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方言不是明代官话的基础

作 者:

作者简介:
麦耘(1953-),男,广东广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汉语方言学、汉语史等(北京 100081);朱晓农(1952-),男,浙江乌镇人,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学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演化音法学、汉语史等(香港 九龙)。

原文出处:
语言科学

内容提要:

有些学者主张明代的官话是以属于江淮方言的南京话为基础方言,主要是根据一些文史资料。文章认为这一观点难以经受历史比较的检验,也难以解释另一些文史资料。同时还对某些关键的文史资料作了重新解释。文章认为,南京官话在当时确有较高声望,但仅限于南方某些地域;且南京官话是中原书音在南方的地域变体,而不同于南京方言。“南京话为明代官话基础”的主张者为字面所迷惑,混淆了作为书音一支的南京官话与作为江淮方言一种的南京方言。当时具有全国声望的官话是河洛话。要解决官话基础问题,不能单凭文史资料作判断,而要靠语言本体研究,尤其是历史比较研究。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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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引言

      1.1 元代汉语正音基础的不同观点

      王力(1980:37—38)认为,北京作为首都,其政治影响决定了北京语音自元代至今六百年来一直是汉语的“正音”。

      李新魁(1962)提出,元代的共同语音是洛阳音。他后来进一步论证,从东周开始,直到明清,洛阳一带的语音,即“中原之音”、“河洛之音”,就一直是汉语共同语的标准音,而北京音迟至清中叶以后才逐渐上升为“正音”(李新魁1980)。

      杨耐思(1981)指出,元代共同语音通行于北方广大地区。他认为不能指出特定的地点。

      1.2 明代官话为江淮/南京方言说

      最早为“明代官话的基础是江淮方言”这一观点提供语言本体证据的,可能是远藤光晓(1984)。该文指出,在朝鲜学汉语课本《翻译老乞大·朴通事》的谚文注音“右侧音”中有两种入声,以元音不同互补分布,其初应为一类入声。他由此推测,在中国的明代,属于下江官活(即江淮方言)的南京话可能占有标准音的地位。

      鲁国尧(1985)举出了一个文史方面的证据。明代来华的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M.Ricci,1552-1610)的《利玛窦中国札记》(以下简称《札记》,何高济等中译,中华书局1983)中有一则记载:1600年,传教士们跟随一名太监从南京赴北京,中途那个太监与他们分手,送给他们一个口齿清楚的男孩,这个男孩能教给不熟悉中国话的西班牙传教士庞迪我(D.Pantoja,1571-1618)以“纯粹的南京话”(《札记》391页)。鲁文据此提出,作为江淮方言的南京话或许即为明代官话的基础方言。

      杨福绵(1995)赞同鲁国尧(1985)的推断。他发现,《札记》中利玛窦最初用意大利文写的这一段,是说那个男孩可以教给传教士“地道的中国话”,是比利时传教士金尼阁(N.Trigault,1577-1629)在把利氏的手稿翻译成拉丁文时,改成了“纯粹的南京话”。杨福绵认为,这表明“纯粹的南京话”等于“地道的中国话”,即标准的中国官话。

      张卫东(1991)从两个方面来研究这一问题。语言本体方面,他拿金尼阁的《西儒耳目资》与现代江淮方言作比较,认为《西儒耳目资》的音系与江淮方言接近。文史方面,他用威妥玛(T.F.Wade,1818-1895)《语言自迩集》(以下简称《自迩集》,张卫东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的材料。威氏说:在19世纪40年代,“没有人把北京话作为写作对象,而各种表音法都声称描写的是南方官话”,而“南方官话”以“南京官话”为代表(《自迩集》14页)。张卫东(1998b)据此判断,直至清代后叶,南京话仍然是官话的标准,并把北京话取代南京话、获得官话标准音地位的时间定在1850年前后。

      鲁国尧(2007)找到了新的证据。西班牙传教士瓦罗(即万济国,F.Varo,1627-1687)的《华语官话语法》(17世纪后叶编撰,1703年出版,以下简称《华语》。姚小平中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年版)使用罗马字拼音记录清初的汉语官话音,他极力推崇“南京话”,声称“我们的词表完全是根据南京话来编的”(《华语》181页)。鲁国尧(2007)根据这一材料,进一步认为自己的观点是“铁证如山”;他同时把南京话为官话基础方言的时代从原来说的明代改到了明末,实际上包括清初。

      何九盈(2007)引用许明龙(2004)的材料也为此观点提供了支持。旅法中国人黄嘉略(1679-1716)于18世纪初在法国编写了《汉语语法》和《汉语字典》,提到“最佳的官话发音是南京”(许明龙2004:150)。不过何九盈本人的观点近于王力(1957),认为近代官话在性质上是北京音。

      1.3 “南京方言说”的反对意见

      麦耘(1991)不同意鲁国尧(1985)的观点。他认为,汉语的通语从中古到近代都分南北两支,“汉语从很早开始就有了共同语音(或‘准共同语音’)性质的‘通语’音系,但由于种种原因,在长期内似乎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完全统一的共同语音。汉语通语音系的基础方音照例总是某种北方方音(譬如说洛阳音),这一音系传播到南方,很早就在长江下游地区(有很长时间是以南京为主要支撑点)形成独特的地域性分支。这个地区一向是中国南方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这使得在这里形成的通语音系的地域性分支具有相当的独立性,以致于能同通语的基础方音分庭抗礼;当通语的基础方音已经发展,这个地域分支仍保守旧音,从而往往被文人学者视为正统语音。早在南北朝时已是如此,所以《颜氏家训·音辞篇》对语音‘榷而量之’,还把金陵摆在洛下的前头。这种情况直到近代后期,便形成本文所说的共同语音分为南北两支。”文章的一个注释说:“鲁国尧《明代官话及其基础方言问题》根据《利玛窦中国札记》的材料,推断明代官话以南京音为基础方音。然而各种材料表明,明代官话是以‘中原雅音’为标准的,而与南京话所属的江淮方言有相当距离。倒不如认为当时南京士宦所使用的语音(不是南京方音)是共同语南支的标准音,是保守的正统读书音。”

      耿振生(2007)从另一个出发点反对“南京标准音”之说。他的观点与杨耐思(1981)相近,认为近代官话的基础方言就是整个北方话,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音,全国各地的官话都是不统一的。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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