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态传统:审美认同的美学 自20世纪后期以来,我国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但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之间的传承关系至今仍然是需要深化研究的问题。以往的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以及“国学热”的兴起,都体现出对传统文化在观念上的重视,但基本上是把传统文化客体化,作为一种可能选择、加工后吸纳的资源对待。直到21世纪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的观念,传统文化的活态传承——即从集体记忆、情感需要和文化认同的层面传承传统文化——才进入学术研究和文化建设的视野。非遗保护意识进入中国,可以从2001年昆曲入选世界非遗代表作名录算起,至今已十二年了。而2004年中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更推动了非遗保护在中国的发展。尽管“非物质文化遗产”仍然是个含义晦涩的字眼,却没有影响它在中国的广泛传播。时至今日,连街边的烧饼店和凉茶铺都会挂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招牌进行推销了。 虽然非遗保护进行得如火如荼,但从传统文化的活态传承意义上进行研究和传承的问题始终争议不断。造成这些麻烦的重要原因是相关学术研究一直滞后于保护实践,非遗研究与传统学科研究领域的关系若即若离,一些基本的认识问题至今得不到应有的关注和研究。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非遗与美学研究的关系。 “非遗”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文化概念,从文学艺术到各种技艺、知识、民俗、信仰等等,包含差异很大的各种文化活动及其成果。但其中最重要、最大量的项目属于文学艺术类,或包含着具有审美属性的文艺活动内容。各种传统艺术文化活动的活态传承内容核心或者说主要精神内涵,就是特定文化群体的集体审美经验。 无论西方还是中国,大多数美学研究者在研究传统文化时,主要关注的对象是成为经典的文艺作品。一般美学理论多以经典作品为范例,概括、抽象出审美经验的普遍性质和规律。这样的美学研究所关注的审美经验传统是以经典作品的形态固化了的对象。借用美国社会学家雷德菲尔德对文化传统的区分,作为一定历史时期和社会关系中主流文化内容的经典艺术和美学属于所谓“大传统”,而像非遗这样通过集体活动仪式、习惯、口传、技艺等形态传承下来的活态文化,则应归于乡民文化传统,即“小传统”。相对而言,小传统比大传统更具有感性和集体记忆的特征。作为小传统的审美经验,是由审美趣味构造起来的文化认同形态。以往的美学研究往往把这类审美活动归于未成熟的艺术形态,当做经典艺术的起源或素材资源,因而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这类小传统美学研究的独立价值和重要性。但实际上,这类活态的传统艺术文化并非仅仅是经典艺术的史前形态或附庸,作为活态传承的集体精神形态,它们有特殊的文化价值。研究这些非经典的传统艺术文化,有助于将当代美学研究的视域从个人体验扩展到集体记忆和审美认同,对于重新发现、认识和传承美学的活态传统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二、当代美学与集体记忆 中国当代美学研究的知识背景来自西方古典美学,在本土化的发展过程中逐渐融合了当代政治、学术等各种文化观念,形成了自己的形态特征。 在其早期形态中,最重要的特征是意识形态化,即从阶级、政治和权力视野对审美经验和审美文化进行研究。意识形态化美学研究的核心概念是社会关系概念,艺术活动被置于社会关系分析体系中进行解读和判断,研究者从而忽略或转换了作为审美活动的情感体验内涵。在特定的历史和政治背景下,意识形态化美学研究的目的往往超越了审美活动本身而直指政治需要,变成美学化的意识形态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思想解放运动中,这种研究因脱离美学研究的自身目的而受到质疑。 与意识形态化美学研究不同,在美学界具有重要地位的一种研究形态是本体论美学研究。这类研究的主要特征是把美学问题抽象为“美是什么”的本体论命题,进行形而上学思辨,因此产生了“主观派”、“客观派”、“主客观统一派”等美学理论派别。本体论美学研究的核心是关于“美”的抽象思辨。这种美学大概是最“正宗”的美学——源自鲍姆加登的关于“美”的哲理思辨。思辨美学的形而上特征决定了研究的思路和方向的超越性,即超越实践层面,趋向抽象化和普遍化,因此也剥离审美经验及其历史。这种美学被称为“自上而下”的美学,但实际上并没有“下”到审美实践和感性经验层面,因而与审美经验研究之间缺乏关联性。 与本体论美学不同,在历史主义哲学影响下形成的历史主义美学研究把审美活动放在一定历史过程中。历史主义关注的美学问题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审美活动实践,但因为历史主义把历史过程逻辑化,常常为了逻辑性而忽略一定时间截面上的复杂空间关系,从而忽略了审美经验的空间性或者说复杂性。 以上种种美学研究形态在当代中国美学发展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并发生影响。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以经典艺术审美经验为基础,以寻求普遍规律为目的。如果把这些研究方式放到活态传统艺术背景下,就会发现这些共同特点隐含着另外一层意义:与这些理论相关的审美经验都是经典的或完美的,也是被客体化和文本化了的经验。美学理论研究所寻求的普遍规律就基于审美经验的客体化和文本化。 非遗之类“小传统”文化的传承问题似乎与美学理论产生了冲突:活态的艺术文化传统是通过活动、习俗、程式和情感认同而传承下来的集体记忆,而不是固化、客体化的文本形态,当然也不具有经典性和完美化的特征。在美学研究的习惯视野中,这些都是不具有理论意义的早期或低级审美形态。这里隐含着一个美学的“潜规则”——审美价值越高的艺术,研究价值越高,反之亦然。那么审美价值的衡量标准在哪里?虽然时至今日,人们早已超越了鲍姆加登和康德时代的美学价值规范,但有一点却仍然是被默认的:审美价值是在历史发展中形成和积累的客体化内涵。换句话说,历史的线性发展规定了艺术价值增长的线性和客观性,这是西方和中国经典美学观念的共同基础。形式的完美性、内涵的丰富和深刻性、风格的独创性等等,都是这种积累增长价值的评判尺度。而具有活态传承特征的非遗类艺术活动,包括集体传承的程式化形式、个人传授的技艺内涵、即兴自发的表现形态等等,这些与经典艺术形态差异很大,甚至旨趣相悖,这就是它们难入美学研究法眼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