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式审计的实现模式 随着审计署各特派办和各地审计厅局等审计机关对研究式审计的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的不断深入,围绕研究式审计的研究规划、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等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认同和推广,实现了现场审计工作的方式转变和理念更新。具体表现为“五个结合”:一是文献材料与审计资料的结合、拓展了审计资料的来源和审计人员的知识背景;二是研究课题与审计项目的结合,将当前经济生活中关系国计民生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沿和难点问题纳入审计关注点,筛选确定课题立项,同步部署审计项目落实和课题研究,同步完成审计报告和调研报告;三是现场审计与后台研究的结合,整合调配一二线部门审计人员共同参与审计项目和课题研究,引入外部专家指导和参与专项课题研究,着力培养既能核查又能研究的复合型人才;四是审计实务与经验总结的结合,不仅在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还要以出精品和高端产品为标准,抓项目后期成果提升和经验总结,实现精益求精;五是预研指导与持续改进的结合,基层审计人员主动配合上级进行审计计划安排调研和试审等前期工作并用于指导具体项目实施,同时要注重审计后整改跟踪,推动制度完善,提高审计服务国家宏观决策的有效性。 基层审计机关现有研究式审计的主要实现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类型: 现场组织型。审计机关依托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同步制订和落实研究计划,将深化项目审计任务实践的研究内容分解落实到不同审计小组和个人。这是当前研究式审计的常用实现模式。在这种实现模式下,审计机关要对与审计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政策法规、行业特点等进行全面摸底和审前调查,采取专家访谈法、审阅法、比较研究等方法掌握相关领域的体制设计、机制安排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而确定专项审计课题研究方向和提纲,经集体讨论修改后分解落实到各审计小组和个人,明确时间安排,在项目实施中定期组织汇报检查,跟踪进度,最终在项目收尾阶段同步提交专题调研报告等课题研究成果。 审计署上海特派办在推行研究式审计中,十分重视审计人员自身能力建设。 创新指导型。审计机关主动寻求上级和领导的指导与推动,主动安排审计人员融入审计计划预研安排的前端,主动接轨审计署战略方针和工作思路,主动思考如何抓住所处地域的特殊性和计划安排的特点,领导班子提前制定部署与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工作安排紧密相关的专项研究调查,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和全局发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先人一步、快人一拍,对一定区域或部门政策调整和体制变革发挥积极作用,形成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特色产品。这种实现模式强调的是基层审计机关领导集体的创新意识和推动能力。 交叉团队型。审计机关以本地区、本单位审计理论研究会为主体,通过紧密跟踪中国审计学会和审计科研所的研究方向和课题,结合3年内的中短期审计项目安排,协调组织不同业务处室、专业背景的审计人员组成科研团队,共同参与中国审计学会重点课题和机关内部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及时从审计项目现场实施中汲取来自一线的鲜活案例和经验,通过实践检验课题立项中预设的理论模型或方法路线的正确性,将课题研究成果与审计信息成果综合纳入处室和个人考核体系,调动团队全体成员的研究积极性。这种实现模式突出了学习型团队建设和成果导向意识。 外部合作型。审计机关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专业研究部门建立起日常化的合作机制,共同以审计专项课题研究为载体进行研究式审计。在课题方向选择上立足中长期和战略性,在研究方法上突出规范性和系统性,在技术合作上实现研究人员与审计人员的融合,充分运用外脑提供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深度研究报告和前沿观点,拓宽审计视角和对经济发展规律的整体认识,在消化吸收理论方法和成果的基础上,从实践中发掘科研课题,在实践中寻找对策方法,通过专题报告和高端研究成果提高审计机关在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研究式审计的实现路径 财政审计大格局和经济责任审计大格局下的研究式审计。审计机关在财政大格局和经济责任审计大格局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需要探索大格局组织方式下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向、目标、重点和途径,顺应公共财政体系改革和审计目标多元化的大方向,加强对区域、行业经济特点和财政、经管体制的研究,根据不同的审计子项目和专题审计内容确定审计研究课题,强化专业人员的调度和研究团队的配置,集中精力对政策落实情况、特色行业发展状况、地方政府性负债、环境与生态保护等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的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促进部门和地方政策完善、规章健全。 立足应对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的研究式审计。审计机关要在金融审计中深入推行研究式审计,在重复的审计类型中挖掘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审计重点,提升风险感知、预判能力和地方政策错配、体制漏洞的揭示能力,进而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注重在金融审计中结合不同阶段经济发展的现状开展贷款投向、资产质量、金融衍生品等的延伸审计,同时发动审计人员在金融审计监管、债券发行体制等前沿领域广泛开展研究,并用于指导审计实践。 在民生审计中服务社会和谐、国家治理的研究式审计。审计人员必须对目前正在完善中的民生体系进行深入研究,结合不同专项审计项目的实施,提前规划不同专业领域的研究式审计工作计划和方案,利用行业专家和研究学者的力量和成果,在社会系统和历史沿革的层面宏观把握政策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到位率;借鉴国外的经验,总结国内不同地区差别化政策的得失,跳出单纯发现区域问题的框框,挖掘政策设计的公平性缺失和整体制度执行链条中的漏洞。通过公开媒体、研究报告、行业信息等不同渠道收集不同的政策需求和民生诉求,积极参与民生政策制度改革的研讨与意见征询,运用绩效审计方法评估政策执行绩效并融入审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推动不同地区政府的公共政策体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