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审计的法理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陆晓晖,审计署审计科研所;汪照全,审计署卫生药品审计局

原文出处:
现代审计与会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2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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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家审计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审计的法律依据

      依法审计是审计监督的基本原则,相关审计法律法规为国家审计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审计提供了合法性基础。

      我国审计法第一章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国家审计的目标之一就是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解决民生问题是社会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对民生问题审计的职责应包含在这一目标之中。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全民切身利益,其改革的政策导向和执行过程及效果直接关系到全民的卫生健康保障,进一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国家审计应当对此拥有审计监督职责。

      我国审计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要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第三条规定,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基本医疗卫生是公共产品,公益性是其本质属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然强化政府的责任,同时加强政府在公共医疗卫生,如公共卫生机构、医学科研教育、取消药品加成补偿等方面的财政资金投入,提升公共医疗服务水平。“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国家审计依照法定的审计监督权力,可以对不断增加的医改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开展审计,了解资金的使用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情况。

      我国审计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按照规定,国家审计可以对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等相关部门,这些部门的领导人对此负有相应的责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也必然成为对相关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审计

      实现良好的治理是每一个国家发展的客观需要。民生问题能否妥善解决,既是国家治理水平的体现,又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国家治理的政治方向。国家审计定位于国家治理层面,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国家审计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方式,都随着国家治理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方式转变而转变。近些年来,国家发展的重心转移到加强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国家审计应势而变,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目标,从主要关注经济发展到更加关注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完善民生制度安排,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事关民众健康幸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当前国家治理内容的必然组成部分。国家审计应当给予关注,适时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审计,维护民众获得更加优质公平价廉的医疗公共服务的权力,体现国家审计以国家治理重心为导向,通过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关注民生推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国家审计作为独立的专业监督机构能够客观分析、提出建议,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如何持续改进和深化改革,是国家治理面临的问题。改革是一项探索性的事业,成功的改革需要正确的方向、有效的政策措施和适宜的环境条件,以及改革推进的执行力,同时对改革的独立观察与客观评价,有助于改革目标的实现。国家审计机关有着超然独立的地位,以及与审计对象接触获得有关信息的优势,能够通过审计活动了解更多的实际情况,对改革政策作出有公信力的客观分析与评价,成为改革的有力咨询者。国家审计机关同时又是专业的监督机构,在长期的审计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在以往的审计实践中,审计机关对实施的审计项目,注重分析和反映国家相关政策措施与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和管理情况,以及政策和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审计建议,为国家科学决策和完善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公共投资项目管理提供了支持。

      医疗改革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建国以来一直在努力探索医疗改革的求解之路,其间积累了经验,也存在失误。当前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在现有资源条件和现存制度积累之下进行的,需要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和探索,要在曲折发展的进程中不断健全与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国家审计立足审计事实,依据法律法规,运用专业知识,以国家社会经济运行的高度和视野,对改革政策及其执行进行独立客观的调查、分析和评价,提出完善制度的审计建议,能够更有力地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行。

      四、国家审计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审计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

      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近期实施方案;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综合一系列医改文件,从以下两个方面可以反映出国家审计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审计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本身的需要:第一,强化财力保障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保障措施之一,要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完善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资金是国家审计的主要对象之一,资金的效益性是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国家审计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审计,对财政投入开展延伸审计、跟踪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拥有专业优势和机构优势,其审计目标和成果符合改革进行的需要,能够促进财力保障措施更好地执行。第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建立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多方利益关系,需要健全的监管体系维护改革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国家审计作为独立的和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公共资源、公共财政、公有资产等的配置、管理和使用实行审计监督,必然成为符合改革需要的监管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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