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八大难题与对策

作 者:

作者简介:
郭全中,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董事会秘书。

原文出处:
青年记者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01
分类名称:文化创意产业
复印期号:201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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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2000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十五”规划的建议》中,第一次在中央正式文件中提出“文化产业”的概念。十七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密集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等政策。得益于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但是从整体来说,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问题与难题丛生。

       一、文化产业整体规模小、实力弱、分布散

       首先,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达到11052亿元,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75%,远远未成为支柱性产业,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更是差距悬殊。

       其次,尚未形成现代化的文化产业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鲜明特点是产业结构合理、各门类齐全、科技起着重要推动作用以及核心竞争力强,但是我国的文化产业体系依然相对落后、不健全,主要体现为:一是在产业结构方面,文化制造业的比重仍然偏大,而文化服务业尤其是高层次的文化服务业比重偏低。例如,2010年我国新闻出版业总产出约为1.22万亿元,增加值为3500亿元,其中印刷复制(包括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专项印刷、打字复印、复制和印刷物资供销)实现总产出8178.18亿元,增加值为2120.61亿元,占比超过60%。二是在门类方面,尚不健全,更谈不上完善。例如,在西方文化产业起着重要作用的文化金融业在我国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由于文化产业多为轻资产公司,相对风险较大,天使投资在文化产业中的地位就尤为重要,但是我国在文化产业方面的天使投资尚少。三是文化科技水平相对落后,我国虽然在互联网领域也有腾讯、百度等高科技公司,但是和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相比,科技水平尤其是原创性科技远远落后,文化科技在文化产业中所起的作用较低。四是在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方面,我国文化产业采取的多是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核心竞争力较弱。

       第三,从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告业来说,我国的广告市场规模虽然从1981年的1.18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3125.55亿元,增加了2647.77倍,但是仍然呈现小、散、弱的局面,处于较低水平的初级发展阶段,和国外发达国家差距悬殊。其中,2011年广告收入/GDP的比率为0.66%,远远低于美国的2%~3%的水平;人均广告收入为231.98元人民币,而美国在1989年就达到了人均499美元。

       第四,文化企业规模小、实力弱、活力不够。我国的文化企业虽然经过了30多年的高速发展,但是仍然呈现小、散、弱的现状,尤其在传统媒体领域更是这样。一是在资产和销售收入方面,2010年,我国传统媒体领域“总资产和销售收入”双双过百亿元的“双百亿”传媒集团有:出版业的江苏凤凰传媒集团;广电业的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湖南广播影视集团(中央电视台由于不是传媒集团,没有列入);新媒体业的腾讯和百度等为数不多的几个,而大多数传媒集团的年销售收入仅仅为几亿元、十几亿元或者二十多亿元;二是在旗下子媒体方面,旗下多为几十个子媒体,而很少有上百个的子媒体;三是在跨区域和跨国际方面,多为局限于某一特定的行政区划的传媒集团,基本没有实现大规模的跨区域扩张,更谈不上实现跨国际发展;四是在所有制方面,多为国有独资或者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尚未形成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五是旗下上市公司很少。

       尤其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企业,我国文化企业小、散、弱现象更为明显。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传媒业市场的主体是大型传媒集团,这些大型传媒集团基本已经突破了行业限制实现了多行业混业经营,并已经从区域化媒体发展成为全国性乃至跨国际的传媒集团。《财富》杂志公布的2010年美国企业500强中有15家来自媒体行业的公司上榜,营业规模普遍较大,例如,排位第一的迪斯尼2010年的营业收入高达380.63亿美元,净利润为39.63亿美元,具体见表1。

      

       在这种情况下,《决定》和《纲要》中都指出,到“十二五”期末,要把文化产业打造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要达到此标准,则文化产业的增加值要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6%,如果“十二五”期间我国GDP增速为8%,则文化产业的增速需要高达26.24%,如果GDP增速为9%,则文化产业的增速需要高达27.41%,这无疑是极高的增长速度,需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政策。

       基本对策:国家在资金和政策上大力支持和扶持文化产业,并实行转企改制来释放企业的体制生产力和活力,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形成对国有文化企业的倒逼机制。目前,国家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采取如下政策: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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