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3年第30号] 审计署对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案件和事项,定期跟踪了解其办理情况。现将近期收集到的已办结15起案件和事项相关情况整理公告如下: 一、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 审计署2009年至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一些工程承包商通过虚列支出等手段套取资金,以“中标服务费”等名义转给丁羽心(又名丁书苗)等人控制的多家民营企业;丁羽心涉嫌通过其控制的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获取不正当利益。2009年11月至2011年1月,审计署将上述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查处。中央纪委并案调查,最终查出刘志军等人严重违法违纪问题。2013年7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陈同洲受贿案 审计署2010年在审计中发现,1999年至2010年,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违法出借施工资质为个人承揽工程,而且公司内部管理混乱,陈同洲个人涉嫌经济犯罪。2010年12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国资委纪委查处。2012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同洲有期徒刑11年。 三、河南兆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至2011年,河南兆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项目融资等名义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近6亿元,主要用于个人投资及消费等。2011年7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查处。2013年4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判处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金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四、河南智合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至2011年,河南智合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投资理财等名义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16亿多元,主要用于对外放贷等。2011年6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查处。2013年4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石聚山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85万元。 五、广东揭阳市吉成药业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至2012年,揭阳市吉成药业有限公司等11家民营企业在无真实购销业务的情况下,向广西太华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经销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亿多元。2012年4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国家税务总局查处。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抽逃出资罪分别判处揭阳市吉成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洁波等7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15年,并处罚金2万至40万元。 六、中储粮总公司北京密云直属库原副主任冯百联受贿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06年至2011年,冯百联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客户好处费等问题。2011年6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北京市检察院查处。2013年6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冯百联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七、山西宝石煤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冯春福贪污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04年至2011年,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属企业山西宝石煤业有限公司私设“小金库”1亿多元,部分资金去向不明。2011年5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查处。2012年3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冯春福有期徒刑7年;2012年11月,山西省纪委给予山西宝石煤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罗荣甦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除其职务。 八、山东大学校办企业山东地纬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海洋挪用公款案 审计署2008年在审计中发现,2002年6月至2003年3月,王海洋挪用公款650万元帮助他人注册公司。2008年9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查处。2010年5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王海洋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九、黑龙江测绘局第三测绘工程院原财务负责人孙毅挪用公款案 审计署2010年在审计中发现,2003年至2009年,黑龙江测绘局所属第三测绘工程院等8家单位通过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2.38亿元账外存放。2010年3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查处。2011年7月,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孙毅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11年8月,黑龙江测绘局给予第三测绘工程院等单位有关人员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十、云南省云县教育局人事股原股长刘文流挪用公款案 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至2011年,刘文流利用职务便利,将云县教育系统职工缴纳的10万元勤工俭学管理费存入其个人账户或交由家人保管,其中4万元已用于购买个人保险。2012年2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云县人民检察院查处。2012年4月,云县人民法院判处刘文流犯挪用公款罪,免予刑事处罚,挪用资金已追回。 十一、陕西西安市临潼区地方税务局城东税务所原所长齐新成协助亲属骗取社保资金的问题 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02年至2012年,齐新成利用职务便利协助其妻子骗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保资金5万多元。2012年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临潼区纪委查处。2012年5月,临潼区地方税务局给予齐新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回其骗取的社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