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的若干显赫范畴:语言库藏类型学视角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丹青(1958-),男,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教授,香港城市大学语言学专业哲学博士(PhD.in linguistics),主要从事语言类型学、汉语语法学及方言学研究,出版论著数种,发表语言学论文一百多篇。

原文出处:
世界汉语教学

内容提要:

本文以语言库藏类型学为框架,探讨现代汉语普通话及部分方言中的若干显赫范畴。首先给出了显赫范畴的定义及其5个关键点,然后据此考察汉语的显赫范畴。本文通过句法论证和跨语言比较,说明词类中的动词、量词,短语中的连动结构,复句中的主次复句,由语用成分语法化而来的话题结构等语类都可以归入汉语的显赫范畴。通过分析这些范畴的用法可以发现,显赫范畴不但本身语法化程度高、句法功能强、使用频率高,而且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除了用于该范畴本身的原型功能之外,都被用来表达其他相邻的甚至有一定距离的语义语用范畴,即扩展范畴或边缘范畴,这些扩展或边缘范畴在很多其他语言里甚至大部分语言里是由属于其他范畴的语法手段来表达的。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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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赫范畴(mighty category),是语言库藏类型学中的核心概念之一。

      语言库藏类型学(Linguistic Inventory Typology)是笔者倡设的语言类型学分支或一种研究视角(刘丹青,2011a)。这一分支注重语言中的形式手段库藏对语言类型特点的制约,认为一种语言的库藏中所拥有的语言形式手段及其语法属性会对一种语言的类型特点,尤其是该语言的形式和语义的关系类型,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语言的库藏,特别是语法库藏,是塑造一种语言类型特点的根本成因之一。

      传统的类型学调查研究,注重从范畴语义(含语用功能)出发,考察各种范畴义在不同语言中如何表达,即在不同的语法系统中如何实现(参看Croft,2003:§1.4)。这一传统视角,偏重于从语义到形式的视角。与此相类似的认知语言学的范畴化的视角,关注哪些语义内容在语言中被形式手段凝固下来,从而得到范畴化(如Taylor,1995)。这也是一种偏重从语义看形式的视角。而语言库藏类型学,重视形式和语义双向互动,尤其关注形式手段对语义范畴的制约,冀以弥补传统视角偏重从语义范畴到形式手段的局限。

      传统的视角,多少都隐含一种前提——语义内容是跨语言共有的,区别只在于人类语言是否将它们用形式手段来加以范畴化。而库藏类型学更加注重形式对语义的反制,不仅关注语义内容在语法中是否得到表现、是否范畴化,而且要关注一种语言的语法库藏中有些什么手段,这些手段的语法属性如何,会使语义得到怎样的表现、得到什么程度、什么性质的范畴化——成为核心范畴、扩展范畴、还是边缘范畴。

      所谓显赫范畴,简单地说是在一种语言中既凸显、又强势的范畴。可以定义如下:

      假如某种范畴语义由语法化程度高或句法功能强大的形式手段表达,并且成为该手段所表达的核心(原型)语义,该范畴便成为该语言中既凸显又强势(prominent and powerful)的范畴,即显赫范畴。

      这一定义包含几项关键点:

      (一)由语法化程度高或功能强大的手段表达的范畴,会在该语言中得到凸显,更容易获得直接表现。例如,焦点在匈牙利语中因为有更多机会被语法表征而得到凸显。

      (二)显赫范畴的强势,指其所用形式手段具有很强的扩展力,能用来表达与其原型范畴相关而又不同的范畴,它们在其他语言中可能属于其他语义语用范畴。例如,在汉语某些方言中,话题结构和话题标记可以用作表达差比范畴的基本手段(详后)。

      (三)显赫范畴,必须是在该形式所表达的语义中占据原型地位或核心地位的范畴。例如,疑问是汉语疑问代词的核心功能,至于无定、全量等等,是疑问代词的扩展功能。

      (四)对于语法系统来说,成为显赫范畴的基本条件就是表达它的形式手段语法化程度高或句法功能强大。具体表现在强能产性(类推性)、使用强制性(productivity and obligation)和较多样的句法分布。由于虚词(封闭性词类)也可以视为语法手段,因此对于虚词来说,词汇化程度也是成为显赫范畴的一个条件。适用面广的特定句法位置和使用频率高的专用构式作为形式手段也是造成显赫范畴的有利条件。

      (五)显赫范畴意味着它们在心理层面是易被激活的、可及性高的范畴。

      显赫范畴的功能扩展造成语义范畴在语法表征上存在核心(原型)范畴、扩展范畴和边缘范畴之分,使语言中形式和语义的对应关系比传统设想的更加复杂,也是在语言调查中容易产生认识偏误的地方。这正是设立库藏类型学的重要原因之一。

      本文以库藏类型学视角概括作者部分既往研究成果和正在进行的研究实例,在几个语法层面举例性地分析汉语中的显赫范畴,重点关注显赫范畴的扩张能力。

      二、汉语的显赫词类

      2.1 动词作为显赫词类

      实词不同于虚词和形态成分,本身不是依据语法化程度来判定显赫度;实词词类作为语法范畴,主要根据语法功能是否强大这一标准来判断。

      在汉语实词(或开放性词类)是否能够分类、如何勾勒汉语名动形等主要词类的分合模式等理论问题上,已有很多重要学者提出不同于传统词类观的观点,如高名凯(1953、1954、1963)主张汉语实词实际上不能明确分类;赵元任(1968/1979)等主张汉语形容词是动词的一个次类;McCawley(1992)认为形容词连动词内的次类都算不上,根本就是动词;沈家煊(2007、2009)提出汉语动词是名词的一个次类,形容词是动词的一个次类,形成三个词类的套叠模式。这些都是很有见地、值得学界深思的理论成果。而在操作层面,大多数汉语语法学者、汉语教学体系、标注词类的词典和汉语计算机处理系统目前都区分名词、动词、形容词这些主要词类。我们的类型比较以这种共识为前提来进行。

      刘丹青(2010a)主要以英语为比较对象,对汉语动词和名词的重要性及句法活跃度进行了探讨。名词和动词在一种语言里各有自己的作用,本身难以比较。这篇拙文所比较的,不是汉语的动词和名词,而是汉语和英语的相应词类。在这种比较的基础上,提出相比于英语的名词,汉语名词功能较受限制;相比于英语动词,汉语动词的功能非常强大。由此,在类型比较的意义上提出汉语是一种动词型语言(verby language),区别于英语的名词型语言(nouny 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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