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后评估的初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静芬,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审计室

原文出处:
上海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3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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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质量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生命线,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进行后评估,可以有效规避审计风险,创新审计管理方式,提高审计项目质量,从而推动审计部门业务管理水平。本文结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的《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和《中国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手册(试行)》等文件,探索如何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后评估工作。

      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后评估的概述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后评估是对已经完成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目标、执行过程、作用和影响等所进行的系统客观的分析与评价,确定项目预期的目标是否达到、依法实施的审计过程是否合理有效、审计结果是否产生积极的影响及效应。通过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改进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高审计项目的决策和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而帮助内部审计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增加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1.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后评估的现实意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后评估要以经济责任审计实现目标的程度为衡量标准,主要作用是为了提高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的规范化水平,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专业化管理。

      (1)有利于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审计项目质量后评估,可以进一步了解和发现审计程序、审计质量、审计规范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而有针对性提出改进审计质量管理的有效措施。

      (2)有利于完善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审计项目质量管理的好坏,作为直接管理的人员自己无法做出比较客观的评价。因此,必须依靠第三方进行客观的评判,才能对审计项目质量管理的状况有一个全面的评价。

      (3)有利于对审计项目质量进行再监督。审计项目质量日常活动一般通过复核等形式进行控制,但复核难以发现审计项目质量总体上存在的问题。审计项目质量后评估是事后的质量控制活动,是对审计质量的再监督。

      (4)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只有合格、胜任的内部审计人员采用合理、适用的程序和方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才能确保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后评估通过评估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遵循有关规定的程度,找出差距,寻求改进。从而不断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和内部审计的职业化水平。

      2.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后评估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审计项目的评估资料及相关情况等要进行分析,掌握可靠和充足的审计项目信息,采用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遵循科学的评估程序,保障审计项目后评估的科学性。

      (2)公正性原则。在审计项目后评估中,要求评估者必须坚持公正的立场,不受干扰。首先,必须做到独立性,从评估人员组成、履行职责等方面综合考虑,保证评估人员的精神独立和形式独立,为后评估的公正提供组织保障。其次,要做到公开透明,审计项目后评估的标准、过程及结果要透明。

      (3)全面性原则。在审计项目后评估中,要对审计项目的各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从审计立项(涉及人事部门书面委托、书面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审前调查、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等)、审计实施(涉及成立审计组或聘请事务所、制订或审核审计实施方案、制发审计通知书、领导干部提交书面述职报告、联合召开进点会、听取审计情况专题汇报、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联合召开审计沟通会等)一直到审计结果运用(涉及撰写审计结果报告、下发审计整改通知书、审核审计整改工作方案与整改结果等),以便最终给出该审计项目的整体性评价。

      (4)实用性原则。审计项目后评估应少摆“花架子”,要切实、更好地发挥审计项目后评估的作用。项目后评估指标的设计、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评估程序的优化要在保证科学性的前提上尽量采用成熟做法。后评估揭示的问题应针对性强,措施可操作性强。

      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后评估的初探

      1.采用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结合的方式。根据《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质量评估分为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两种形式。外部评估又可分为“内部评估基础上的完全外部评估”和“对内部评估的独立审定”两种形式。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后评估可以采用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结合的方式。内部评估由各单位内部有关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可以由内部审计、组织人事、资产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中了解和熟悉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参与。由于评估人员来自组织内部,对单位文化及各项具体业务活动的了解较为深入。一般的方式包括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评价或反馈;由未参与审计项目的其他内部审计人员有选择地进行审计工作底稿互查;对审计建议采纳情况等审计绩效衡量指标进行考核评估等。

      外部评估先由各单位内审人员组成一个具备较高职业素质的评估小组,包括评估组组长和其他组员。评估组组长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要考虑其业务胜任能力和经验,在项目组织方面的整体掌控能力、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评估组成员应当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具有审计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从事内部审计或外部审计工作6年以上。评估组在对每个单位进行评估时,需要遵循回避制度。评估组人员可以在进驻不同单位时,根据需要进行一定调整。对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情况较好的单位,可以聘请独立第三方进行评估。如果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结构较为合理,规章制度较完善,人员素质较高,审计质量控制较为完备,或单位近期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过考核与评价,则外部评估时间间隔可适当延长。外部评估需要在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领导下、由胜任的评估人员组成团队独立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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