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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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A2
分类名称:毛泽东思想研究
复印期号:199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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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关于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历史依据,主要是:毛泽东、周恩来关于和平统一祖国的设想及其实践,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关于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过程:从确定解决方针到初构基本思想,再到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概述;关于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理论贡献,主要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大突破;对和平共处原则的成功运用;对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及其建设社会主义也要利用资本主义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在中国如何争取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这不仅是海峡两岸人民长期以来的共同愿望,而且是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人为之探索的问题。邓小平对此表现出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他在继承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有关和平统一祖国的思想和原则的同时,结合国际国内出现的新形势,于80年代提出的“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1.邓小平之所以提出“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绝非是偶然的,而是有其深刻的历史必然性的。

       首先,毛泽东、周恩来等关于和平统一祖国的设想及其实践,是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重要思想基础。早在50年代,毛泽东、周恩来就提出了“和为贵”、“爱国一家”,希望台湾当局“在他们认为适当的时机,派遣代表到北京或者其他适当的地点”,与我们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进行商谈。1955年4月,周恩来在亚非国家万隆会议上,针对美国侵占台湾一事,进一步阐明了我国政府关于台湾问题的原则立场,并首次提出了争取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主张。1956年6月,周恩来又在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阐发了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初步政策。强调爱国不分先后,凡为和平解放台湾作出贡献者,无论过去犯有多大罪过,一律既往不咎,并按照他们立功大小,给以应得的奖励和适当的安置。不久,他又进一步指出:国共曾经有过两次合作,第一次合作有北伐的成功,第二次合作有抗战的胜利,为什么不可以有第三次合作呢?我们对台湾绝不是招降,而是要彼此交谈,只要政权统一,其他都可以坐下来共同商量。为进一步缓和台湾地区紧张局势,争取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回归问题,1958年10月6日,毛泽东亲撰《告台湾同胞书》,提出“三十六计,和为上计”,建议国共举行谈判,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十几天后他又在《再告台湾同胞书》中,提出中国人的事情只能由中国人自己解决,一时难以解决,可以从长计议。时隔七年,毛泽东在会见从海外归来的李宗仁时指出:“跑到海外去的人,凡愿意回来的,我们都欢迎,都以礼相待。”①

       由上可见,毛泽东、周恩来关于争取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的主张,是始终如一的。当然,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们不能明确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但应当说,这对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构想,是有重要影响的。

       其次,国际形势的变化,特别是中美关系正常化,是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国际条件。战后40多年来,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对抗逐渐转为对话,由军事力量的竞争逐步转为经济力量的竞争,整个世界呈现出缓和的趋势,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在这一国际大环境下,美国也不得不开始考虑同中国改善关系。1972年2月尼克松访华,并发表了《中美上海公报》,可谓是改善中美关系的重大举动。美国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和只有一个中国的立场,表示不干涉大陆与台湾的统一。1978年12月,中美双方正式发表《中美建交联合公报》,美国接受了中国方面提出的必须同台湾“断交”、废约和撤军的建交三原则。在此期间,尽管美国方面不断制造一些麻烦,使中美关系的发展不很顺利,但从长远观点来看,中美关系正常化对和平解决台湾问题还是有利的。

       再次,国内形势的重大变化,尤其是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重新恢复和确立,为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提供了现实可能性。自1976年下半年开始,中国发生了一系列影响历史进程的重大变化。继“四人帮”被粉碎,十年“文革”动乱结束,紧接着开始的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开始从“两个凡是”的禁锢中解放出来。在此基础上,1978年12月,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恢复和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是在这样大的历史氛围中,人们才开始用更加现实的眼光审视过去,重新思考如何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邓小平依据国际国内出现的新形势,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胆识和理论勇气,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2.邓小平“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提出,同邓小平其他思想形成一样,也有个逐步发展过程。对此,邓小平是这样来评述的,他说:“‘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不是今天形成的,是几年以前,主要是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形成了。这个构想首先是从中国解决台湾问题和香港问题出发的。”②具体说来,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确定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邓小平曾这样指出:“不保证香港和台湾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就不能保持它们的繁荣和稳定,也不能和平地解决问题。”③这实际上是确定了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邓小平为此表示,如果实现祖国统一,我们在台湾的政策将根据台湾的现实来处理,同时正视和保护美国、日本在台湾的大量投资问题。对此,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还反复强调,要尊重台湾的现实。台湾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动,美国在台湾的投资可以不动,那边的生活方式也可以不动,但必须统一。邓小平还指出,祖国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保持非社会主义的经济和社会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上述精神作了系统阐述,号召台湾同胞,要本着爱国一家的精神,共同为祖国统一和祖国的建设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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