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继续深化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基金审计,推进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制度,注重从制度、机制和管理上揭示问题”的发展要求,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应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改进审计内容、方式方法,把工作重点放在揭露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检查社会保障政策的效应上来,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及政策措施层面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促进政策、法律、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推进深化改革,加强宏观管理。 一、绩效审计在社保资金领域的运用 (一)绩效审计在社保资金内控制度审计中的运用 社保资金内控制度涉及两个层面,一是各部门内部对社保资金的控制制度,它是部门为了确保社保资金运作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率性而设立的管理制度;二是多部门之间协调的控制制度,它是各部门为了共同确保社保资金运作的安全、完整而形成的互相协调、相互制约的制度。对内控制度进行绩效审计,主要应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要描述内控制度如何运行,各项控制措施是否真实运作,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二是要分析各项内控制度的风险和重要性;三是要检查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环节内控制度的设计是否科学、健全;四是要进行业务流程测试,抽取有关数据、资料进行核实。通过绩效审计,要达到以下目标:一是有效性,主要检查内控制度是否能够有效地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完整性,主要检查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 (二)绩效审计在社保资金征收审计中的运用 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以来,社保资金的征收管理逐步规范,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社保缴费覆盖面小,征收范围受到限制;企业瞒报缴费基数,故意偷漏应缴基金;参保企业连年亏损,无力缴纳保障资金等。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保资金总量的增长,进而影响社保资金的发放,也使得社会保障制度难以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开展社保资金征收绩效审计,就是要结合社保资金征收管理的现状开展审计,运用效益审计理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社保资金征收管理规范化。 1.对社保资金扩面征缴情况进行审计。要重点检查社保覆盖面,通过对扩面征缴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应保未保和“断保”等问题。从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采集应保对象数据,同实际参保缴费对象进行比较,计算出参保覆盖率,并通过横向、纵向对比分析,对社保扩面工作开展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在计算分析参保率时也可以尝试计算分项指标,如非公企业的参保覆盖率、某个街道的参保覆盖率、某个行业的参保覆盖率等等,通过对这些指标的归类分析,能较容易地评价各行各业的社保覆盖面情况。 2.对故意偷逃、漏缴社保资金的单位进行延伸审计。要突出对重点行业、重要部门和重要单位的审计,向缴费单位进行重点延伸,对申报缴费基数是否真实、是否足额缴费、有无漏缴或少缴、以前年度欠费是否足额补缴、未缴足部门是否作出补缴计划、社保资金征收部门是否采取追缴措施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绩效审计在社保资金使用管理审计中的运用 在社保资金使用管理中运用绩效审计,就是要评价社保资金使用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评价社保机构是否以最经济、最有效的办法使用、管理社保资金,是否使社保资金的使用最大限度地达到预定目标等等。 1.关注社保资金收支平衡和后续保障问题。从发展趋势来看,社保资金的支付压力逐年增加,支付缺口形势愈发严峻,已经面临可持续发展的挑战。因此,在绩效审计中要掌握社保资金的支撑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并对社保资金的支付能力和支撑能力进行分析;要密切关注社保资金的收支状况,摸清各阶段的收支缺口情况,并对缺口原因进行分析;要重点关注社保资金支付能力的变化,及时预警,促进各级财政采取必要措施弥补漏洞,建立社保资金风险预测、抵御风险和紧急处理预案制度等。当然,收大于支并非绝对好,如医疗保险基金存在过多结余时不但不能使百姓受益,还会变相增加百姓的就医负担,这时,建议要提高报销比例,简化报销程序。 2.关注社保资金保值增值能力。目前,社保机构管理的资金只能存银行和买国债,而过低的存款利率很难使社保资金有所积累、保值增值,如果再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则不仅未能实现保值增值,反而处于缩水状态。究其原因,是社保资金的保值增值手段有限和渠道不畅,导致了保值增值能力的不足。开展绩效审计就要对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进行分析评价,针对制约社保资金保值增值的因素,在保障社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相应的投资管理办法,拓宽投资保值增值渠道,制定相对统一、科学合理的定期、活期和购买国债的比例,并使之制度化,努力提高社保资金收益率。 (四)绩效审计在社保资金拨付审计中的运用 要检查发放对象是否符合规定、发放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范围;要审核资金是否应付尽付,参保对象是否公平享受待遇;要检查资金的安排和分配过程是否公开、透明,拨付资金的具体方式和手段是否可行、有效;要检查拨付程序是否科学,是否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如有些资金本来可以直接拨付参保对象,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逐级转拨、增加环节,从而增加了资金被挪用的风险;要审核资金是否及时发放,是否出现因长期滞留或转拨不及时而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和损害被保障对象利益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