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的丑观及其与强力意志的关系

作 者:

作者简介:
罗孝廉,彭萍,湖南城市学院 文学院,湖南 益阳 413000 罗孝廉(1964—),男,湖南省益阳市人,湖南城市学院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 彭萍(1964—),女,湖南省益阳市人,湖南城市学院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文艺学研究。

原文出处:
河北学刊

内容提要:

尼采从积极与消极两个层面区别了“丑”的内涵,认为“丑”关联着生命存在的强力意志,积极丑是强力意志昂扬的必然结果,而消极丑则是强力意志衰竭的象征。尼采强调积极丑的美学价值,认为它和主体的生命意义密切关联,真正的艺术家乐于对非理性的强力意志给予肯定、张扬和表现,从中享受到审美慰藉和价值实现。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03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I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14)01-0084-04

       一、尼采的丑观

       尼采是处于19—20世纪转折点上的思想家,他开启了西方现代主义美学之门,提出了诸多美学问题,留给现代美学以丰厚的精神遗产。遗憾的是,尼采有关“丑”的论题在中国美学界并未受到应有的关注,为我们留下了进一步探究的理论空间。

       尼采在其著作中多次论及“丑”的问题,留下一连串的思想踪迹。他以反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以价值重估的解构策略,打破传统的美丑标准,建立现代美学形态的“丑”概念,揭示了“丑”的差异性内涵。尼采在使用“丑”这一概念时,通常涉及丑的两种意义,进行差异性的逻辑划分,这一划分同时包含着一定的价值差别。

       一方面,尼采从价值论意义上描述了积极丑的状态和内涵。他认为,主体的强力意志代表一种生命的非理性冲动,隐匿着酒神狄俄尼索斯精神,尽管这种精神寄寓着盲目的、横行无忌的原始欲望,甚至带着某些恐怖和残酷的色彩,表现为对事物所施加的变形、重构、颠覆的活动,以及对现实性的摒弃和对世界可能性的求证。尼采指出,正是这种不可抑制的原始欲望所构成的强力意志,代表了如洪水猛兽般的力量与势能,是主体深处的内心独白和情绪宣泄。这种“丑”,具有积极的价值内涵,是尼采肯定和推崇的精神结构,在一定程度上符合自我的审美规范和理想追求。另一方面,尼采认为,凡是缺乏生命意志的对象,诸如衰败者、软弱者、堕落者,它们是消极丑的象征,因而是负价值的呈现,可以从审美范畴之中予以剔除。这类丑具有“消极”的内涵,表现出强力意志的衰退和否定。其一,它是生理学意义的生命衰退迹象,使人“油然而生”“一种憎恶之情”,一种“出于至深的族类本能”[1](P322—323)的憎恶,憎恶它作为人的类型的衰落。其二,更是美学意义的生命价值的消解,表现出人的族类生命的衰退。显然,这是尼采极其焦虑和担忧的问题,表现了他对于人类命运的悲剧意识。在内心深处,尼采渴望强力意志获得张扬和肯定,人类激发起本能深处的原始欲望和生命冲动,肯定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从而确证自己的美学理想。所以,在尼采的美学观念里,积极丑表现强力意志的不断增强,消极丑则表现强力意志的跌落,两者形成鲜明的价值对照。

       尼采关于丑的概念,呈现强烈的人本主义色彩,体现了尼采对生命价值的关注,对人的存在意义的高扬。丑被规定在生命存在的领域,关联到人生的存在价值。消极丑是生命摒弃的对象,而积极丑是生命肯定的对象。前者表现为负价值和负能量,而后者表现了正价值和正能量。对艺术与美而言,它必须以后者为核心和表现对象,揭示其内在的价值与意义。从这个意义来说,理想的艺术类型,必须以生命意志充盈的主体为表现对象。换言之,只有生命意志或强力意志充沛的主体才可能成为艺术家,才可能创造出理想的美的艺术,从而确证一种有价值的人生。

       从审美心理看,尼采认为主体面对丑的意象,必然产生两种痛苦情绪:一种是生命力过剩的痛苦,这种痛苦需要酒神精神的张扬和宣泄,在“沉醉”的痛苦意识中,主体获得形而上的慰藉,感受到神秘的强力意志和超人情怀,从而进入审美活动和艺术创造的境界,获得生命价值的实现。另一种是生命力贫乏的痛苦,强力意志受到外在压抑或者自我衰退,想象力和创造力双重的萎缩,其精神的自由度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因此很难进入艺术创造的疆场。尼采认为,具有强力意志的超人会以苦为乐和以死为美,因为它们能够磨砺心灵,主体能够超越丑,在痛苦体验中获得艺术创作的灵感和力量。所以,尼采极力张扬积极意义的丑,它是酒神精神的象征之一,显然,它具有人生价值和美学意义,有益于美感的生成和艺术创造的可能。

       二、丑与强力意志的关系

       在尼采的美学观念中,丑密切关联于主体的强力意志,表现出昂扬与衰竭的两极。“强力意志”,国内学术界也译为“权力意志”。“强力意志”或“权力意志”当然不是指社会学、政治学方面的意义。从存在论意义上考察,它表征着主体潜在的不可抑制的生命本能,是一种征服、主宰、统治对象的原始力量。尼采倡导人应当具有旺盛的“强力意志”,而它是保证平常成为“超人”的必要精神素质,也是从事精神文化创造的逻辑前提。尼采的美学理想是人应当扮演生活强者的角色,他提倡复活古希腊的神话精神,其深刻的思想诉求之一在于,试图借助于神话精神的复活,重建主体的强力意志,使其获得美学价值的确证。

       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以激情昂扬的笔墨、诗化的语言,呼吁复活古希腊神话的精神[1](P89),甚至认为音乐理应作为复活希腊神话的重要对象和工具。在这一意义上,神话包含着强力意志的生命源头,包含着美学的丰富内涵。而神话中所具有的丑的因素,成为艺术创作的灵感和源泉。所以,尼采认为,最理想的艺术家应当成为具有充沛的“强力意志”的心理主体,必须潜藏着狄俄尼索斯精神,使情绪处于激动亢奋、痴狂迷醉的状态,从而使自我的原始冲动得以表现[2](P91)。在尼采看来,酒神精神充分弘扬之际,就会呈现为一种审美活动的醉境状态。在这一境界,主体感受到个体与万物浑然一体,深藏于自我生命中的原始生命力释放出来,主体感到有一种强大的创造力,获得沉醉的极度快乐,尼采称之为“形而上的慰藉”[3](P35—36)。在醉境中,“肉身化”的生命意志,即人的个体感受到的不同程度和不同形式的力量充盈,滋生汪洋恣肆的审美灵感和创造激情。尼采对醉境进行逻辑划分,认为“醉”有几种表现形态:首先是“性冲动的醉”;其次是“酷虐的醉”;再者是“破坏的醉”;最后是“意志的醉”,表现出一种集聚高涨的意志沉醉,也是醉的最高形态。醉的实质是力的提高和充溢,是精神将肉体中的各种力量和势能,声势浩大地动员起来[2](P98)。醉的状态是生命的圆满,是理想的审美状态,也是艺术创造的最高境界。尼采认为,人们欣赏悲剧是因为主人公在战胜苦难的过程中,使接受者感受到生命力的强大和深厚,从而带来精神上的慰藉,这也正是悲剧产生审美快感的缘由。那些充满强力意志的人,面对现实的苦难和毁灭不是害怕与退缩,而是渴望战胜和超越它们,从而获得英雄般的不可战胜的喜悦和兴奋。正如强健的生命渴望疾病和痛苦的检验,勇士渴望战胜强大的敌人一样,对于充盈酒神精神的艺术家来说,即使面对着悲剧和丑,他同样能感受到生命的快乐和美感。如此,尼采就把具有强力意志的创作主体诗意化了。他从生物学和美学的角度,高度赞美生命意志的充盈强大,肯定它的生活意义和艺术价值。在这一美学意义上,强力意志即是一切生命的本源,是一切创造力的本源,也是美感和艺术的本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