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绩效审计报告对银行绩效审计的启示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元昊,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

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2 年 1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绩效审计在港澳两地也被称为衡工量值式审计。香港审计署从上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实施衡工量值式审计,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绩效审计理论体系。2011年,香港审计署发布了《审计署署长第五十七号报告书》,包含12份绩效审计报告。

      笔者在仔细研读的基础上,总结其四个主要特点:一是注重报告结构的实用性和可读性,每一份绩效审计报告都有简要版和详尽版两个版本;矩阵式布局,增强了可读性。二是注重报告内容的严谨性和准确性,综合运用文字、图表、照片等手段,力求严谨、准确地呈现实际情况。三是注重报告设计的沟通性和互动性,将被审计单位的解释和整改思路也收录其中;被审计单位可以就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甚至可以表示反对,读者可以自己判断审计署的建议正确与否。四是注重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在报告格式的设计上,审计报告中每一条审计发现问题后面紧跟的是整改建议,其后是被审计部门对问题和建议的回应;可行性主要体现在其对细节的关注,不仅明确了如何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时甚至详细计算出了采纳审计建议后可以达到的节约水平。

      针对当前人民银行开展绩效审计的现状,笔者对比之下得出以下三点启示。

      启示一:开展绩效审计不能寄希望于上级行制定出“一刀切”的评价标准。一提到人民银行开展绩效审计遇到的难点,普遍反映的问题就是没有大家一致认可的指标体系,希望上级行来推动制定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香港审计署在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绩效审计,至今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笔者认为,或许制定统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想本身就欠缺可操作性,而且也与绩效审计的初衷相违背。首先,统一评价指标的公允性必然受到怀疑。评价一项工作完成的绩效,必须结合当地当时的实际情况。其次,统一评价指标有违绩效审计的初衷。试想,如果制定出了全行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指标把不同的工作成绩分为优秀、合格、较差等级别,那么绩效审计将成为“升级版”的合规性审计,各类绩效指标反而会束缚审计人员的工作思路。

      启示二:双方关于绩效类问题的分歧可以通过增加沟通来解决。“没有一致认可的评价标准,你提出的绩效类问题对方不认可怎么办?”人民银行内审人员在探讨绩效审计时经常会提到这个问题。笔者也曾认为唯有通过总行层面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才能解决这一难题。在研读香港审计署绩效审计报告的过程中笔者发现,他们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增加审计过程中的沟通和互动,在审计报告中对问题本身进行详尽的描述,同时给予被审计单位发言的机会,将被审计单位的解释和意见也列于审计报告之中,让读者自己去判断审计人员提出的绩效类问题是不是合情合理,做到以理服人。这样做的最终结果就是双方达成了更多的理解和共识。

      启示三:以提供增值服务的姿态来开展绩效审计。香港审计署在绩效审计方面取得的成绩与他们所采取的“提供审计增值服务”的姿态密不可分。在阅读香港审计署绩效审计报告的过程中,可以感觉到审计人员是在与被审计单位一起思考如何更好地改进工作,提供审计增值服务。相比之下,我们的报告似乎缺少了一些亲和力,应该更加大胆地思考如何改进被审计单位工作,主动提供增值服务,提高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争取每一条审计建议都能得到被审计单位的认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