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审计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及践行途径

作者简介:
杨桂花,河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安存红,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经济系;郝晓健,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审计处

原文出处:
会计之友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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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哲学的角度讲,价值是客体中所包含的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功能。即“物”对“人”需要、喜好的满足程度。如果“物”的功能没有与有这种功能需要的人发生满足的关系,则“物”的这种功能只是客观功能而已,变不成主体的“价值”。也就是说,价值问题本质上是一个选择性的问题。

      价值观是指主体关于客体价值意义的总观点、总看法,价值观概念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种主体对于客体的态度。就是人们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对其所认为是“好的”或“喜欢”的对象的偏好或倾向。价值观对人的行为有重大影响,它调节和控制人的情绪、兴趣、意志和态度,指导人们的活动,规范人们的行为。

      由于价值具有可选择性,因此价值观存在多样性。价值观的形成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角度来分析。从纵向上来说,价值观是对历史价值观的继承和发展;从横向上来说,个体不同、群体不同、国体不同,价值观会存在差异。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这是从国家高度对我国全体国民价值观的共同要求和概括。在国家价值观的引领下,各个行业、团体可以根据行业特点来形成自己的价值观。

      国家审计工作担当着推进法治、维护民生、反腐倡廉、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任,发挥着国家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而担当如此的重任,必须形成完成使命的利器——审计核心价值观。

      纵观中国古代国家审计近3000年的发展史,审计官员形成了“维护自奉俭约,廉洁正身,无私无畏;刚正不阿,不畏权贵,嫉恶如仇;守法公正,不徇私情;勤于政事,一丝不苟”的审计价值观念。

      我国现代会计之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学校的创始人潘序伦将会计师职业道德标准集中归纳为四条:“一曰公正,二曰诚信,三曰廉洁,四曰勤奋”。笔者认为,这四点虽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概括,但它总归是对审计人的思想提出了标准,也是审计价值观。

      中华苏维埃审计制度的创始人阮啸仙认为:“自古正人先正己,凡事必须以身作则,以身示范,这样才能树立起一种正气、硬劲,没有正气难以审查出问题,没有硬劲难以除弊”。为此,他为审计人员规定了“六不准”工作纪律,这正是这位审计先辈的审计价值观体现。

      朱镕基总理曾经说过,国家审计的成功离不开“人、法、技”,笔者认为,这里的“人”主要是指审计价值观,“法”即依法审计,“技”即审计业务水平。干好审计工作,价值观是第一位的。

      此外,笔者在各种文献中,在阐述到审计价值观具体内容时,见到的最多的关键词是:“为公众服务”、“超然独立”、“依法审计”、“按程序审计”、“依证据审计”、“谨慎”、“清正廉洁”、“客观公正”、“服务”等。

      面临着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刘家义审计长在2008年提出了国家审计是国家经济安全运行的“免疫系统”,在审计署“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强审计文化建设,弘扬审计精神,树立“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价值理念。这“十二字”既高度概括了审计工作长期以来的实践探索,又体现了审计人员的精神追求和国家审计的职业特点,是当代审计人的核心价值观。

      一、中国特色审计核心价值观内涵

      审计核心价值观是在长期的审计实践中,逐步形成和优化出的群体意识。它代表和反映着审计机关整体的追求、志向和情趣,是审计机关价值理念、审计伦理的综合体现。

      (一)责任

      国家审计是建立在执法与守法主体之间的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具有强制性和行政性。民间审计是建立在平等主体之间以盈利性为目的的一种审计责任关系,注册会计师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都要受合同法的约定和限制,其履行的审计责任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的鉴证对象进行鉴证以增强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的信任度,因此,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是对自己的审计意见负责,不误导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而国家审计是对公共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和效益性做出监督和评价。监督就必须查错纠弊,必须查处违法违规、经济犯罪、损失浪费、奢侈铺张、损坏资源、污染环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等各种行为,并依法对这些行为进行惩戒;对于涉及到个人的问题还要移交给纪检或司法部门进一步追究责任。国家审计还要透过微观问题,明锐地判断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破坏民主法治等全局性的问题;揭示体制障碍、制度缺陷、机制扭曲和管理漏洞,以保护经济运行的安全。因此,国家审计在履行审计责任中要更广、更细、更深、更透。

      同样,《审计法》在赋予审计职业监督职责的同时,也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审计法》规定,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忠诚

      笔者很赞同电视剧《心术》中有关“心术”第一,“仁术”第二的观点。从审计角度讲,“心术”可以理解为对职业的忠诚、热爱和敬畏。“仁术”就是明察秋毫的审计专业技术。一个心术不正的人,一个总是患得患失、明哲保身的人,即使有着卓越的审计业务水准,也难以担当起人民之重托,在关键的时候很可能会回避、退缩从而难以担当国家经济安全的保护神。反思我们的审计工作,为什么会发生“屡审屡犯、屡犯屡审”现象,从审计角度来分析,有些情况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忠诚度、责任心问题,由于审计人员缺乏对审计事业的忠诚,导致他们在工作中缺乏耐心和力度,对违法违规问题和现象不能嫉恶如仇,不敢动真碰硬,睁只眼,闭只眼,或浅尝辄止,明哲保身,捕捉几个问题交差就行,而疏于其他问题的查处。或者,在汇报时讳莫如深,让违法违规人员逍遥法外。或者在审计报告中避重就轻,对查出的问题也是就账说事,不去追究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比如制度、机制、政策的缺陷,对问题“既放弃,又抛弃”,这些都是职业“忠诚”问题。所以,干好审计工作,忠诚是第一位的,忠于人民和事业,就有了勇气和意志,就能嫉恶如仇,抵得住各种诱惑和威胁,再加上卓越的审计技术,就能一查到底,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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