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专职审计人员在内部审计中的运用、问题与建议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社兵,李芸达,安徽省电力公司、江苏理工学院会计系

原文出处:
财会学习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3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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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内部审计越来越受到重视,审计任务愈加繁重,这也直接导致许多单位审计人力资源开始产生紧缺。然而,由于受到人员编制、成本等因素影响,许多单位,如大中型国有企业人、上市公司等很难直接增加审计人员数量,这需要另觅他途。为此,很多人提出审计业务外包的思想(耿云江,2006)。但事实上,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完全可以开拓思路,并不一定要依赖于内部或外部专业审计人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一定条件下,非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服务于内部审计工作,对企业审计人力资源起到非常好的补充。

      一、利用非专职审计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依据

      所谓非专职审计人员,是指不是在编或在岗的内部审计人员。但在某个特定条件下,这些人员也可以参与审计工作,完成审计任务。利用非专职审计人员参与内部审计工作,主要依据有以下四点:(1)服务企业发展需要。企业任何一个员工,都应以企业需要为出发点,根据企业要求,安排自己的工作。这也是企业非专职审计人员可以参与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道理。(2)审计人员业务知识的局限性也需要使用其他业务专家的工作。一般企业,尤其是上了一定规模又具有众多下属单位的企业,往往业务种类繁多,使得内部审计人员难免在某些业务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储备不足,不能满足审计需要。这就需要使用内部专业人才,一起参与具体项目审计工作。(3)审计对象与工作对象的一致性。审计只是对具体工作的进一步验证。对于非专职审计人员来说,审计对象与工作对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双方的视角或侧重点不同而已。两种对象活动的技术手段,极其相似甚至雷同。因此,对于相关人员稍加培训,完全胜任审计工作。(4)获得双赢。非专职审计人员参与审计工作,一个面能够使审计工作更好地完成,另一方面,通过临时转换身份,来重新审视并思考自己的工作,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甚至还能学习掌握被审计对象一些成熟或先进的管理成果,做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总之,在一定条件下合理使用非专职审计人员,可以:(1)通过取长补短,有利于完成审计工作任务;(2)通过双方之间的合作,对各自岗位的职责、要求和技术提点进行相互了解,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有利于双方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3)有利于增加相关人员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内部审计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旨在增加企业价值和改善企业风险管理及治理程序的效果,帮助企业实现组织目标(Chapman & Anderson,2002)。通过合作,使其明白内部审计的目标,从而有利于审计成果的运用,扩大审计影响。

      二、非专职审计人员的使用方式

      1.建立同级网络审计人员系统,也称审计外部专家库。即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将本企业内部审计急需的其他专业人才,组成网络审计人员系统。这些人员日常主要从事自己的专业工作,一旦需要时,通过与对方部门领导的协商,邀请其临时参加审计项目。当然,在具体开展项目时,最好由一个对其专业有一定了解的内部审计人员配合其开展工作,这样既可以引导其合理实施审计行为,又能进一步向其学习其专业技能,提高业务水平。

      2.临时借用基层单位业务骨干。由于同级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数量有限,不可能频繁脱离本质工作去协助审计工作,因此,可以临时借用基层单位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从事项目审计工作。这种方式常见于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因为一方面在集团公司,基层单位业务骨干相对充裕;另一方面,各基层单位人员相对独立,使得调用的人员“独立性”能得到保障。此外,这些人员通过参加审计项目,还可以“出去看一看”,了解其他单位的做法,从而提升自己工作水平。

      3.短期借调非专职审计人员。即让那些有专长的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是在一个季度或半年左右),彻底参与到审计工作中。比较于前二种方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能够确保一定期间内该人员可以专门从事审计工作,并非是打“短工”。但是,这也是仅限于一些大的审计项目,对于日常审计项目,这种方式并不适用。

      4.与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形成联动机制。这是国有企业所独有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与审计部门都需履行监督职责,尤其对经济领域的监督更有同质性,因此,二者的工作内容有很多交叉。这就决定国有企业完全可以形成联动机制,使内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在案件查办、效能监察、任期审计、专项调查等工作中,加强配合协调,分工协作,整合企业内部监督资源,做到信息共享,实现监督机制整体效能的有效发挥。当然,采用监审联动,对企业来讲,还可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监督和交叉监督,提高监督效率。

      5.间接使用。即以练代培,让内部审计人员到相关职能部门或基层单位去锻炼学习,进而了解和熟悉相关业务情况。相对于前几种非专职审计人员直接参与具体的项目审计工作,以练代培则是非专职审计人员在具体业务中通过“传、帮、带”这种方式,指导内部审计人员,间接服务于内部审计工作。这种方式,特别适用于刚从事审计工作的专职审计人员。通过以练代培,可以使专职审计人员能深入了解相关专业知识,提高技能水平,达到技能储备和知己知彼的目的,也为以后实施相同领域的审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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