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美形态的性质、特点及成因新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建疆,上海师范大学,上海 200234 王建疆,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文艺学、美学。

原文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研究中国审美形态,对于发现中国审美文化的识别标志,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美学,摆脱西方审美形态和西方美学的制约,进而弘扬中华文化传统,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中国审美形态具有整体的和合性;超越感官和对象,注重感悟和想象的超象性;与人生修养相联系,具有明确的功夫性;超越艺术体裁和种类,具有广泛的天地人艺相协调的统一性。其特点在于多义合成和亲属关联;阴阳并生,普遍联姻;风格平和、内敛、超象;家族相似。中国审美形态的成因在于思维方式上的天人合一和自然之道;在实践方式方面的内修、内悟、内在自由;在审美方式方面的以经验型内审美为形态基础;在审美风格的缘起上,既分别受到儒道佛禅的思想方式和审美方式的影响,又同时受到各家的共同影响,从而表现出既独特个我,又包容博大的文化特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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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24(2013)07-004-010

       审美形态是特定的人生样态、人生境界、审美风格、审美情趣的感性凝聚与逻辑分类[1]。同时,审美形态也是民族审美文化的识别标志。如悲剧之于西方,意境之于中国,就有明显的民族审美文化特色,无法混同。西方美学历来重视审美形态的研究,亚里士多德、朗基努斯、博克、康德、谢林、席勒、黑格尔、尼采等都有审美形态研究方面的专著或专论。中国古代也有不少审美形态研究方面的专著,如《文心雕龙》、《诗品》、《二十四诗品》、《二十四画品》、《人间词话》等。但新中国成立以来,受西方学术思潮的影响,中国美学的研究视域也被局限在了西方审美形态中,反而忽视了对中国审美形态的研究,因而造成中国美学形态被遮蔽的现状。因此,要想使中国美学能够独步于世界美学之林,就必须重视对中国审美形态的研究。

       审美形态如悲剧、喜剧等极易被确认,但究竟什么是审美形态在国内外的美学著作、辞典和教材中却颇多歧义。前苏联奥夫相尼科夫主编的《简明美学辞典》将审美形态称之为一般美学范畴。国内众多美学教科书中有的称之为美的类型;有的称之为美的范畴;有的称之为美的形态;有的称之为审美形态。在关于审美形态的界定中又有李泽厚的“三悦”说,叶朗的大风格说,朱立元的人生境界说,传统的体裁说等。国内外美学教科书中有取消审美形态章节的,如1997年出版的达布尼·汤森德的《美学导论》中就没有审美形态的章节。国内王一川于2004年出版的《美学教程》就公开声明取消了审美形态专章。鉴于以上情况,笔者曾发表过一篇《审美形态新论》[1]的文章,探讨审美形态的性质、特点、划分标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新的思考。文章发表后被多家转载,被整章写进了包括朱立元先生主编的2006年以来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美学》等三部国家级规划教材中。笔者于本世纪初提出的“内审美”、“意境生成”等审美形态理论也都分别被权威刊物多次转载,并引起了数次专题讨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2]另外,笔者于2008年北京第18届世界美学大会上宣读了《What Aesthetics Diversity Do We Lack》(我们缺少一个什么样的美学多样性)的论文,论证了中国审美形态与美学多样性的关系。又于2011年3月在摩尔多瓦中国文化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宣读了《On the Diversity of Chinese Culture from Aesthetic Formation》(从审美形态看中国文化的多样性)。

       与这种理论探讨相对应的是,我国学者出版的美学著作和美学教科书中的中国审美形态种类正在增加。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周来祥和他的学生们一直在研究和谐以及和谐与崇高的关系这些审美形态。80年代李泽厚在他的《美学四讲》中,提出了“悦耳悦目”“悦心悦意”“悦志悦神”的三种审美形态。1995年柯汉林《美的形态学》第一次将中和作为美的形态。但2000年以前的国内美学教科书中的审美形态基本上都是西方的悲剧、喜剧、崇高、滑稽等,而无中国的审美形态。2000年以后,国内教材开始注意中国审美形态的写入。2001年朱立元主编的《美学》首次在西方审美形态之后,专列中和、气韵、意境三种审美形态。2007年我主编的《审美学教程》中增设了神妙、阴柔与阳刚三种中国审美形态。2009年叶朗的《美学原理》又增设了飘逸、沉郁、空灵三种中国古代审美形态。但中国审美形态的种类、数量究竟有多少?依据什么标准来划分?中国审美形态的识别标志是什么?以及中国审美形态的演变规律、中国审美形态的古今意义、中国审美形态与西方审美形态的不同等,都还需要做进一步深入和广泛的探讨。

       一、中国审美形态的性质和特点

       (一)中国审美形态的性质

       1.具有整体的和合性。中国美学思想与中国哲学思想紧密相连。中国哲学中的天人、内外、形神、阴阳、刚柔、有无、虚实、道器、道技、形上与形下等两两相对、相反相成的范畴,在形态上体现出和合、平衡、转换、变化的特点。这种和合性是在一体之内的整体的和合,而不是在两个独立个体之间的对立及其统一。就像太极图所展示的那样,阴阳、刚柔、有无、虚实、内外,都是在一体和合中发挥各自的功能的。虽然也有矛盾和斗争,但这些矛盾和斗争是在一体内部完成的,而且最终以矛盾的转化和一体的和谐为理想。《易经》中的“一阴一阳之谓道”,《老子》中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都说明“道”是阴与阳的和合而成。中国哲学中的这些和合性范畴,既是哲学的思辨对象,也是审美形态的维度和特征。中国审美形态中的阴柔、阳刚、意境、神妙、中和、气韵等,或相对,或相关,但都是这些范畴和合运动的具体表现。中国审美形态的这种和合性来自于儒道两家。既有来自于《易经》中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并生、刚柔相济,老庄中的天道自然、人天并生、万物一齐,又与孔子“不语怪力乱神”的现实理性精神和“过犹不及”的中庸之道相通,达到了天人合一、阴阳平衡、刚柔兼济、主客统一的整体性思想境界。具有外圆内方、灵活转换的特点。虽然西方的审美形态也有两两相对的特点,如悲剧之于喜剧,优美之于崇高,滑稽之于崇高等,但这种两两相对是两种不同事物之间的不同属性的矛盾和斗争,其对立性大于和合性,其思想实质来自于西方人与自然的对立的思维方式和人对自然的征服的主张,因而古希腊悲剧总摆不脱命运的捉弄。而中国重人与自然的统一和人与自然的和谐,主张天地人合一,因没有西方命运悲剧式的人与自然的对立,相反,产生了人与自然和谐、顺其自然、把握中道的中和审美形态。中国古代有苦戏而无悲剧,悲苦的、悲壮的剧情往往以大团圆结局,就是中国审美形态和合性的最典型的案例。在崇高与壮美的选择中,中国审美形态推崇天地大美的壮美,而不同于西方表现的普罗米修斯式的表现惨厉和冲突的壮美。[3]西方重积极进取,直达天庭的一去不返,而中国道家讲“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注重“观复”和“返璞归真”,讲究进退有方,屈伸有度,婉转含蓄,推崇韵致和节奏。因而中国审美形态讲究气韵生动、沉郁顿挫。中国的诗歌讲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和,飘逸与沉郁、婉约与阳刚的统一。中国的书画注重生生不已的变化,因而讲究气韵与生动的并存、自然与神妙的结合、意境与空灵的营造,巧与拙的辩证。因而不仅在内容上,中国的审美形态较西方的审美形态丰富,而且在形式上,中国的审美形态也较西方的审美形态富于变化,与西方审美形态之间的对立不同,表现出和合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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