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急就篇》的新证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传官,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20世纪以来的考古发现为《急就篇》研究提供了大量新材料。本文结合这些出土材料,探讨使用古文献新证、古史新证和名物新证等方法对《急就篇》的研究,并提出《急就篇》的新证研究所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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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说文解字》之前,先秦秦汉的字书如《史籀篇》、《爰历篇》、《博学篇》、《凡将篇》、《元尚篇》、《苍颉篇》、《急就篇》等,往往具有语文课本和常识读物的双重性质,《急就篇》是其中流传至今最为完整的一部。

      今传《急就篇》(下文简称“今本”)共三十四章,全篇用韵语写成,其中第七、三十三、三十四章为后人附入。按照南宋学者王应麟的分类,其内容可以分成三大部分:其一,“姓氏名字”,罗列了汉代常见的132个姓名;其二,“服器百物”,举凡锦绣、饮食、衣物、用具、虫鱼、服饰、音乐、庖厨、人体、兵器、车舆、宫室、树木、六畜、飞鸟、野兽、疾病、药品等方面的内容,共列举了600多种名物;其三,“文学法理”,包括职官、制度、刑罚等内容。①《急就篇》内容之丰富,可以说是一部汉代日常生活的“百科全书”。该书在编成之后迅速流传,风行一时,成为此后六百余年间的通行启蒙教材。

      从东汉的曹寿以降,历代有很多学者对《急就篇》进行过校勘或注解。②可以说,这些校注本是清代以前《急就篇》研究的主要成果。这些成果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1)文字的校勘与音读的辨析;(2)词语的注解与名物的训释。这两者常常相互交织,无法截然分开。其中贡献较大的有颜师古的《急就篇注》、王应麟的《急就篇补注》和庄世骥的《急就章考异》(郑知同补订)等。

      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随着考古工作的长足发展,大量深埋地下的文字资料得以出土,与《急就篇》有关的就有居延汉简残本、敦煌汉简残本、东汉砖刻残本、东汉墓砖残字、魏刻古文残字、晋人书纸本、吐鲁番真书古注本、吐鲁番真书白文本等八种材料。此外,考古发掘出土的大量战国秦汉文物为古代名物研究提供了大量的实物图像,对于了解《急就篇》各种名物的形制、功能和源流等增添了直观而形象的证据。利用出土材料对传世典籍加以考订,对传统研究成果进行批判地继承,从而发掘前人未知的内容,这就是新证研究的旨趣所在。

      “新证”一词,源于王国维1925年在清华大学的讲义《古史新证》。③其后,经过于省吾、陈直、饶宗颐等许多学者的研究实践和理论探索,新证研究发展至今,按照对象的不同,可以分成三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古史新证、古文献新证和名物新证。④这三者的分别并不在同一个逻辑层面上,只是由于侧重点的不同和成果的相对集中,才形成不同的分支。如今,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新证研究的广阔前景,涌现出一大批具有代表性的论著,成果十分丰富。应该说,得益于大量考古发现的新成果,新证研究方兴未艾,大有可为。在这样的背景下,利用出土材料对《急就篇》进行新证研究,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一、《急就篇》的古文献新证之一:版本流传

      所谓“古文献新证”,顾名思义,是指利用出土文字材料考察传世典籍的文献学内涵。虽然古文献本身也包含着许多古史或名物的内容,但古文献新证则主要是从文献学角度考察版本,或从语言文字学角度校勘文本。《急就篇》的古文献新证就集中在这两个方面。

      出土材料为考察《急就篇》章数的演变提供了切实的证据。历代《急就篇》章草写本皆为三十一章,这是史游本的原貌;而颜注本则多出了今本第七章的内容。汉简残本中明确标有“第八”、“第十二”、“第十三(四)”、“第十九”等章序的简文,分别与今本第九、第十三、第十五、第二十等章的内容相符,学者据此指出今本第七章乃后人窜入。⑤

      从体例和内容上看,今本第三十三、三十四两章显然并非史游原本,目前学界比较一致的结论是:这两章是东汉以后增入的。⑥吐鲁番古注本《急就篇》⑦的出土为我们进一步讨论相关问题提供了新的证据。吐鲁番古注本第十、十一纸的内容与今本末两章相当,可见魏晋南北朝已有三十四章本流传。但古注本末两章文句与今本差异较大,可见当时三十四章本尚未定于一尊。宋太宗本已为三十四章本,其所据本为锺繇本;颜师古“得皇象、锺繇、卫夫人、王羲之等所书篇本,备加详核,足以审定,凡三十二章”,⑧却不及末两章且未加说明,因此,虽然锺繇本是否为三十四章本未可确定,但古注本的存在说明今本三十四章的最终确立恐怕要在颜师古之后。而更为重要的是,古注本在相当于今本第三十四章首句的“山阳昌”之前有小字注文“年作此章”一句,这显然是说明前一章的创作时间的。虽然关键的年份残缺,但至少可以说明今本末两章是不同时期增补的。因此,源自晋人写本的传世空海本⑨并非脱落末章的本子,而是尚未增入末章的传本。前引王国维文和启功⑩又认为末两章出自锺繇本,续补者就是锺繇。从古注本来看,这一说法恐怕是难以成立的。

      吐鲁番古注本的版本也颇受关注。周祖谟根据古注本尾题“延昌八年戊子岁□写”句,谓“延昌为北魏宣武帝年号。案八年当为‘己亥’,此作‘戊子’不合”,认为此本“可能是北魏时崔浩所作”。(11)也有学者提出不同看法,如福田哲之赞同启功关于延昌八年为“公元五六八年”的说法,认为延昌当为高昌国年号,并结合古注本对《急就篇》末章的演变问题和古注本与崔浩注本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探讨。(12)刘伟杰也认为北魏孝明帝不可能沿用死于延昌四年正月的宣武帝年号至八年,而且“这个本子是高昌旧物,自应使用高昌年号,而高昌国延昌八年正是戊子”。(13)如此看来,周氏的观点只能暂备一说。但无论如何,根据“年作此章”和“延昌八年戊子岁□写”二语所标明的写作和抄写时间来看,今本第三十三章的原作者应该就是吐鲁番古注本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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