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各地都在加快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审计关注廉租住房,充分体现了民本审计理念。做好廉租住房审计工作,笔者认为应该重点关注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注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编制的合理性。根据要求,各地应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编制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明确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目标、方式、途径等。规划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法定依据,在规划期和规划区范围内,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活动、各项政策规定,应与之相符合、相协调。因此,规划编制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该地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审计中,要重点检查编制规划前相关部门是否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所采取的调查方式是否能够反映大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真实状况。规划采取的保障方式是否能够使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对处于不同经济水平的低收入家庭保障方式是否做到区别对待,有效衔接。 二、关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集、使用的合法性。根据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五个渠道,即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审计中要紧扣资金来源是否到位这一关键点,到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了解其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是否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到国土部门了解土地出让情况,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是否低于10%,到财政、房管部门了解资金管理情况,廉租住房租金是否正确核算以及上述各项资金是否纳入专户,实行专户管理、集中管理、统一管理。同时,在保障资金充足到位的前提下,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规范、拨付是否及时,有无被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情况。 三、关注廉租住房房源筹集过程的合规性。对不同的来源形式,审计所要关注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对于新建的廉租住房房源,要注意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政策的相关情况。要了解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查看计划中是否落实了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具体内容,是否落实到地块,判断项目建设用地是否有保障,还要关注用地计划变动情况,防止保障性住房用地被随意置换或变更。要关注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管理情况。用于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的廉租住房属于公益性项目,建设方利润较少,存在质量问题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审计中要重点关注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程序是否合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相关的招投标程序是否履行,对建设项目质量采取跟踪审计的方式予以介入,从项目开工到最后竣工,均需安排工程审计人员全程参与,以保证房屋质量。查看房源地理位置的合理性,防止因地理位置偏远造成的后期房源分配不出去的房屋闲置。同时,还要对廉租住房的建设面积予以检查,防止超标准建设。对于收购的廉租住房房源,要重点关注其收购的程序是否公开、公正、透明,是否履行了规定的手续,应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是否实行政府采购,是否存在故意提高收购价格,高价收购房源的情况。 四、关注廉租住房分配环节的规范性。廉租住房房源分配和租赁补贴的发放是整个保障制度的最后环节,也是最关键环节,关系到真正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际是否享受到该项政策。应该享受而没有享受的“应保尽保”对象和不应该享受而享受到的“非保得保”对象均是审计应该关注的群体。核实“应保尽保”对象,可以从民政部门取得低保人员相关数据,从房管部门取得个人房产数据,两者进行关联,筛选出应该保障的对象,再与实际保障对象进行比对,检查两者之间的差异;对于“非保得保”对象,可以借助于房管部门的房产数据、公安部门的车辆数据、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缴存数据、劳动部门的养老金缴存数据等,结合实际保障对象,找出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 五、关注廉租住房保障管理的后续性。廉租住房房源分配和租赁补贴发放出去以后,还要对房源的管理和租赁补贴的实际到位情况予以关注。要关注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其租金收取是否到位、确定的租金标准是否给被保障对象带来经济负担,关注周边的配套设施是否齐全,是否给被保障对象的生活造成不便。发放的租赁补贴是否及时,被保障对象是否用于改善其住房条件。同时,由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认定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这些家庭也许在一段时间后可能由于种种原因生活质量有所提高,不再是应该保障的对象,因此,还要关注相关部门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廉租住房保障退出机制,是否采取有效的手段定期对已享受对象的资格进行再审核,以使真正需要的群体得到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