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发达国家对外投资的规模和数量日益增加,目前,世界500强企业已有400多家来华投资,这些企业中约有60%的企业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但仍然继续经营。虽然中国税务部门反避税调查力度不断加强,但很多外资企业仍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进行逃税和避税,造成中国税收收入的大量流失。因此,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税务审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综述 涉外税务审计是税务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对外资企业及其雇员,以及从事独立个人劳务的外籍人员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的审计。近年来,学者对涉外税务审计的研究也逐渐增多。竺卫权(2006)探讨了中国涉外税务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借鉴国外税务审计经验,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叶建芳等(2008)针对当前税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际通常做法,探讨相关举措,提出了加强我国税务审计工作的建议。高雪等(2009)探讨了税务审计的涵义,分析了当前中国税务审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姚君(2010)分析了中国涉外税务审计现状,提出了税务审计制度和方法上存在的问题,主张从构建税务审计制度和创新税务审计方法入手实现有效税务审计。Rex Marshall等(1995)研究了澳大利亚的自我评估和税务稽查系统,对其优点进行了分析,认为税务稽查系统提高了涉外税务审计效率。Pablo Arenasdel Buey Torres(2004)对财务审计领域专家进行了一项民意调查,分析专家对于公司公开的财务数据审计意见,尤其是税务稽查方面的意见。 国内的研究一般是从涉外税务审计与传统的税务检查对比的角度,研究涉外税务审计问题的。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审计人员知识结构不完整、审计手段落后、审计技术落后。国外的研究一般是从税务稽查系统、公司财务报表和民意调查方面研究税务审计问题的。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同时结合审计制度、审计主体、税务审计人员、税务审计信息和税务审计技术五个方面来研究中国涉外税务审计中存在问题的还没有。本文则从这五个方面入手,研究中国的涉外税务审计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涉外税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涉外税务审计制度不断完善、审计水平也不断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涉外税务审计制度不健全、涉外税务审计主体不明确、涉外税务审计人员素质不高、涉外税务审计信息分散以及涉外税务审计技术落后。 1.涉外税务审计制度不健全 相关法律对“涉外税务审计”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外资企业相关人员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就是税务审计,对审计工作不积极、不配合,造成审计工作难以开展。另外,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4月26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通知》中的涉外税务审计相关规程并不明确。如规定相关专家意见可以作为进行相关审计的证据,但又没有明确指出哪些专家的意见可作为审计证据,是税务专家还是审计专家,还是管理专家?并且对专家的哪类意见可以作为审计证据,也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专家”概念模糊,使得审计证据难以确认。此外,税务审计流程制度不完善,对税务审计人员的制约作用非常弱。税务稽查部门在查案时,通常采取“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相分离的方式进行。税务审计人员在操作中执法标准不一致,审计各流程之间没有相应的制约机制,大多数情况靠税务审计人员自身的理解进行。并且,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法律依据不健全。比如,银行部门对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主要针对涉嫌违反税法规定的特定纳税人,工商部门对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限于工商登记和年检环节,而且银行和工商部门的配合仅限于稽查程序实施以后。 2.涉外税务审计主体不明确 我国的税收管理模式是“征、管、查”三位一体。但是,对于涉外税务审计主体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明确,有的是税务管理部门,有的是税务稽查局,这就造成税务管理体制漏洞。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1年4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新征管法)》第四章第54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入纳税人生产场所、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对纳税人应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进行检查,也可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情况;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这就是说,涉外税务审计由税务管理部门实施。国务院2002年9月7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章也规定,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因此,涉外税务审计由税务管理部门实施。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2月24日发布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税务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从上面几个法律文件可以看出,涉外税务审计主体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