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约瑟夫·米克1972年发表论文《生态美学构想》①以来,生态美学已经成为国际美学界的前沿领域之一。但是,关于生态美学的研究对象问题学术界依然分歧很大,国内国外都有许多学者把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混同起来;与此同时,还有不少学者依然在质疑生态美学能否成立。 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参照已经比较成熟的环境美学来界定、发展生态美学。环境美学的研究对象是不同于“艺术审美”的“环境审美”,它是对于自黑格尔以来、以艺术品为中心的“艺术哲学”的批判与超越,其核心问题可以概括为环境审美与艺术审美的区别与联系;而生态美学的研究对象则是“生态地审美”(to appreciate ecologically),即“生态审美”,它的对立面不是“艺术审美”,而是传统的“非生态地审美”,亦即“没有生态意识的审美”。简言之,环境美学是就“审美对象”这个理论角度立论的,其核心问题是“审美对象是艺术品还是环境”;生态美学是就“审美方式”这个理论角度立论的,其核心问题是“如何在生态意识引领下进行审美活动”。也就是说,在人类的审美活动和审美体验中,如何使生态意识发挥引领作用而形成一种“生态审美方式”? 生态审美是相对于此前的非生态审美(下文简称为“传统审美”)而言的,它是为了回应全球性生态危机,以生态伦理学为思想基础,借助于生态知识引发想象并激发情感,旨在克服人类审美偏好的新型审美方式与审美观。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生态审美与传统审美之间存在着根本差异——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构建生态审美理论的过程,也就是论述生态审美与传统审美之差异的过程。 生态审美要点一:彻底摈弃那种基于人与世界对立、主客二分的传统审美模式,代之以人与世界融合为一的“审美交融”模式。 分析传统审美方式的理论缺陷,不妨从辨析汉语中的“审美”一词着手。受柏拉图“美的哲学”及其思维方式的影响,汉语美学界将“美”视为近似客观存在的实体,长期纠结于“美的本质”这样的问题。所以,汉语美学理论的出发点往往是“美的本质”,然后是“审美”(对于美的观审)或“美感”(对于美的感知),最后是“艺术”(美的集中体现)。因此,“美—审美—艺术”早已成为汉语美学理论的主导性模式。最新汉英双语版《现代汉语词典》对于“审美”的汉语解释如下:“领会事物或艺术品的美”,其英语解释则是:“aesthetics; appreciation of the beautiful”②。这样的解释是将“审”作为动词来使用,“审美”被理解为一个动宾词组,即“审—美”——“领会事物或艺术品的美”,这句话无疑可以缩减为“领会美”,“审”字被解释为“领会”(笔者认为更恰当的解释应该是“欣赏”),而“美”则被解释为“事物或艺术品的美”。简言之,“审—美”即“赏—美”。这种解释普遍流行于汉语美学理论中,这表明,把“审美”理解为一个动宾词组“审—美”已经成为一种“汉语无意识”,一种强大的文化习惯和思维模式。当汉语美学界注意到审美对象不仅仅是“美的”而且还有“丑的”时,它便顺理成章地提出了另外一个对等的动宾词组:“审—丑”。按照这样的思维逻辑和汉语构词法则,我们完全可以构造出解释其他审美范畴的汉语词组,诸如“审滑稽”、“审崇高”、“审荒诞”等,不一而足。 如果把上述汉语词组、特别是“审美”翻译成英语,其谬误则昭然若揭。“审美”的英语对应词是aesthetic,其本义是“感性的”,在美学理论中一般翻译为“审美的”;在它后面加上一个s,就成了aesthetics(aesthetic + s),其意义就是我们常说的“美学”或“审美学”。最新汉英双语版《现代汉语词典》显然注意到了这一点,所以,它对“审美”这个词条的第一个解释即“aesthetics”;尽管这是一个很不准确、乃至错误的解释,但它准确揭示了“审美”与“aesthetic”之间的词语对应关系。值得称道的是,该词典对于“审美”所做的第二个解释:“appreciation of the beautiful”,翻译成汉语就是“对于美的欣赏”,也就是“欣赏美”(即英浯to appreciate beauty)。汉语与英语的差异之一在于:英语词性变化时(比如从动词或形容词转变为名称),词的形态上也有所变化。比如,“欣赏”作为动词时是appreciate,作为名词时则是appreciation,词尾有所变化。汉语“欣赏音乐”中的“欣赏”是动词,而“音乐欣赏”中的“欣赏”则成了名词,词的形态却没有任何变化,所以容易引起误解。概而言之,汉语美学理论中的“审美”应对应aesthetic,但是,在一般美学理论中,它却往往被解释为appreciation of the beautiful,被理解为一个动宾词组。 上述美学理论所隐含的正是自笛卡尔以来的“理智型哲学传统”,当代著名美学家阿诺德·伯林特指出,它的基本特点为“通过将世界客观对象化而理解它、掌握它,通过将世界纳入思想的秩序而控制它”③。在这种哲学看来,人是处于世界之外的认识主体,而世界则是被人认识的客体;在这种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的主宰下,审美活动经常被理解为“审美主体”对于“审美对象(客体)”的审美欣赏。汉语美学理论把“审美”理解为动宾词组,便集中体现了这种思维方式。针对西方现代美学传统的理论缺陷,伯林特在现象学基础上提出了独树一帜的“交融美学”(aesthetics of engagement)。他说: 交融这一概念囊括了语境美学的这些特征。审美交融宣告放弃传统美学中欣赏者与艺术对象之间、艺术家与观赏者之间以及表演者与诸如此类的要素之间的分离。传统美学施予欣赏者与艺术对象之间的心理距离是一个障碍,它阻碍了艺术所鼓励的分享式的参与。同样地,我们在其他一些因素中习惯性地制造出的分歧也易引起拘束和反对。相比之下,在审美交融中,边界消失了,我们直接亲密地体验这种连续性。那些把审美距离的一些先见搁置一边、而又舍弃隐含在传统审美理论中的形而上学二分的人或许会发现,对于艺术和自然美的最充分、最强烈的体验,显示出人们对于审美的惊愕与脆弱的密切的全神贯注。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