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什么”的命题究竟是真还是伪?  

——认知美学对新实践美学的回应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志宏(1953-),男,山东淄博人,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学博士,从事美学原理和文学原理研究,吉林大学文学院,长春 130012;王博(1989-),女,吉林长春人,博士研究生,从事美学原理和文学原理研究,吉林大学文学院,长春 130012

原文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认知美学认为“美是什么”命题的形成过程是反逻辑的,是个伪命题,因此无论哪个学派做出怎样的解答都不能成立。事物之所以美不是来自美本质,而是来自认知活动。在事物有利性的作用下,大脑中形成了相应于事物外形的知觉模式;知觉模式对外连接着事物的形式,对内连接着情感。以知觉模式的建构为前提,人在非利害状态下由对事物形式的知觉而产生的愉悦感就是美感,引发美感的事物被称作美的事物。在“美是什么”命题的逻辑错误已被证明的情况下,美本质研究已经没有任何积极意义了,应该即时终结。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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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4937(2014)01-0121-05

      自古希腊以来,“美是什么”命题一直是美学研究的核心和根本问题。但是,古今中外所有对这一命题的回答都不能成立。这种情况促使人们对回答这一命题的可能性加以思考。20世纪上半叶兴起的分析主义美学最早对该命题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其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认为,“美的”是一个形容词,形容词的使用情形多种多样,因此是不可定义的。这一论点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美本质研究由此呈现重大转机,人们不再是单单研究“美是什么”,还要研究这一命题本身的合理性。目前,围绕该命题的合理性问题大致形成了三种看法:第一种是传统坚守派,主要存在于中国当代美学界,当前的代表学者是提出新实践美学理论的张玉能教授;认为该命题是真命题,其合理性不容置疑,继续试图对该命题做出回答。第二种是存疑悬置派,主要存在于包括分析主义美学在内的西方美学界,中国也不乏其人;对这一命题的合理性既感到不可靠,又无法彻底否定,只好把问题悬置起来。第三种是彻底否定派,以我们提出的认知美学理论为代表;主要是通过逻辑分析的方法来证明该命题的不合理性,加以彻底否定。

      属于传统坚守派的新实践美学与属于彻底否定派的认知美学的基本见解是截然对立的,自然会形成理论的交锋。2012年10月在广西玉林师范学院召开的“实践美学与中国当代美学发展”学术研讨会上,不同观点之间面对面地展开了激烈的论辩[1]。会后,论辩继续深入进行[2]。

      一、“美是什么”命题的逻辑缺失

      进行学术研究一定要讲究科学性。如果所进行的研究根本不具有可行性,则所有相关的研究都将是徒劳的。人们在生活中经常会提出“某某是什么”的命题。例如,人是什么?宇宙是什么?这是什么?这一句式的构成中,“某某”是确定项或已知项,“什么”是待解项或未知项;命题的本意是为已知项作出进一步说明。在“人是什么”命题中,“人”是已知项,“什么”是待解项。即“人”作为叫做“人”的事物是已知的存在物,人们确定地知道什么东西叫做“人”;只是不知道人的本质是什么,要为“人”这个已知项来解决本质方面的未知项。“人是什么”命题的实际意义是问“人的本质是什么”。

      句式中必须同时具备已知项和未知项,并且必须以事物的已经存在为条件。例如问“人”是什么?答:“人”是两条腿走路、会制造工具的动物。此处,“人”作为已知项是已然的存在物;“两条腿走路、会制造工具的动物”作为未知项的实际内容也是已然的存在物。由此表现出一条逻辑规则:“某某是什么”命题的前提是已知事物的存在。

      按照正常逻辑,“美是什么”命题中的“美”应该是确定项或已知项;而实际上人们还不知道“美”作为已知项的确切事物是什么。也就是说,在“美是什么”命题中,“美”和“什么”都是未知项。正因为“美”是未知项,才需要通过美学研究把它变成已知项。在“美是价值”“美是生命”之类的定义中,都是试图把“美”这个未知物变成“价值”“生命”等已知物。这就违背了正常命题的逻辑,不是在对一个已知的事物加以说明,而是在对一个未知的事物加以判定。本应作为已知项的“美”没有任何实质的内涵,完全是虚空的。结果,所有对“美是什么”命题的回答都是把答案投入到虚空中去,形成水中捞月之势。这里呈现出的事理是:“凡是被人认为存在的事物都是已经被人所知晓的事物;凡是真实存在的事物,都是能够被人所知晓、所把握的,人们不会去问一个已经知晓的事物是什么。因此,凡是不存在的,人们都不知晓;反过来说,人们所不知晓的,就是不存在的。”[2]张玉能教授反驳我们说:“如果这样的逻辑能够成立,那么,人们在知晓了任何事物,比如,看见了一个难以辨别男女的人,人们追问‘这个人是什么人’,难道这个人就不存在了吗?进一步,如果人们要追问‘人是什么’,那么人就不存在了吗?”[3]这一发问清楚地显露出新实践美学对“美是什么”命题的逻辑前提缺少科学的认识。张玉能教授还说:“实际上,世界上存在着的事物,就是你看见了它,也并不一定就了解了它的性质、特征、本质……李志宏就是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事物’一锅煮了,殊不知,‘事物’在人的认识(认知)中是分为感性的、知性的、理性的三个不同层次的。你看见了一朵花,并不等于你就知晓了它,你更不一定就理解了它的意义和价值及其多层次的‘本质’。”[3]要肯定并赞扬张玉能教授对问题的深入展开,他对不同层次的“知晓”所进行的区分,对进一步厘清问题非常有利。

      受其启发,我们可以按照认识论的一般原理把人对事物的认识大致地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感知觉方面的感性认识层次,二是抽象思维的理性认识层次。理性认识的获得要以感性认识为基础;感性认识以什么为基础?感性认识已是认识的最低层次,是人的本能。但感知觉的形成必须要有可感知的对象事物,那就是已存在的事物及其现象。由此可知,通过理性认识而获得的,是对事物内在规律、特征的把握;通过感性认识而获得的,是对事物存在于世的把握。

      张玉能教授提出的问题是在感性认识基础上的理性认识过程,是以事物的存在为前提的。例如,他已经在感性认识层次知晓了一个难辨男女的人和一般的人,这些都是已知的存在物,这时所问的“人是什么”,是对感性知晓事物的进一步说明,不是在感性认识方面判断事物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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