但却毕竟不是审美活动本身。⑨又如,实践活动是一种在理性指导下的活动,可以用合规律性、合目的性或者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来概括。它所追求的自由也可以用“对必然的认识与改造”来概括,总之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理性与人本身等同起来。但审美活动却不仅仅是理性的活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非理性的活动,不但无法用合规律性、合目的性或者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来概括,而且也无法用“对必然的认识与改造”来概括,更不能把理性与它等同起来。再如,实践活动是一种社会活动,它强调的是人类总体的社会历史实践,但审美活动就大为不同了。它也有其社会属性,但却只能以个体活动作为形式表现出来。再如,实践活动本身并不包含终极意义上的“价值判断”,更不必然导致人类的最终目的的实现。不论被人们评价为“好”或“坏”的实践活动,它都毕竟只是实践活动,审美活动却与“价值判断”和人类的最终目的密切相关。而且,实践还是一个矛盾的结构,不但会把真善美对象化,而且会把假恶丑对象化。审美活动当然不是这样。再如,实践活动是现实活动,它主要表现为物质活动、功利活动,但审美活动却是超越现实的活动,它主要表现为精神活动、超功利活动。前者直接指向感性对象,后者却并不直接指向感性对象;前者的中介是物质性劳动工具,后者的中介却是广义的语言符号;前者是世界的现实的改造,后者却是世界的“理想”的改造……等等。因此,在美学研究中以对前者的研究作为对后者的指导,是可以理解的,但若作为后者研究的起点和归宿,则是错误的。这种把对后者的研究挟裹在对前者的研究之中,甚至把后者作为前者的一个例证的作法,无疑会难免导致美学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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