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下的政府审计功能与实现机制初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圣伟,审计署金融审计司

原文出处:
会计之友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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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家治理及政府责任

      (一)国家治理

      刘家义审计长指出,国家治理就是通过配置和运作国家权力,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控制、管理和提供服务,确保国家安全,捍卫国家利益,维护人民利益,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科学发展。各国普遍开展的法制政府、服务型政府理念,从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对于受托责任的管理理念。新兴的公共管理理念要求政府对公众负责并且能够通过权力的有效运行切实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国家治理体现了有效组织政权、治理国家的方式或方法,是国家通过特定的手段和途径调节社会各阶层行为的机制或方式,即国家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对经济社会所进行的管理工作。因此,国家治理理论与现行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责任落实具有一致性。

      依据具体作用涉及的不同领域,国家治理大致分为六个方面:一是经济治理,通过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有效发挥政府调控功能,保障和改善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有效性;二是政治治理,通过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改进政府运行机制,改善政府绩效;三是社会治理,推动建立自发性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四是人文治理,保护文化多样性,推动文化融合,塑造公平、友善、公正、平等的社会价值观;五是环境治理,维护和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进节能减排、节约资源、遏制污染和维护生态多样性;六是国际治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这六方面内容构成了国家治理大系统的整体框架,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共同推动国家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

      (二)政府责任

      权力与责任的透明、公平、公正关系在未来社会中越来越重要。一方面是由于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另一方面是源于治理理念的转变。两者体现出政府的服务需要考虑公众的需求。政府责任,从狭义的角度意味着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违法行使职权时,所应该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因此,政府责任的本质是一种受托公共责任。总体上,政府的职能、权力和责任是互相联系又互相对立的。政府职能本身就蕴含着相应的政府责任,政府运用其公共权力来执行其公共职能,以实现和保护公共利益,政府的失职、越位与错位、缺乏效率效益等问题将使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政府责任是因为责任政府的建立而产生和界定的。所谓责任政府,吴秋兰(2006)认为:责任政府首先是一种政府治理理念,它与公共权力密不可分,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公民,政府权力的行使必须符合公共目的,服务于公共利益,否则就要承担起责任;其次是一种对政府公共行政进行民主控制的制度性安排,是保证政府责任实现的责任控制机制。因此,“政府责任是责任政府制度化的实现途径和方式,政府责任是责任政府的操作层面。”政府责任具体表现为四种形式: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道德责任。责任政府是指一种价值理念,一种治理理念,一种民主制度,而政府责任则是实现这种制度安排的途径和方法,是具体的操作层面。可以认为,责任机制是旨在实现责任的一套制度安排或确保责任实现的途径。

      (三)政府审计与国家治理的关系

      1.国家治理需要政府审计。政府审计是国家治理与实现公众和政府间透明、公平、公正的重要的民主与法治工具,是对政府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责任强化机制中的工具性要素,这一性质决定了其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

      2.政府审计体现国家治理的需求。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政府审计体现了我国国家治理所特有的目标、职能和实践内容。政府审计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以服务国家治理目标为前提。

      3.两者相互促进。国家治理框架下研究政府审计责任,可以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民主建设的总体走向,提高审计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如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审计结果公告和“人、法、技”建设等审计工作今后的发展走向可以根据国家治理的要求作出统筹安排。政府审计可以推动国家治理,增加公众对政府审计的认同感和支持率,为政府审计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大环境。

      二、国家治理下的政府审计功能

      从国家治理角度出发,政府责任的落实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审计鉴证其服务的合理、合法、合规等方面的信息。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国家治理下政府职能的转变带来了审计由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变的冲击和挑战。因此,政府审计功能的完善至关重要。廖义刚、韩洪灵和陈汉文(2008)以洛克、奥尔森和巴泽尔的国家理论模型为基础,从本源上追溯了不同国家形态下政府审计职能及相关特征差异,并给出内在逻辑一致的解说:第一,政府审计体制将日趋完善,最终将由目前的行政型政府审计模式过渡到立法型政府审计模式;第二,审计内容将不断扩展,逐步从真实、合法为主向真实、合法、效益三者并重,绩效审计日益重要方面转变。

      本文认为政府审计需要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

      (一)促进中央与地方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的一致性

      从国家治理层面,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使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重大的政策、规定、办法和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关系改革发展成败、国家兴亡的核心重大问题。但现实的情况似乎与期望的结果总会存在差距。在涉及体制、模式、人员等多种因素中,政府审计功能能否得到有效的发挥至关重要。政府审计通过经常性地检查监督,可以及时掌握、积累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并且对各种经济信息进行验证鉴别和筛选,以判明经济信息的可靠程度,最终为宏观决策、公民参政议政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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