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存款”和“暂付款”审计要紧紧抓住“暂”字

作 者:
蔡君 

作者简介:
蔡君,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

原文出处:
江苏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2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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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笔者在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期末,没有按照财务要求对“暂存款”和“暂付款”的余额及时进行清理,甚至存在余额逐年增加,从而出现呆账、死账的现象。长此以往,不仅会造成相关单位资金的周转困难,更会影响其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分析“暂存款”和“暂付款”未及时清理的原因,主要是:利用“暂存款”和“暂付款”科目列收列支财政资金、隐瞒实际资金的收支或调节收入;长期不对账或长期不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或账务处理不正确;出借账户或为他人套取现金。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暂存款”和“暂付款”审计,要紧紧抓住“暂”字的四个方面。一是“暂”字的真实性。即审查“暂存款”和“暂付款”是否真实发生;“暂存款”和“暂付款”的发生年度是否有虚增或虚减现象;“暂存款”和“暂付款”的明细账是否与总分类账相符。二是“暂”字的健全性。即审查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的建设情况,防止串通舞弊;“暂存款”和“暂付款”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善;往来款项是否定期分析;“暂存款”清理计划是否制定;双方定期对账制度是否建立。三是“暂”字的时效性。即利用AO对“暂存款”和“暂付款”进行分类分层查询,找出长期无发生额、其发生额在一定范围内或发生额的发生时间在一定时间段内等账户情况,利用询问、函证方式获取资料,对照原始凭证找出疑点。四是“暂”字的吻合性。即加大对“暂存款”和“暂付款”辅助账的审核,如“暂存款”和“暂付款”辅助账余额与总账余额是否相符;了解被审计单位“暂付款”和“暂存款”是否按规定设置明细账,是否造成往来款项核算内容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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